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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刪除侮辱公署罪、加重侮辱公務員罰則 立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刪除侮辱公署罪、加重侮辱公務員罰則 立作者
yoyoflag
(武漢肺炎乃神罰天擇)
時間推噓 X 推:0 噓:4 →:4

我不懂為何要設立 特別保護公務員不被侮辱的法條
甚至不廢除 還要加重

普通的公然侮辱 公務員就可以適用了
為何特別把公務員拉出來 並訂得更重?

別的民主國家 也沒看過有這種設定

是台灣的公務員 沒有特別經過精神訓練
被罵就容易失去執法能力嗎?

廢除侮辱公署 當然是人權的進步
但是加重侮辱公務員刑責
把原本進步的地方 又後退到原點了

如果人人真的平等
那公務員只要適用民間使用的公然侮辱就好
為何不廢掉針對公務員受辱的法條
反而還要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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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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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gowa 12/28 17:05因為智障左膠覺青最愛罵公務員 抓起來OK

justice2008 12/28 17:06對啊 沒有這條 IDCC會被抓嗎???

justice2008 12/28 17:06卡神會這麼倒楣嗎???

PeterU 12/28 17:10不定這條很多事沒人做了 例如環保稽查員

PeterU 12/28 17:11一天到晚被當狗罵

chris1 12/28 17:15講平等?那你先把特別權利義務關係拿掉啊

yoyodio 12/28 17:24所以不可以像周星馳那樣提官員老母QQ

kkman321 12/28 18:11憑什麼給賤民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