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7名死囚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今判死刑「有
這37個已經定讞的是不是應該拖去打靶了,可以
趁國慶日快到先打個10個慶祝一下國慶了,大法
官都同意打靶了,如果還不執行還在把法律當玩
笑一樣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Vivo V2124.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226.188 (臺灣)
※ PTT 網址
推
不是,有程序上還精神病的,因為這部
→
分違憲會重審
推
不是說37人都可以非常上訴
推
不想死就改當終身廉價奴隸工作
→
你可以跟立法院長韓國瑜建議
→
有幾個人都沒有直接證據餒~會不會幾
→
年後變成冤案?
→
定讞的只要法務部長簽核就可以打靶了
6
白話就是: 死刑合憲,但是任何犯罪的懲罰不能只有死刑一種選項。 問題是現在台灣已經沒有唯一死刑了 其實就是維持現狀 --2
老話一句 大家不要在偷懶了! 與其讓法官只有監禁隔絕或判死 不如想想看是否有更好的懲處方式 而且連帶責任也應該一併處理X
法界廢死仔永遠都搞不清楚民意。 現在反對廢死的根本原因就是監獄給人的印象很差, 民眾對於無期徒刑的印象就是沒幾年假釋放出來, 甚至看到外役監那些的,對印象又更差了, 他們說的那些冤案大家都懂,大家也怕冤案,19
雖然還沒看主文跟理由,不過剛剛聽到重點就是,死刑不會違反憲法生命權保障,但是必須 在最嚴格的正當法律程序下適用在情節最嚴重的情形:1.被告犯罪時有精神障礙或或辨識能 力顯著降低時,不得科處死刑 2.訴訟時心智缺陷、辨識能力不足,自我辯護能力不足者, 也不得判處死刑 3.雖已判處死刑,但在執行死刑時有精神缺陷,對執行死刑無法理解者也 不得執行死刑 4.犯罪情節必須是最嚴重情形 5.需要行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 6.必須要有合
爆
[轉錄] 朱立倫 FB96
Re: [討論] 陳玉珍的身分證?86
[黑特] 陳玉珍那篇爆文怎麼刪了?56
[轉錄] 林于凱:好人為了夥伴,被打趴的故事。49
[轉錄] 劉靜怡 FB 台灣法律=北韓法律42
[討論] 黃國昌最經典的一句話?38
[討論] 小草:政治獻金匯到個人帳戶 無罪32
[討論] 實在無法理解八卦板會變小草一言堂78
Re: [討論] 陳玉珍的身分證? (已付款證明)23
[討論] 郝龍斌:檢調辦案藍綠白有別22
[討論] terrymoon 造謠完就刪文裝沒事喔34
[舊聞] 柯文哲踏右腳過火爐過運 民俗專家:恐沒32
[討論] 小草比阿堯孝順= =33
[討論] 誰教阿北法庭上嗆聲的?31
[轉錄] 朱蕙蓉FB 鐵草真的雙標29
[討論] 柯文哲當初怎麼不蓋間廟就好?19
[討論] 司法令人窒息怎麼辦22
[討論] 小草:妙天給阿北的一千萬是捐款!乾淨的20
[討論] 越方如沒資格說別人政治辦案4
[轉錄] 游盈隆:再覊押柯文哲三個月能改變什麼21
[討論] 徐永明貪污案,行賄的緩刑20
Re: [轉錄] 林于凱:好人為了夥伴,被打趴的故事。18
[討論] 111會有哪些人到場?16
[討論] 夜壺是有什麼把柄在支那手上嗎?16
Re: [討論] 陳玉珍的身分證?14
[討論] 柯文哲說環狀線是他蓋的!13
[討論] 中國銀川地震 Mw4.8 Mw4.61
[黑特] 要怎麼報名檢察官12
[討論] 國民黨是不是換小編了?12
[討論] 持有中國身分證有啥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