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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以後開車似乎可以盡情插隊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以後開車似乎可以盡情插隊了作者
zalora
(lara)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2

※ 引述《vatog (...)》之銘言:
: 道交條例第45條第1項第5款規定: 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要處罰。


這條法律本來就很奇怪

哪一個在國道上變換車道的

不是插在連貫行駛汽車的中間

有慢車本來就可以超車到他的前面

不然你要跟著烏龜車一起開90嗎




而且別人插你車道也不是完全合法

只要他沒打方向燈就變換車道

是可以處罰1200~3600元

這個一大堆人都在檢舉

不只汽車可以檢舉,機車也可以

只要有行車紀錄器拍到換車道畫面

絕大部分都能成案




去年交通檢舉案最多的前三名

第二名就是未打方向燈就換車道或綠燈右轉

我是覺得要檢舉就大家一起來

弄個路口攝影機來狂拍

只要你機車壓線沒打方向燈就檢舉

看看到時候會不會天天罰1200罰到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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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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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bukiryu 12/08 20:365樓肛門即日起開放插隊

G8PIG 12/08 20:41讚啦,台灣人就愛檢舉告密這一味

pippen2002 12/08 20:59https://i.imgur.com/a4hgT98.jpg 超?

jatj 12/08 21:50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