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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廢死聯盟對國中生割喉案之聲明(歡迎噓爆)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廢死聯盟對國中生割喉案之聲明(歡迎噓爆)作者
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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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不能止暴】
2023/12/28廢死聯盟聲明

日前發生於新北市某國中的割喉案,被害人經搶救不治死亡,年輕生命的逝去,
令人感到悲痛、震撼。在案情尚未釐清之前以及社會大眾情緒高漲的當下,
我們更應該沉澱、冷靜。這個時候,最重要的是安撫與陪伴被害人家屬,
針對目睹事件發生的學生及相關人員,應盡速進行輔導與創傷照護。

廢死聯盟針對此事件,提出以下三點呼籲,盼媒體善盡社會責任,
勿擴大對立與傷害,避免造成模仿效應,同時也期待社會大眾能夠自制,
停止曝光嫌疑人等之身份或照片,停止惡意攻擊無關的人員,以避免造成更大的傷害。

廢死聯盟認為:以暴制暴無法讓社會更安全,網路公審無助於案件釐清,
謾罵攻擊亦無法撫慰傷痛。

正確理解少事法立法目的,重刑化無助減少犯罪

少年事件處理法是對於少年的特別程序,因而將案件由
「少年法官組成的刑事案件法庭」審理。

少年事件處理法制定目的是「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
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依此,少年法庭會去尋找成因、連結資源,
改善少年的環境並矯正其性格。

近日許多留言、評論當中,有針對少事法提出質疑、做出錯誤的論理,
甚至要求對於嫌疑人判處死刑並執行。然而,由於少年的身心發展還沒完全,
若以處理一般成人刑事的法律來辦理,對少年並不適合;對於未成年人,
依法也不得判處死刑。我國少年司法的設計也與全世界在兒少司法權益上的
觀點和作法是一致的。對於兒少,應提供合適的資源,
使其能有健全的身心發展並回到社會,重刑化並無法避免未來悲劇的發生。

因此,呼籲大家應回歸少事法的立法意旨和理由,而非僅落入「懲罰」與「應報」
之思維去看待任何一個案件和個人。

偵查不公開,對未成年人更應加以保護

司法調查階段,無論是任何一個案件,相關司法人員本應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
不應隨意公開或揭露偵查內容。媒體應善盡社會責任,謹慎拿捏議題設定與報導尺度,
切勿抱持獵奇、煽動之心態,散播不實或惡意資訊,避免造成更多社會不安。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亦有規定:「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
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或照片」。
現今社群媒體普及,隨手在網路上轉貼、分享、留言相關少年資訊,都有觸法之疑慮,
不可不慎。也呼籲主管機關正視此一問題,勿讓此類言論在網路世界中不斷被散佈。

重視心理輔導機制,照顧各種形式的創傷

並非個別案件的發生才需被正視的。本案除了被害者、加害者雙方的司法資源、
支持系統之外,協助校園其他師生以及家長之心理照護也是必須持續關注的。
無論是目睹、聽聞,或者以任一方式接收消息者,
都有可能產生不同程度的創傷與傷害,後續的諮商輔導中心、社工師、
心理師等資源必須要長期穩定的提供支持,協助其回復日常生活。

我們希望大家要持續關注並支持相關單位給予案發之學校更多協助。
此外,在教育現場或是家庭端的兒少關懷,是否能有更多資源挹注,
也是大家應持續關心的重點,身為這個社會的一分子,
我們需要一起努力修復創傷、預防未來下一個悲劇的發生。

*******

我個人的意見是: 廢話連篇。

這應該是李茂生一夥寫出來的碗糕,很有那個茂賊的風格,
簡單說就是說得很漂亮,實際要他們做都做不到...

順道提一件事:

田方倫跟廢死聯盟宣戰了耶!!!!

我沒想到他這麼有種,直接上廢盟官網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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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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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son50913 12/29 00:16柯糞浮木來惹 抓好

nnkj 12/29 00:17我覺得公務機關有保密的義務 但人民應該享有

nnkj 12/29 00:17言論自由談論當事人

cottontsai 12/29 00:18新北市管不好,在那邊政治操作,好像

cottontsai 12/29 00:18侯友宜都沒責任一樣

nnkj 12/29 00:19兒少法讓我覺得 限縮公民言論自由有違憲嫌疑

nnkj 12/29 00:23為什麼未成年犯法會變成公民不能談論的事情?

nnkj 12/29 00:27搞笑的是 家長也不知道班上轉來了 問題學生

nnkj 12/29 00:28連知的權力都沒有 真是活見鬼了

pollux945 12/29 00:28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abyssa1 12/29 00:51聯合國公約?我們又不是會員

urzakim 12/29 01:44這種問題學生怎樣都得列管

ABA0525 12/29 07:13這種就是一張嘴巴的,要請他們教化又裝

ABA0525 12/29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