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未來電價調漲要經立院同意! 傅崐萁提《
※ 引述《chal ( )》之銘言:
: 這很明顯就違憲
: 立法權干涉行政權
: 這種法案如果不違憲
: 那以後就專門立這種行政法案
: 那到底算誰執政
: 立法院還是行政院
: 執政失敗到底算是誰的鍋
: 郭正亮在那邊教說
: 管他違不違憲
: 先立法過再說
: 這真的是有心讓台灣空轉
: 如果四年過後
: 立院一事無成
: 立的法大多被宣告違憲
: 那以後也不用三黨不過半了
: 本來我也是覺得讓民進黨多一點監督也好
: 但誰知才少一席 竟就是空轉了
: 以後讓民進黨無人可監督
: 才是真正害台灣的人
: 郭正亮遇到傅
: 郭正亮原本應該是覺得國民黨太溫恭儉讓
: 沒想到傅也是沒天良的
: 兩人想遇
: 天雷勾動地火
: 這可能是國民黨最後一次最大黨了
: 太慘了
: 民調也是慘
有沒有違憲我不知道
但就算沒有違憲,也會有一個問題
電業法第49條:
「公用售電業之電價與輸配電業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公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公用售電業及輸配電業應依前項計算公式,擬訂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修正時亦同。」
「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第一項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公式前,應舉辦公開說明會;修正時亦同。」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電價、收費費率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審議及核定,得邀集政府機關、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召開審議會。」
電價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
經濟部為促使資源有效利用及建立公平合理電價結構,並反映電業合理供應成本,建立電價及各項費率專業審查制度,以增進全民福祉,特設電價費率審議會。
組成:
本會置委員15人至17人。
由學者專家、工商與消費者團體代表及相關機關(構)或單位代表組成。相關機關(構)或單位包括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經濟部、經濟部研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能源署。
近一年內及擔任委員期間曾參與電業相關委辦、委託研究及擔任電業相關董監事或總經理者,不得為本會委員。
由本部曾政務次長文生擔任召集人,並由能源署游署長振偉擔任執行秘書。
本會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
運作機制:
本會定期召開會議審議各項業務,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工商與消費者團體代表及相關機關(構)或單位代表之委員,得隨其職務變動而改聘之;無法出席會議時,得指派代理人出席。
任務:
審議公用售電業之電價計算公式、成本、財務及其費率。
審議輸配電業提供之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電能等各項收費計算公式及其費率。
審議公用售電業年度決算調整後稅後盈餘超過合理利潤數。
審議輸配電業之線路設置費計算公式及其費率。
然後你國民黨 修法只修
「電業法修正草案 49條」,
要求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的決議須經立院同意後方可實施
如果 立法院不同意
那你開那個 電價費率審議會 是開心酸的的喔 !!!
那你不如 修成
電價費率審議會 需由立法院同意才能召開
或是
電價費率審議會成員, 必需加入立法委員且要過半
不然我不懂
立委有比這些專家,還要懂 電價、物價、經濟喔…
樓下你說說看
--
民進黨執政的專家就是狗。不然高端怎麼過的
憲法改成國會最大黨組閣吧
這樣行政院就可以名正言順變國會下屬機關
喔 民進黨過去要是有聽專家會議調
漲電價的話,台電就不會虧成這樣了
!
先想想你說的情況 是不是自打民進
黨的臉。
專家會議就有行政官員了,如果要立法院同
意才可以調,那就納入立法委員啊
所以一樓藍白要負行政責任嗎
也不難,車輪党就放棄執政了,但繼續
維持國會最大黨還有機會,當然能盡量
擴權就擴權,憲法什麼的管它啦
此例一開,還要三權分立幹嘛,都給立法院
決定就好
花蓮王可以立法要求司法院關人要立院同意
,這樣他當初就不必吃牢飯啦
樓上別說,這種事花蓮王絕對做得出來
,立委任內免坐牢免跑法院,給自己開
無敵金身,想不到他不這樣做的理由
審議高端的專家都沒具名 你還不是很高興
綠畜雙標仔 超開心~~
藍白糞不是在隔壁忙監視器
這時候專家又出來坦了
傅來立個法,說立院最大黨總召可清
除犯罪紀錄好了
9
這種提案就是完全忘了自己有可能執政 或者是忘了自己可能會在執政時國會少數 我一直認為 某些東西提出來前要先看看日後會不會有轉髮夾彎的可能 也就是日後自己吃不吃得下自己訂立的標準3
塔綠班不會怕啦 要讓塔綠班覺得痛 知道人民才是老大 知道人民授權立法院監督政府 立院多數黨藍白就要一次下重手3
這很明顯就違憲 立法權干涉行政權 這種法案如果不違憲 那以後就專門立這種行政法案 那到底算誰執政5
台電是公營事業,其資產屬於全體台灣人 那麼由最高民意機關來決定把關漲幅也沒啥毛病 綠粉沒看到民進黨的能源政策 導致發電成本持續上漲 使台電虧損不斷擴大6
幹你娘國民黨有病是不是阿 完全沒執政 卻能左右行政權 然後怪執政黨能源政策有問題 那幹麻選總統
爆
[爆卦] 經濟部電費調整新聞稿!住宅用電1,000度以下及商家用電不漲 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將針對用電大戶調漲電價 平 均電價漲幅為8.4% 由於前次三月舉行的上半年審議會結論為「暫不決議」,經濟部今(27)日召開111年電 價費率審議臨時會,審議上半年(4月至9月)的電價費率。本次審議會考量燃料價格居 高不下,已造成台電營運的巨大壓力,應適時反映成本,以支持國家供電穩定。因此審議6
[問卦] 電價公式明定漲跌幅以3%為限?經濟部依去(106)年修正公布之電業法第49條規定,研擬「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 」,並於去(106)年11月6日完成公告。為確保電價能反映合理成本,同時避免電價大幅波 動影響民生經濟,電價公式已明定每半年進行電價費率檢討,並對電價漲幅及跌幅設定3% 上限,故不會有調漲10%的情形發生。1
Re: [新聞] 4月電價擬小幅調漲「最高3%」 王美花回貼上資訊來源網址 經濟部依去(106)年修正公布之電業法第49條規定,研擬「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並於去(106)年11月6日完成公告。為確保電價能反映合理成本,同時避免電價大幅波動影響民生經濟,電價公式已明定每半年進行電價費率檢討,並對電價漲幅及跌幅設定3%上限。 法規就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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