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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羅友志:受訪者有拒絕採訪的權利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羅友志:受訪者有拒絕採訪的權利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時間推噓 7 推:13 噓:6 →:76

※ 引述《royaljing (royaljing)》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rt0D8ZS.jpg

: 羅友志:
: 記者一直學不會的
: 就是受訪者「#有拒絕採訪的權利」
: 記者群「逼車」
: 倒致品妤重心不穩
: 在鍾沛君眼裡變成假摔仔
: 朱某性騷擾鍾沛君時
: 有多少人不分藍綠黨派聲援她
: 她現在說記者
: 這種逼車噁心的行為(彪形大漢這樣近距離團團圍住,就在臉邊)
: 是認真
: 矮額
: 髒髒

等等

我們先看台灣記者的新聞倫理
https://atj.yam.org.tw/ethic.htm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執委會版「新聞倫理公約」
新聞工作者應抗拒來自採訪對象和媒體內部扭曲新聞的各種壓力 和檢查。
新聞工作者不應在新聞中,傳播對種族、宗教、性別、性取向身 心殘障等弱勢者的歧視。
新聞工作者不應利用新聞處理技巧,扭曲或掩蓋新聞事實,也不 得以片斷取材、煽情、誇大、討好等失衡手段,呈現新聞資訊或 進行評論。
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採訪對象的收買或威脅。
新聞工作者不得利用職務牟取不當利益或脅迫他人。
新聞工作者不得兼任與本職相衝突的職務或從事此類事業,並應 該迴避和本身利益相關的編採任務。
除非涉及公共利益,新聞工作者應尊重新聞當事人的隱私權;即 使基於公共利益,仍應避免侵擾遭遇不幸的當事人。
新聞工作者應以正當方式取得新聞資訊,如以秘密方式取得新聞 ,也應以社會公益為前提。
新聞工作者不得擔任任何政黨黨職或公職,也不得從事助選活動 ,如參與公職人員選舉,應立即停止新聞工作。
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接受政府及政黨頒給的新聞獎勵和補助。
新聞工作者應該詳實查證新聞事實。
新聞工作者應保護秘密消息來源。




似乎沒有保障政治人物有不受訪的自由

只有避免侵擾遭遇不幸的當事者

如果不是遭遇不幸的當事人

想來也不受這條保護

另外我在用"不受訪自由"做關鍵字查詢

意外發現有趣的東西

受訪者常見疑慮說明(指政府進行統計調查)
https://www.stat.gov.tw/public/Data/2211651271.pdf
六、受訪者可否拒絕調查?
答:1、民眾有據實詳盡報告義務:根據統計法第 20 條規定:「政府辦理
統計時,被調查者無論為機關、團體或個人均有據實詳盡報告之
義務」。民眾支持統計調查,政府才能提供正確統計資訊,引導施
政方針,提升全民福祉。
2、拒查可能導致錯誤決策:統計調查受查的樣本,都是採用科學的統
計方法進行抽樣,具充分代表性,倘若大家都不願意接受調查或不
據實填報,可能產生樣本結構性偏差,影響整體統計結果之推估,
造成統計數字失真,甚至導致錯誤決策,損及全民福祉,因此您的
支持合作非常重要。

恩恩

人民有接受政府問詢的義務

但民進黨立委有不受媒體採訪的權力

果然是民主國家





說到不受訪的自由

常常看到重大刑事案件

一堆記者衝上去問

然後警察還要架起人牆

還要幫忙加害者戴上安全帽遮臉

怎麼羅先生不去幫這些殺人犯們說說

他們也有不受訪的自由

記者不要推擠靠夭啊?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76.174 (臺灣)
PTT 網址

royaljing 08/24 15:59說a答b 只服你

笑爛 羅在說有民進黨立委有不受訪的自由 但一來不在新聞倫理之中規範 二來人民有接受政府訪問義務,政客沒有受媒體採訪義務? 三來其他社會重大案件也沒看羅先生這樣主張 所以這個所謂政治人物不受訪自由 是誰認定的?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6.174 臺灣), 08/24/2023 16:02:14

Lailungsheng 08/24 15:59可以假摔

metro721 08/24 16:00你不爽不投票給她就好啦 記者去逼車立

metro721 08/24 16:00委幹嘛

在工作啊

flyclud 08/24 16:02記者不能逼立委?蔡正元都被記者躺在車上

flyclud 08/24 16:02

winmingyam 08/24 16:02你的邏輯...笑死

一路好走安心上路早登極樂順走不送

milk830122 08/24 16:02選你出來不是擺爛4年好嗎 甚麼下次不

milk830122 08/24 16:02爽不投他

loki94y 08/24 16:03“人民有接受政府問詢的義務” 你知道你

loki94y 08/24 16:03在工三小?

那個是政府文件好嘛

l81311i 08/24 16:03你在工三小?

要不然你想要我工三小? 網址中的gov看不懂?

rjaws 08/24 16:03羅說的是受訪者,你硬要換成dpp立委?

所以重大刑事案件時,一堆人衝上去包圍殺人犯 羅先生沒說話 狗仔包圍藝人 羅先生沒說話 賴立委跌倒 羅先生表示:受訪者有拒絕的權利 阿gov都在講說人民有詳盡報告義務了 但民進黨立委沒有呦

milk830122 08/24 16:03現在民選的官一個比一個官威還大喔

metro721 08/24 16:03蔡正元那是記者嗎? 洗什麼記憶

flyclud 08/24 16:03說錯,蔡正元那不是記者,是民眾。

那鄭杰呢?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6.174 臺灣), 08/24/2023 16:06:54

urzakim 08/24 16:04現在拒訪的不就DPP立委?

chenchen0611 08/24 16:05她沒拒訪啊,是她的答案記者不滿意

我沒說賴拒訪啊 我是說這個羅先生在講甚麼東西?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6.174 臺灣), 08/24/2023 16:07:23

metro721 08/24 16:08工作就能這樣逼車哦 根本問不出什麼名

metro721 08/24 16:08

但是可以看笑話啊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6.174 臺灣), 08/24/2023 16:09:34

rjaws 08/24 16:10我在講你把話塞到羅的嘴裡,你在扯其它,

rjaws 08/24 16:10好喔

在講受訪者,但是因為民進黨立委這個事件才有感而發 之前殺人犯被圍?沒反應 其他人被圍?沒反應 這樣解釋你滿意嗎?呵

Blazeleo819 08/24 16:11拿這個當聖經也是很好笑,你以為線上

Blazeleo819 08/24 16:11記者會管這些嗎?賴就不想受訪了,硬

Blazeleo819 08/24 16:11要追問,她是殺人兇手嗎?還是她涉及

Blazeleo819 08/24 16:11什麼關乎公眾利益的弊案?

不知道啊 就有人看到民進黨立委跌倒了趕緊跳出來扯甚麼不受訪自由覺得很好笑而已

metro721 08/24 16:11智障記者把事情打歪了

win8719 08/24 16:11你的新聞倫理也沒保障非政治人物有不受訪

win8719 08/24 16:11的自由

對啊,所以不受訪自由這是在工三小?

magamanzero 08/24 16:13也不得從事助選活動..mm 隨便看看www

wubai51 08/24 16:16被打臉還硬拗 蔡噁元還惡意開車把人頂這

wubai51 08/24 16:16跑你也幹拿來說 素質真差

我講了蔡正元什麼? 又不是我提的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6.174 臺灣), 08/24/2023 16:20:41

kbsidd 08/24 16:19打臉打成這樣還繼續硬ㄠ,臉皮也是夠厚

是啊,我都引經據典了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6.174 臺灣), 08/24/2023 16:23:43

QQFU 08/24 16:22羅本身自稱記者,但沒那素養

win8719 08/24 16:22他在說人家有不受訪的自由~跟你記者規範

win8719 08/24 16:22有啥關係

win8719 08/24 16:23你舉的新聞論理~是要球季者的行動

win8719 08/24 16:23你只是隨便拿東西東湊西湊來硬凹

: 記者一直學不會的 : 就是受訪者「#有拒絕採訪的權利」

這是羅要求記者的東西 那既然是要求記者的東西 我當然回去看新聞倫理的規範啊 偏偏人家沒寫 全台灣記者都不認為需要管三小政治人物不受訪的自由 就他一個人眾人皆醉他獨醒 呼籲全台記者要學會這點 頗呵而已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6.174 臺灣), 08/24/2023 16:25:27

repuslin 08/24 16:24中天記者 吃了me too 呵呵

win8719 08/24 16:24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

win8719 08/24 16:24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kouta 08/24 16:24可憐啊 黛安娜王妃是不是要謝謝追他的人

重點是 即便黛妃出了意外 人家英國人也沒出來靠北說三小政治人物有不受訪的自由 而台灣人只是跌倒而已 就有人跑出來 你說哩

win8719 08/24 16:24所以受訪者有不受訪的自由

win8719 08/24 16:25你在隨便拿東西東湊西湊~也證明不了受訪

win8719 08/24 16:25者一定要接受訪問

win8719 08/24 16:25我都不知道你怎會發這一篇出來

記者也有採訪的自由 現在羅是要記者自己去限縮採訪的自由 所以你拿憲法是想表達甚麼? 邏輯還好嗎?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6.174 臺灣), 08/24/2023 16:27:45

keltt 08/24 16:26沒有不受訪的自由?所以是有受訪的義務嗎?

要不然哩 身為政治人物沒有受訪的義務? 那柯文哲選個總統四天沒出來受訪就被靠邀三小? 蔡英文幾百天沒受訪又被靠北三小?

win8719 08/24 16:26他要求是沒錯的~受訪者本來就有不受訪的

win8719 08/24 16:26自由

win8719 08/24 16:26就連警察臨檢你都有拒絕的自由了

win8719 08/24 16:26何時記者權力這樣大~受訪者沒有不受訪的

win8719 08/24 16:26自由

臨檢跟受訪是一回事嗎? 可憐

keltt 08/24 16:27真希望你的論點能被藍白政客引用,呵呵

我也希望繼續宣傳政治人物可以不用受訪的自由啊 這樣就不用看到誰沒被受訪而被靠北的事情了 柯粉跟應粉都解套,完美啊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6.174 臺灣), 08/24/2023 16:29:55

win8719 08/24 16:27我都不知道你要打他啥臉

win8719 08/24 16:28受訪者「#有拒絕採訪的權利」

win8719 08/24 16:28你是不是看不懂中文~還是邏輯不好

: 記者一直學不會的

這句你看不懂嗎?還是邏輯不好? 全台灣就沒人要求記者如此 就羅先生一個人這樣認為 阿你說哩

Fafnir316 08/24 16:29中天記者跟那份說明有什麼關係?是規範

Fafnir316 08/24 16:29的對象嗎?不要亂引用好嗎?

哪份?我舉了兩份文件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6.174 臺灣), 08/24/2023 16:30:54

win8719 08/24 16:30一件事啊

win8719 08/24 16:30我要臨檢你~我要採訪你~我都可以拒絕阿

win8719 08/24 16:30你怎會覺得不同一件事

win8719 08/24 16:30你真的可憐

你可以拒絕 然後警察就不能繼續臨檢 但同樣拒絕 記者可以繼續採訪啊 還一件事?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6.174 臺灣), 08/24/2023 16:31:31

win8719 08/24 16:31就真的學不會阿

win8719 08/24 16:31憲法第22條就規定了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

win8719 08/24 16:31

win8719 08/24 16:31你在哪邊沒要求?

win8719 08/24 16:31你到底在說啥阿

說中文啊 哪裡看不懂好好問 禮貌點 心情好就教你囉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6.174 臺灣), 08/24/2023 16:32:25

win8719 08/24 16:32記者不可以繼續採防

win8719 08/24 16:32有判例

怎麼樣的判例貼上來看看 是公眾場合之中記者堅持採訪被判刑? 還是記者跑到人家私領域去呢?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6.174 臺灣), 08/24/2023 16:33:11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6.174 臺灣), 08/24/2023 16:33:47

win8719 08/24 16:35蘋果日報記者王煒博,被指九十七年七月十

win8719 08/24 16:35九日及二十五日跟拍孫正華及苗華斌,孫、

win8719 08/24 16:35苗兩度寄存證信函到報社勸阻,但王兩個月

win8719 08/24 16:35後再度跟拍。苗報警檢舉,警方依社會秩序

win8719 08/24 16:35維護法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

win8719 08/24 16:35勸阻不聽者」為由裁罰。王不服向台北地院

win8719 08/24 16:35聲明異議,北院認為警方裁罰有理,駁回異

win8719 08/24 16:35議全案確定

win8719 08/24 16:35你要教啥?

win8719 08/24 16:35我快要笑死你到底哪來的自信可以教人

win8719 08/24 16:36記者就一直學不會~他就沒說錯阿

"無正當理由"看不懂? 你舉的案子是跟拍 也不是趨前訪問 然後你拿來當作有不受訪自由的判例 你是在哈囉? 至於你死不死我是沒意見啦 畢竟是自由的國度 但記得不要妨礙到家人,與路人就好 台灣社會感謝你的公德心~~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76.174 臺灣), 08/24/2023 16:39:08

win8719 08/24 16:41我拒絕了~你繼續跟拍的正當理由是啥?

win8719 08/24 16:41還有你的"正當理由"別人接不接受是另一回

win8719 08/24 16:41

win8719 08/24 16:42然後這兩個人就是當事者~不是家人~跟路人

win8719 08/24 16:42憲法第22條你都補他當透明的

win8719 08/24 16:42笑死硬要凹

win8719 08/24 16:43從來沒有一條規定說~不妨礙家人跟路人就

win8719 08/24 16:43可以無止盡的採防

win8719 08/24 16:44但憲法22條就有規定說人民有"任何"自由~

VVinSaber 08/24 16:50你提一個沒有效力的東西能幹嘛==

rjaws 08/24 16:53拿記者協會的文拿講保障、自由、義務??

rjaws 08/24 16:53拿政府的收集資料來講到媒體採訪??真不

rjaws 08/24 16:53愧是任意修改別人的用語還不覺得有錯的呵

shermantan 08/24 18:22硬指馮京為馬涼,

shermantan 08/24 18:22竹篙硬要湊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