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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陳智菡對於昨天亂入內政委員會之解釋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陳智菡對於昨天亂入內政委員會之解釋作者
ms883050
(離開這裡那就是我的目標)
時間推噓14 推:16 噓:2 →:17

※ 引述《Homura (德意志國防貓)》之銘言:
: 陳智菡:「昨天我會到委員會裡頭,其實是因為要去看委員會當時的狀況,所以我在這邊執
: 行我助理的工作,我並沒有妨礙到任何人。」
: 我做的是我身為助理該做的沒有妨礙到任何人
: 然後是柯文哲在直播上的護航
: 柯文哲:「還是兩年為限,但是想辦法,讓後面的立委可以上來,我一開始就埋伏了一個人
: ,陳智菡,我就把陳智菡,當時想調去當黨團主任,她等於是一個備位立委。」
: 柯文哲老謀深算
: 早早就在不分區名單埋伏了一員大將
: 陳智菡等於是一個備位立委
:
: 陳的解釋+柯的護航
: 各位覺得如何呢?
: --

立法院議事規則
第 6 條
本院會議出席者及列席者,均應署名於簽到簿。

陳智菡有署名嗎?

第 29 條
出席委員請求發言,應親自向主席台議事處簽名登記,並依登記順序發言,如經雙方同意者,得互調發言順序。
登記發言之委員,經主席唱名三次仍不在場者,視為棄權。
主席得於討論適當時間,宣告截止發言之登記。

陳智菡是委員嗎?
有簽名登記嗎?
不然為什麼可以發言?

第 60 條
各種委員會委員發言之登記,由委員於開會前一小時起,親自登記於該委員會登記簿;該委員會委員在開會前登記者,得優先發言。

陳智菡是委員嗎?
有登記嗎?
不然為什麼可以發言?

第 61 條
各種委員會開會時,除出、列席、會務工作人員及持本院核發採訪證人員外,其餘人員經會議主席同意後,始得進入旁聽。

陳智菡有經會議主席同意進入旁聽嗎?
旁聽可以直播嗆聲嗎?

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室規則
第七條
會議室門口懸示會議名稱並設簽到處。
委員會開會時,非有席位及會場服務人員不得進入會議室

陳智菡有席位嗎?是會場服務人員嗎?
為什麼可以進入會議室直播嗆聲?

立法院會議旁聽規則
第 3 條
旁聽者進入議場時,須將旁聽證佩掛胸前明顯處,以供辨識;必要時,得查驗身分證或其他證明。
第 8 條
會議進行中或中途休息時,均應保持肅靜,不得鼓掌、喧鬧或其他妨礙議場秩序或議事進行之行為。違反者,得強制其離場。

陳智菡有佩掛旁聽證嗎?
為什麼在可以在會議進行中
喧鬧或
妨礙議場秩序或議事進行?

請陳智菡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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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を燃や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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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34.59 (臺灣)
PTT 網址

scratch01 07/05 23:39連黨主席都蠢到不知道規則亂嘴啥備位了

scratch01 07/05 23:39就不要期待小草國策們懂這些

scratch01 07/05 23:39你不知道藍白讀書犯法嗎?

scratch01 07/05 23:39小草讀書會備出草嗎

備位小草,簡稱備草

※ 編輯: ms883050 (223.137.34.59 臺灣), 07/05/2024 23:41:35

ericlee1024 07/05 23:45蚵雖然沒當過立委 但好歹寄生國會這

ericlee1024 07/05 23:45麼多年了 一定知道不是阿貓阿狗都能

ericlee1024 07/05 23:45進去啦 就硬拗而已 這很柯文哲

star12614 07/05 23:45會讀書還當草只能說父母一定很後悔當

star12614 07/05 23:45時為什麼沒~

zyic 07/05 23:56笑死立委職權行使被小草丟垃圾桶膩

Supasizeit 07/06 00:00雞蛋挑鋼筋

SPDY 07/06 00:02果然才在企圖拿議事規則護航噓的lono又逃了

rwhung 07/06 00:11助理可以進去,但只是見證,原則上不發言

shoeii 07/06 00:14助理不能進去啦 是大家都睜隻眼閉隻眼

shoeii 07/06 00:14所以以前助理都要把自己當隱形人啊 哪像民

shoeii 07/06 00:15眾堂女版陳之漢一樣囂張啊

rwhung 07/06 00:15助理會在後面或角落待著

rwhung 07/06 00:16比較扯的是 還能直播立委

rwhung 07/06 00:17立法院會議旁聽規則

rwhung 07/06 00:17第 7 條

rwhung 07/06 00:17旁聽者不得攜帶武器、危險物品或各種標幟

rwhung 07/06 00:17、標語、海報及其他物品等進入議場,並不

rwhung 07/06 00:17得拒絕檢查。違反者,不得入場旁聽;已入

rwhung 07/06 00:17場者,得強制其離場。

rwhung 07/06 00:22剛查了一下 應該可以帶攝影器材

james1201 07/06 00:30女館長跟沈精病都是來秀下限的 好像很

james1201 07/06 00:30怕別人不知道他們有多蠢

stitchris 07/06 01:20請我們法典之神國昌老師修個法就好了

massi013 07/06 01:25民眾黨讀書犯法的 別這樣

ucs1 07/06 02:13你貼去他fb好不好 貼這裡沒用

t21 07/06 02:29綠委自己都說那時候選不是開會了。一堆低能綠

t21 07/06 02:29狗又再耍寶了。XD

foolfighter 07/06 03:36人渣黨

ke0119 07/06 04:15就一個沒有知識常識的堂口而已

nysky 07/06 05:04陳智憨看不懂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