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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交部修法明列4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 違停只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交部修法明列4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 違停只作者
SLS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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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sfh (莫里斯)》之銘言:
: 4.完整新聞內文:
: 交通部表示,民眾近來檢舉案爆量,確實有些檢舉案件是有特定性,像是跟拍、惡意報復等
: ,這除了產生民怨,警力也不堪負荷,也有民眾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
: 現行「道交處罰條例」第7之1條明定,去年底經政委唐鳳召集協作會議討論後,大家的決議
: 是可以保留,但民眾檢舉項目應該要做原則性規範。

有個王八蛋一直惡意騷擾某親友
但是沒辦法讓他接受應有的制裁
我就想抓他其他犯法的的事,讓他受點教訓
我就去跟拍,結果拍到他連續三天跟蹤某女子
他最後一天偷偷闖進女子家中的時候我馬上報警
最終他受到刑罰

我討厭他,所以我去抓他的違規犯法的事實
這樣是不是犯了跟拍、惡意報復,產生民怨,造成警力不堪負荷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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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65.2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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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LS530 (220.129.165.26 臺灣), 10/07/2021 13:59:49

cloudyst 10/07 14:00前面算,後面阻卻違法不算

cloudyst 10/07 14:01所以他不犯法就換你犯法

原來法律可以轉彎的阿?!

※ 編輯: SLS530 (220.129.165.26 臺灣), 10/07/2021 14:03:29

aa95618 10/07 14:04違規是違規,犯法是犯法,是吧?

pippen2002 10/07 14:04https://i.imgur.com/028jFqe.jpg 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