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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陳智菡FB:淡水到立法院路上都紅通通的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 陳智菡FB:淡水到立法院路上都紅通通的作者
Berotec
(咦)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0

※ 引述《greedycyan (巴哈母特大)》之銘言:
: 這裡先平衡報導一下,智菡姐姐真的有塞車
: (他留言區自己附的圖)
: https://i.imgur.com/GodDBBY.jpeg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這應該可以檢舉吧 為了不被笑 罰個三千應該不痛不癢

卡提諾加法我學過 減法沒學過 不知道卡提諾減法 200000-3000會變多少

我猜是變197 因為三個0減掉了

月薪197 這樣就滿符合他的發言以及能力了 沒車牌只有駕駛人 能不能檢舉啊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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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tro 09/21 10:53有可能是副駕駛座的人趴過來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