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碰到憲法法庭就爬袋?
很多法律人因為蔡宗珍等三人的聲明而崩潰,
然後冒出很多奇怪的講法,
就問了:
1. 憲政機關的職權行使不受其他憲政機關拘束..
(蔡宗珍2002年的講法)
那意思是說, 法律保留原則、民刑行政訴訟法,
全部是立法權干涉行政權、法院 此等憲政機關的職權行使囉?
換言之, 有組織法即有行為法囉?
2. 大法官在憲法本文, 就寫78、79條,
緊接著就是第80條: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所以, 大法官是法官、所以有法庭、有訴訟法,
但大法官就是跟其他法官不一樣, 不受憲法第80條的這個「法律」限制,
只需要用自己的想法即可?
根據是什麼?
3. 對憲法的忠誠義務.... 耶, 大家都說自己忠誠耶,
這跟廢話差在哪?
4. 蔡宗珍等3位大法官的聲明, 不就從頭到尾在講「組織」不合法嗎?
今天一般法院合議庭, 應該要三人合議, 還是五人合議, 還是一票人合議,
是組織法的範圍, 所以可以用法院組織法第3條明文規定.
但大法官幾人合議, 就是不一樣, 所以不能用法律規定?
依據是什麼?
5. 還有人說什麼憲法法庭是監督立法院的機關,
豈有反客為主監督憲法法庭的道理.
嗯... 請問哪裏規定憲法法庭是監督立法院來著?
總括來說, 其實問題就一件事:
一般法院的訴訟法, 就是立法院/國會 決定,
為何憲法法庭的憲法訴訟法, 立法院/國會 就沒有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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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議題,連政黑土木博都不敢出來講法
律了,你哪位
對不起, 一定要有個title 嗎? 我還真沒有, 有十多年法庭經驗,經手過上萬件而已。
※ 編輯: court0043 (49.216.86.15 臺灣), 10/09/2025 12:59:51一堆人都憲法大師請神上身啊 一夜之間精
通憲法運作
人家已經改口博士生了,別再鞭
拿80條來說要大法官要遵守,但171-1
咧?法律能剝奪173賦予的權力?立法
好吧, 憲法第76條、第80條, 與第171、173自我抵觸, 所以第80條、第82條均無效 大家真的都看得懂你在說什麼。
院有你的權力,但越界與否的裁判官實
質失能是立法權能幹的?如此邏輯在嘴
案件數前我寧願信那些學者。
這回覆,你真的是律師?
您的見解很好,不想投期刊也可以去學
者發文下戰。PTT使用者越來越少了,
真當潛水的都沒邏輯。您慢慢洗。
慢走不送.
※ 編輯: court0043 (101.12.93.152 臺灣), 10/09/2025 13:43:24爆
[轉錄]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聲明稿 - 憲訴法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 3.轉錄內容︰![[轉錄]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聲明稿 - 憲訴法 [轉錄]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聲明稿 - 憲訴法](https://i.imgur.com/MUdKIWH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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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獨立審判?餓死抬頭 剛剛在讀法律的時候 發現根據憲法第80條規定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所以我就在想![[問卦] 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獨立審判? [問卦] 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獨立審判?](https://i.imgur.com/HeU41ln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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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藍白軍師黃揚明說不副署,在野黨可提釋憲笑死!藍白是不是沒有人才啦,連這種貨色都可以當軍師? 首先,依據憲法訴訟法第 49 條的規定,立法委員釋憲的標的是法律,而什麼叫作法律 憲法第 170 條講得很清楚,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你行政院長不副署,總統還沒公布生效的法案根本就不存在,你是要釋什麼憲?你以為之 前行政院長提覆議案是提心酸的嗎?13
[轉錄] 政經關不了:遊行律師們有關心論文門嗎?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轉錄] 政經關不了:遊行律師們有關心論文門嗎? [轉錄] 政經關不了:遊行律師們有關心論文門嗎?](https://i.imgur.com/WNKQu3F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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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看看大法官整理的0710爭點憲法法庭新聞稿,簡單清楚整理了0710三小時的所有整點。(幫各位簡單分點一下) 首先,憲法法庭於113年7月10日下午2時就113年度憲立字第1號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1 13 憲國字第1號行政院、113年度憲國字第2號總統賴清德、113年度憲國字第3號監察院等4案![[討論] 看看大法官整理的0710爭點 [討論] 看看大法官整理的0710爭點](https://cons.judicial.gov.tw/assets/images/Icon-share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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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蔡宗珍教授打臉蔡宗珍大法官2003年 蔡宗珍教授 「憲法第八二條係規定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嚴格來說,除組織性事項外 ,憲法並未明文授權立法者得就司法權運作上之其他事項以法律規定。......至於司法權 中有關釋憲權運作上之相關事項而言,不論有關大法官釋憲權範圍的界定,還是屬於釋憲 程序之事項,明顯地皆非屬組織性事項。立法者對此既未獲憲法授權或委託制定,實無權5
Re: [問卦] 暫停法律是什麼意思 ?暫停法律就是暫時處分之裁定 憲法法庭有權暫時凍結法律條文 依據憲法訴訟法第43條之1 「 聲請案件繫屬中,憲法法庭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就案件相關之爭議、法規範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等事項,為暫時處分之裁定。5
Re: [問卦] 大法官宣判的理由合理嗎看來這是大法官的判斷標準拉 有關立法院調查權行使,包括要求提供資料、調閱文件及命相 關人員為證言與接受詢問等之規定,均為立法院在未有憲法明 文下,於規範自身職權行使之法律中所創設。 這叫搞笑了 大法官真把立法院當成立法局了2
Re: [爆卦] 國會改革釋憲案憲法法庭判決摘要所謂「憲法機關忠誠」(Organtreue),係指各個憲法機關在行使其職權作成決定時,應顧及其他憲法機關的利益,並 尊重其權限。 簡言之,即指憲法機關彼此間所負的相互扶持、尊重與體諒的義務。 大法官說要顧及其他機關尊重其他機關 不然就會違反忠誠義務違憲 可是廢死釋憲 大法官沒有尊重法院顧及法院1
Re: [黑特] 憲訴法修法100%違憲啦其實不只601,連632號都可以作為此次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的理由 蓋釋字第632解釋已明白間揭示憲法機關忠誠義務,憲政機關必須本於維護憲政體制 運正常運作所必須遵守憲法上的規範,不得干擾其他憲法機關職權之行使,以免憲政 運作崩潰,今天藍白一方面以修正憲法法庭組成人數來限制憲法法庭的組成,甚至明 訂在大法官人數不足時可以拒絕人民或機關之聲請釋憲,他方面又以消極的不行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