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小草跟我說,謝謝法官
各位小草、雜草,請跟我說,謝謝法官!
前兩天你們那種感恩感激的心,
想必今天也是一樣對吧!
司法死了又活了!
阿北雞鴨飯了啦!
普天同慶!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發文 內文請滿40字 ※
------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11.102 (臺灣)
※ PTT 網址
→
感謝法官頂住壓力?
推
司法正義
推
押勒押勒
推
謝謝法官頂住壓力
→
司法現在到底是死是活 搞得我好亂
推
謝謝法官~
推
謝謝法官!
推
感謝法官頂住壓力
推
謝謝法官頂住壓力
→
外面有人放鞭炮耶 笑死
推
草德滑要被同事笑一陣子啦
61
[討論] 小武哥:對於北院法官判決大家要尊重如題,今天新聞面對面談到法官裁定 小武哥說對這結果覺得沒什麼不好: 對於北院法官做出的判決大家要尊重 北檢如果抗告,高院不管是任何動作 發回或駁回,我覺得大家也都要尊重56
[討論] 法官同意檢方限閱剛剛看live法官同意檢方限閱要求 檢方又贏了一次,阿北怎麼辦 真的要雞鴨了嗎?? 現在11點了,希望警方不要驅離 讓誠心小草多曬點太陽才會長大19
[討論] 阿北開庭了開庭了,這個法官不是小草了吧! 阿北上次使出窩不知道之術,讓小草法官以為阿北是失智老人。這次要改使出亞斯伯格症 了嗎?還是要使出漏尿抖手之術,才能讓法官同情心大發,讓阿北交保?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17
[黑特] 小草立體防禦 無敵了吧欸欸 我看了一下隔壁版,小草已經無敵了吧,按照他們的邏輯 阿北無保請回 = 檢調沒證據還故意折磨阿北,拎涼垃圾綠共 阿北被羈押 = 法官也是民進黨的人,拎涼垃圾綠共,司法迫害 挖勒,啊現在是不管阿北有沒有罪,有沒有被雞鴨,前提都是司法是垃圾綠共? 那你無敵了啊,比統神跳針還無敵了吧,反正問什麼都是司法迫害,那還討論什麼10
[討論] 請問小草,司法活了又死了嗎最新消息 北檢對地院的裁定提起抗告,高院剛剛裁定發回更裁 現在柯文哲又面臨羈押危機了 一開始柯文哲被檢調偵查的時候小草說司法已死 地院無保飭回小草說法院是公正的感謝法官扛住壓力9
[討論] 小草在北檢外是不是在害阿北啊?研究 分析 觀察 很多法官 檢察官 平常生活中 就是比較封閉9
[黑特] 司法又双叒死了幹,小草們不是很秋 囂張沒落魄的久知道嗎 比賽都還沒結束,才上白開水而已 就在那嗆 TMD支持度很低了,奉勸不要再違法集會3
[討論] 北院是不是在下一盤很大的棋?畢竟阿北從政治獻金一路被殺下來 小草們一致都認為是國家機器、司法不公 現在經過一次無保請回 就讓小草們覺得司法復活了 就像阿扁講的可能也許還有第二次抗告駁回X
Re: [爆卦] 撤銷了TVBS 現場記者說 小草:司法又死了 阿阿阿阿 如喪烤披 雞鴨飯賣到滯銷 高院法官撐不住壓力1
[討論] 現在小草要相信司法嗎?當天阿北無保時,小草瘋狂進攻政黑板 四處叫囂,要找人輸贏 現在發回北院,小草要不要再相信司法 另外阿北怎可在案情之外對法官講些有的沒的 以後罪犯是不是比照阿北
72
[討論] 財政部次長:其實政府這幾年都赤字...61
[轉錄] 林俊憲 threads95
[討論] 黃暐瀚直播點名doig斷章取義 請別再提到我33
[討論] 王義川洗腦幼童場地曝光26
Re: [討論] 民進黨當初怎不放下身段和白的8席合55
[討論] 黃國昌怎麼這麼恨民進黨?33
[討論] 如果傅崐萁跟柯文哲掉進水裡黃國昌會救誰29
[討論] 八卦板也太兇了吧 這樣罵黃暐瀚都罵三字經16
[討論] 請問財劃法錯在哪?53
[黑特] 王義川說他是參加私人聚會29
[討論] 蔡壁如選黨主席勝算大嗎?28
[討論] 台中人好像不在意分得比北部少13
[討論] 到底可以怎麼黑國昌23
[討論] 小草:一般民眾都以為藍白是一起的18
[討論] 黃董海外總部要設台北市 台派崩潰 !56
[黑特] 王義川反擊竟扯:又不是講18禁9
[黑特] 笑死 國家要毀滅了 隔天馬上COS 魷魚遊戲15
[討論] 為什麼民進黨過半八年禁不了tiktok抖音20
[討論] 民眾黨主要是娛樂功能14
[討論] 民眾黨的亂帳 有進度了!!!!!!!!!!3
[討論] 柯志恩嗆:應譴責陳其邁不提版本16
[討論]ET民調/鍾東錦16大政策平均滿意度破7成815
[討論] 台視新聞聲明 (抖音造假影片)10
[討論] 阿中部長: 我支持不副署15
Re: [討論] 黃暐瀚直播點名doig斷章取義 請別再提到我6
[討論] 王義川怎麼一直讓藍白網軍有東西打?8
[黑特] 高雄爽八年 該換花蓮爽了吧13
[討論] 巴基斯坦對中國出口產品加徵30%關稅12
[黑特] 韓國大法官提名人提議空缺時可續任的制6
Re: [討論] 請問財劃法錯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