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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去鄰居家玩 屏東5歲男童慘遭比特犬咬死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去鄰居家玩 屏東5歲男童慘遭比特犬咬死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時間推噓1X 推:5 噓:20 →:37

※ 引述《bcyeh (傑輪特)》之銘言:
: 看了幾篇報導
: 1.比特犬有栓綁繩
: 2.可活動範圍僅在住家以內
: 3.男童入侵鄰居住家範圍
: 重點大概就這三項吧
: 什麼合理什麼不合理,自己判斷吧

只要置換一下單字,把比特犬換成別的,像是獵槍、爆裂物、王水,就知道狗主人是個王八蛋。

像是

“獵槍放在門旁邊,鄰居5歲小孩誤觸自轟身亡
“庭園放爆裂物為防盜,5歲小孩身首分離”

“只是把王水放在餐桌上,沒想到小孩會去喝”

政府已經公告比特犬是危險犬種了,飼主就更應該注意預防比特犬誤傷人的可能。

要講比特犬無辜,槍枝、炸藥、王水也很無辜阿,
如果不是被人拿去惡意使用,槍枝、炸藥和王水,
對幫助人類進入現代生活也有很大的貢獻阿。

--
亂餵流浪狗的人其實和渣男沒什麼兩樣
一個是讓狗以為自己是有主人的狗,一個是讓人以為感情有了歸宿
但都只是做半套不想完全負責而已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5.12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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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tdoitbaby 12/03 21:15土地?

智障狗本只會一直在嘴說小孩走進鄰居土地。 阿智障狗本是不知道堡壘原則(castle doctrine)不在中華民國的法律中嗎?

SP500 12/03 21:15這邏輯狗本很難嘴回來

belucky 12/03 21:15而且還沒綁嘴套 真的不知道在想啥 以

belucky 12/03 21:15為自己養吉娃娃喔

dontdoitbaby 12/03 21:20請問智障狗本是指我嗎?

如果你要承認自己是智障狗本,我也只能尊重,沒立場反駁你。

cosy 12/03 21:22如果把王水放家中櫃子 鄰居小孩沒通知道就進

xiangming 12/03 21:23我家的狗很乖很聽話...但只對主人乖而

我家有槍的話,槍枝也很乖,主人按扳機就會發射。

cosy 12/03 21:23入還喝了幾口死亡 那屋主王八蛋在哪?

沒有依法將腐蝕性液體放在有警告標示且可上鎖的櫃子中,就是違法的王八蛋。

xiangming 12/03 21:23

love942cg 12/03 21:23一樓可以吉了

cosy 12/03 21:24爆裂物是違禁品 拿來比喻根本不倫不類

聽你放屁!! 烈性炸藥是管制品不是違禁品,土木工程和礦場等都可申請購買使用

tim8177414 12/03 21:35並沒有 學會管好自家小孩啦

怎麼不是智障狗本和垃圾主人要先教會狗勾不能咬死人?

westlife0903 12/03 21:38本案要控告飼主是王八蛋需要明確的

westlife0903 12/03 21:38證據舉證,不然就是濫告

westlife0903 12/03 21:39飼主怎麼個王八蛋法,好好解釋一下

濫告個攬覺啦! 王八蛋狗主直接就是被依過失殺人由檢察官提起公訴了。

SCUMGS 12/03 21:42樓上別跟狗憤計較啦

所以,你自認是兒童憤嗎?

cosy 12/03 21:46所以屋主將給狗養在家中也綁好 照你王水邏輯

cosy 12/03 21:46是王八蛋在哪

cosy 12/03 21:47比特犬台灣可以養 屋主完全照規定走

放屁!垃圾狗主已經違反動保法第七條,就是個王八蛋。 台灣法律不包含堡壘原則,如果狗主不能確保外人無法接觸狗, 就要對狗意外傷害或殺死人負責。 不然依照狗本的垃圾邏輯,是不是大家都可以任意殺死進入自己土地的人?

yafi1223 12/03 21:48邏輯

beebaa 12/03 21:48風險自負阿 完全照規定走又如何

beebaa 12/03 21:49結果就是有人因為你養的狗出事了

cosy 12/03 21:49所以王八蛋在哪?

bear753951 12/03 21:49小偷去你家不小心被你家的刀割傷了,

bear753951 12/03 21:50所以你這個主人該死,怎麼放危險物品

bear753951 12/03 21:50在家裡,應該要重判去牢裡蹲到死

你的比喻是垃圾,刀子不是管制品 但是爆裂物和比特犬是受管制的。

loshinshin 12/03 21:50罵人還是注意一下吧 以為這裡罵人不

loshinshin 12/03 21:50用法律責任?

智障狗本是一群人,而在登記成為社團法人前,在法律上是沒有法人資格的。 不是法人就不能成為法律上的主體,我真不曉得罵在法律上沒有主體的對象, 是犯了什麼法?

cosy 12/03 22:00看到你回文真的邏輯死掉 還任意殺死侵入土地

cosy 12/03 22:00的人咧...

笑死,餐廳地板太滑害顧客跌倒,都要判過失傷害了 智障狗本是以為垃圾狗主人沒做好危險動物的安全隔離,不會被檢察官起訴喔?

loshinshin 12/03 22:01你上面罵的可不止智障狗本 你心裡清

那馬英九可以去控告那些罵國民黨垃圾的人嗎? 對著國民黨員罵國民黨是垃圾,也只有國民黨有資格告,黨員沒資格。 如果有個登記的法人叫垃圾狗本,那這個法人才有資格告吧。

loshinshin 12/03 22:01

Sischill 12/03 22:01台灣是沒堡壘原則啦,但你忘了刑306了嘛?

Sischill 12/03 22:01當然你可以說男童在法律上無行為人力,那

刑306不能做為阻卻違法的依據。 王八蛋狗主的過失殺人罪跑不掉。

loshinshin 12/03 22:02最好文章別上媒體

Sischill 12/03 22:02這樣就是他家長要負責囉

刑306是告訴乃論 而告訴的對象主體已經被王八蛋狗主害死了,所以告訴無法成立

rq654 12/03 22:47他養在家裡+綁住已經有做隔離措施 仁至義盡

rq654 12/03 22:48幼兒獨自丟在家裡根本違法 一般人不會預期

rq654 12/03 22:48有幼兒單獨闖入自家吧

仁至義盡個鳥蛋啦。 如果防盜措施是以置人以死的目的裝置,盜賊死了,屋主都得要以蓄意殺人罪送辦了 別人違反法律上的輕罪,不代表屋主的犯罪行為可以被抵銷。 別說是無辜的幼童誤入院子,就算是賊刻意進入,賊被咬死屋主一樣算過失殺人。

Habiptt 12/03 23:03比特真倒霉

就像投胎變成匪區小粉紅一樣倒楣。

pariswind 12/03 23:41不知所云

vans2005 12/03 23:43你一定沒小孩

所以你的小孩被垃圾狗主養的惡犬咬死,你會摸摸鼻子笑著說沒關係??

vans2005 12/04 00:05我會怪自己沒管好 懂?

笑死!那如果你兒子長到20歲時在路上被撞死的時候, 也記得和自己講是你沒教好他防禦駕駛的觀念

vans2005 12/04 00:08你會放任自己的小孩跑去馬路上玩或隨便

vans2005 12/04 00:09接近狗或其它動物?這次沒事下次難說,

vans2005 12/04 00:09可惜也沒下次了

照你的垃圾講法,政府也不該對路上的危險駕駛開罰嘛 反正你當家長時,都會教小孩自己自求多福,主動閃避那些飆仔。

vans2005 12/04 00:1120歲跟3歲相比 邏輯還好嗎?

你20歲的小孩都教不會閃車了,你的三歲小孩就教的會避開危險動物? 你的邏輯是?

vans2005 12/04 00:12自己騎車闖紅燈去被砂石撞 誰的問題

vans2005 12/04 00:14說的好像都別人的問題 不知自己才是危險

又在混淆概念了,你的發言可以不要那麼垃圾嗎? 政府都公告比特犬是受管制的危險動物,垃圾狗主還不做好安全隔離。 要比喻也是砂石車違規酒駕吧!

vans2005 12/04 00:14人物 這就是問題所在

vans2005 12/04 00:15我指的管是指大人需在身邊 你到底有啥

vans2005 12/04 00:15問題?

vans2005 12/04 00:19你哪隻眼睛看到主人沒管制?沒栓鍊子?

vans2005 12/04 00:19還是長度不合法?

栓個不知道有沒有斷掉的風險的鏈子就叫有管? 農委會8600號文裡還寫了要戴嘴套,垃圾狗主有做嗎? 不要笑死人了! 那個垃圾主人沒有依法登記也沒有依法絕育 新聞照片中的警戒線還是咬死人後警察設的 這叫有管??呸!!

greatlong 12/04 00:47van戰力根本被按在地上摩擦啊

vans2005 12/04 00:48我栓在自家被說成出入公共場所?你條文

vans2005 12/04 00:48有看清楚嗎?

拴在自家就免責?呸! 依法比特犬就是要登記,沒登記沒有圍牆防護叫做有管?放屁! 而且是不是屋主的土地,和是不是公開場所是兩回事! 不然你在自家的空地上打手槍,你再和用公然猥褻罪帶走你的警察辯說那不是公開場所看看

※ 編輯: ewings (111.71.215.124 臺灣), 12/04/2021 01:03:27

vans2005 12/04 01:08登記什麼啦 法條開始實施沒?自2022年3

vans2005 12/04 01:08月1日起 真的規定要看清楚

vans2005 12/04 01:10哪條法規說要有圍牆管制 你說了算?

Sixxlife 12/04 01:35嗯嗯嗯嗯嗯你蒸蚌

dodod42 12/04 14:00贊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