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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37名死囚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今判死刑「有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37名死囚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今判死刑「有作者
Mediveh
(馬爾地夫)
時間推噓19 推:19 噓:0 →:37

雖然還沒看主文跟理由,不過剛剛聽到重點就是,死刑不會違反憲法生命權保障,但是必須在最嚴格的正當法律程序下適用在情節最嚴重的情形:1.被告犯罪時有精神障礙或或辨識能力顯著降低時,不得科處死刑 2.訴訟時心智缺陷、辨識能力不足,自我辯護能力不足者,也不得判處死刑 3.雖已判處死刑,但在執行死刑時有精神缺陷,對執行死刑無法理解者也不得執行死刑 4.犯罪情節必須是最嚴重情形 5.需要行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 6.必須要有合議庭一致同意才能科處死刑(第5點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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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95.4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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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DHunTom 09/20 15:36幾乎實質廢死

a8976262 09/20 15:37幫翻譯:殺人之後裝瘋賣傻就不會被判死

soria 09/20 15:37現行條文不就是這樣 只是複述一次而已

soria 09/20 15:37╮(╯_╰)╭

soria 09/20 15:38精神病本來就不會判死刑

fragmentwing 09/20 15:38我必須說這幾條沒有一個是站在受害

fragmentwing 09/20 15:38者家屬和社會觀感定的

DrizztMon 09/20 15:38這些條文都是心證吧

DrizztMon 09/20 15:38說了跟沒說一樣 維持現狀

leptoneta 09/20 15:39老話重申

aprendes 09/20 15:40正義女神拿天平的嘛 不選邊站也是應該的

smallweek 09/20 15:40大法官不想替人民決定

lusifa2007 09/20 15:41換言之殺人時好好的 審判時突然罹患

lusifa2007 09/20 15:41精神病也可以逃死

※ 編輯: Mediveh (49.216.195.49 臺灣), 09/20/2024 15:41:26

fragmentwing 09/20 15:41窩不知道應該適用逃過死刑

Mediveh 09/20 15:42最重要我覺得就是必須合議庭一致同意

Mediveh 09/20 15:42其他標準都比較浮動

Szss 09/20 15:43精神病那個是說 判死刑之後 要是發現例如診

Szss 09/20 15:43斷罹患失智症也不會死刑了

bkebke 09/20 15:43那要修法吧 原本多數決變全體通過

bkebke 09/20 15:44裝神經病大賽要開始了嗎

Mediveh 09/20 15:44不得不說怎麼難搞的案子都是我大昭元主

Mediveh 09/20 15:44筆,被噴無感是不是,不過至少多數意見

Mediveh 09/20 15:44是保留死刑,沒有跟人民對幹,不然這些

Mediveh 09/20 15:44教授老媽都要被噴飛了

bkebke 09/20 15:44不過這不合理 判決在前

dos01 09/20 15:45其實就只是現行做法重複一遍而已

fragmentwing 09/20 15:45所以還是實質廢死 有病殺人已經去掉

fragmentwing 09/20 15:45大半 關那麼久有精神病又去掉不少

fragmentwing 09/20 15:45剩下來的還能裝瘋

bkebke 09/20 15:45之後神經病頂多不能執行 變不能死刑要重審

這邊要看階段,1.行為時、訴訟時法院如果未參酌精神障礙情形的,檢察總長可以提起非常 上訴 2. 等待執行的如果有此情形應該就是停止執行而已(如果我理解沒有錯誤的話,剛剛 都是用聽的,回家再看判決書) 至於合議庭未一致同意判處死刑的確定案件,效力不受影響

bkebke 09/20 15:45?

Szss 09/20 15:45楊金水們

fragmentwing 09/20 15:45乳酪理論根本該用在這裡 把判死刑的

fragmentwing 09/20 15:45可能性堵死了

tommy508 09/20 15:4637個全部鑑定成精神病就可以免死

Szss 09/20 15:46一輩子吃屎可以逃過執行死刑

xulzj524 09/20 15:48實質廢死 讚

※ 編輯: Mediveh (49.216.195.49 臺灣), 09/20/2024 15:48:54 ※ 編輯: Mediveh (49.216.195.49 臺灣), 09/20/2024 15:50:32

s916813 09/20 15:50重點應該是第五點要一致同意才能求處死刑

沒錯,因為這是標準最明確的,其他都是「最嚴格、最嚴重情節」你問他最嚴格是什麼,昭 元應該會說他也不知道,反正他要畢業了xd

goldenfire 09/20 15:50如果真的願意一直吃屎裝下去 那就認了

goldenfire 09/20 15:50

jeff0811 09/20 15:52願意以後把那個當主食的話那還可以討論

※ 編輯: Mediveh (49.216.195.49 臺灣), 09/20/2024 15:52:22

jeff0811 09/20 15:52一下

xxxcv 09/20 15:54執行死刑時有精神缺陷是指槍斃前還要精神

xxxcv 09/20 15:54鑑定?根本浪費社會資源

bkebke 09/20 15:55既然都這麼說了 是不是每年鑑定一次

bkebke 09/20 15:55演技不合格的就拖出去執行了

goddamnhuge 09/20 15:57殺人前記得先去精神科看診 就可逃死

MyDice 09/20 15:58真的判死刑也是很多年後沒人記得

CORYCHAN 09/20 15:58需要的是終身不得假釋

但還是需要立法院修法,但你看現在立法院那樣子,呵呵

CORYCHAN 09/20 15:58關到死比直接給他死痛苦多了

MyDice 09/20 15:59不知道為啥藍白覺得靠這個可以推翻DPP政

MyDice 09/20 15:59

※ 編輯: Mediveh (49.216.195.49 臺灣), 09/20/2024 16:01:55

DEAKUNE 09/20 16:02殺人之後才得病也不用判死了?

AdventurerCC 09/20 16:35第3點感覺會被拿來做文章

AdventurerCC 09/20 16:36有被濫用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