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議員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北市議會:
※ 引述《Yaomini (優かすみりさ)》之銘言:
: 1.新聞網址︰https://reurl.cc/vkjMbk
: 2.新聞來源︰yahoo!新聞 中時新聞網
: 3.完整新聞標題:議員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北市議
: 會:沒有詐領問題
: 4.完整新聞內容︰
: 劉彥宜 2023年4月23日 週日 下午9:48
: https://reurl.cc/qkjERN
: 台北市議員徐巧芯22日公布相簿,批評台北市議員許淑華
: 於議會開會時全數缺席,是為薪水小偷。但台北市議會副
: 秘書長陳慶安回應,議員如果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 沒有違法或詐領問題。(本報資料照片)
有沒有違法不是他說了算 因為他也是當事人
長期睜隻眼閉隻眼看著一堆人只簽到不開會就照領錢
他難道就能脫身?
舉例好了 林智堅論文案 全黨背書沒有抄 林明通背書沒有抄 結果咧
又比方 鏡電視案 蘇貞昌女兒標工程案 兩者都是行政院長背書一切合法不必去查
我只想說 等政黨輪替法官審了再來說
: 國民黨台北市第7選區(信義、南松山)立委初選結果由
: 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出線,明年選舉對上民進黨台北市議員
: 許淑華,徐昨公布相簿指許在議會開會時幾乎全數缺席,
: 許強調對議程沒問題就可去地方服務。律師林智群表示,
: 照片中可看出國民黨議員也沒幾個出席,徐願意將此事鬧
: 大,一次得罪全部議員,非常佩服。市議會也說明,有簽
: 到開會就可領出席費,無違法或詐領疑慮。
: 徐巧芯22日公布相簿,指許於議會開會時幾乎全數缺席是
: 薪水小偷,恐涉及詐領出席費。許淑華今回嗆,歡迎徐巧
: 芯檢舉,議會大會在下午開始,議員中午前就會拿到議程
: ,對議程若沒有意見,就可以去地方服務或選民服務。
: 至於有無違法疑慮,台北市議會副祕書長陳慶安指出,議
: 員如果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沒有簽到當然就不會發
: 出席費,主要是看有無簽到,沒有違法或詐領問題。
什麼時侯 簽到等於出席? 要確定咧
那以前簽到沒出席被判刑是怎回事?
: 此外,林智群也在臉書指出,「我看了一下那些照片,覺
: 得很奇怪,看起來不只是許淑華不在議會,整個議場都空
: 蕩蕩的,不要說民進黨議員,連國民黨議員也沒來幾個。
: 」
: 林智群說,徐巧芯點出這個現象很棒,徐一定是每次大會
: 都全程參與,沒簽名後就跑掉,才敢這樣嘴人,希望徐以
: 後台北市議會大會開議時可以「全程在場」,開會時候也
: 不要玩臉書,「既然要拿這個事情做文章,自己也要做到
: 才對!對於巧芯願意把這個事情鬧大,一次得罪全部議員
: 的勇氣,感到佩服。」
: 他進一步提到,台大新聞e論壇曾在2016年對此做專題報
: 導,訪問不少議員和議會工作人員,內容包含北市共63名
: 議員,按議事規則,大會必須至少32名議員出席,第9次
: 大會因在場人數未過半導致流會,該次會議紀錄上,請假
: 議員僅2名,其他61名皆出席,簽到表與實際出席狀況明
: 顯不符。而這種情況不只發生在北市,望眼全台地方議會
: 皆是如此。
: 林智群轉述,前台北市議員周柏雅也曾說,「幾乎不會有
: 大會從頭到尾都維持一半以上的人數。」議事規則早已淪
: 為參考價值而已;一位不願具名的台北市議會警察表示,
: 「議員簽到、聊天後,就全部跑光了。」擔任議會警察快
: 20年,大會出席人數從頭到尾都能維持過半人數的次數,
: 「兩隻手都數得出來」。
想推給歷史共業嗎? 全查 我要看血流成河
大不了學特別費案立個法大射天下就是
: 而國民黨前台北市議員、台北市民政局長陳永德解釋,大
: 部份議員簽完名後,雖然沒有在議場,但仍會待在議會大
: 樓內,待有需要時再回到議場。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
: 也表示,議員簽到後,大部分仍會待在議會大樓,另一部
: 分則回選區做選民服務。前台北市議會祕書長王金德也說
: ,「沒有人規定議員一定要全程坐在位子上。」
這就是幹話了 許淑華是根本簽了就跑了 沒待在議會大樓
: 5.附註、心得、想法︰
: 依此篇報導所述,看起來似乎是議會的陋習,若能就這次
: 玖佰議座勇敢揭發事實來做為起點,改進議會的問政效率
: 和質量,應可提升民代形象,以及增進選民對和政治的信
: 賴感,不失為一個好的契機也說不定。
: 本魯比較好奇,像資深議員,如廣受好評的世堅,和曾任
: 資深議員的33等,對這樣的議員出席生態,又會是怎樣的
: 看法,期待有記者去採訪,多問問幾位議員的看法。
其實本週三就見真章了
我就等著看 塔綠班既然如此堅信簽到後就跑依然可以領錢
那就看本週三許淑華會不會一樣簽了就跑吧 其它都多講的
塔綠班快猜猜 結果是怎樣呢?
科科
--
你這兩件事
她那天待在現場也能說她自己想待啊 ~
所以待在那犯法了逆?
她就自證只簽名沒出席啊 她如果不簽名領錢 誰管她待哪裡 科科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41:32風頭上 在蠢都知道要演戲
等著看啊 她如果今後都簽完名老實開會 就代表她知道簽了就跑是犯法的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42:31來啊就請徐大議員一一監督哪一個沒有坐
在議會裡面?要去抽菸尿尿全部填外出單
,就算跑去辦公室也請對方佐證。
她沒有義務吧 你很閒你去做吧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43:20要馬簽名就乖乖待在議會要馬請假,請徐
大議員監督管理,謝謝
他今後都簽完名開會也有可能是要裝啊
議會說合規定也不能怎樣
所以你覺得許大議員後天會老實開會嗎? 她如果老實 開會就是打了所有塔綠班的臉 XD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45:34支持綠的只要別人管A 他就A~Z都要管到 XD
前面才有藍白粉推文說不是打違法 現在?
違不違法另說 許淑華這種行為觀感本來就不好 不信? 看她後天會不會照樣翹班就知道了
台大論文是台大說了算 議會簽到是議會說了算
錯 是法官說了算 還是你以為議會比法官大?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49:23她如果沒有要跟許競選立委的話,你覺得
她會捅這件事嗎?蒐證三年欸拜託。
管她動機是什麼 抓摸魚議員不好嗎? 要不是林智堅被逼著選市長 他也不會丟掉雙學位不是嗎?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50:57很好啊,我每個推文都支持這樣做。我更
希望從立院到各縣市議會都比照辦理,要
馬簽名然後乖乖待在議場,要馬請假不要
領錢。那些下午跑去上節目的民代更要嚴
格檢視,謝謝
是啊 有共識就好 林智堅讓各大學從此嚴格抓論文抄襲 根本功德無量
簽到跟詐領要分清楚欸,簽不簽到都不
違法,詐領這個行為才違法
你得到點了 簽不簽到 跟違不違法無關 但有簽沒到卻憑簽到領出席費 這就叫詐領了 簽到是出席的證明 不是出席費的簽收條好嗎?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57:31混在一起講就是轉移焦點
內規法官沒有介入空間
你先確定內規可以大過法律再來說吧 你乾脆說家有家規 打死自家小孩不犯法好了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4:59:22簽到至少要花十秒鐘 這十秒鐘就出席了
不合理跟違法是兩件事
可見你狀況外 許淑華的情況偏偏就是連一秒都沒有 會議都還沒開人就跑了 她是出了什麼席?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5:00:27出席十秒鐘跟只差一分鐘就退席是一樣的
都是沒有坐完全程
而且簽到也有可能只是一種表態
「內規法官沒有介入空間」!!!
我同意議會內容 沒有意見所以不在席上
但簽到層加分母
一秒都沒有怎麼簽名呢
簽名視為一種意見表達的用途 怎能說沒參與?
所以我說啦 你辯再多有什麼用 後天看許淑華有沒有老實待議場不就知道了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5:04:33既然有參與議會 又豈是肉體去作判斷
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工作方式 不能用肉體判斷
是啦 別人老實開會都北七 就她最聰明 用精神與議場同在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5:06:48不簽名 不到場應該也算表態
許有待沒待也有可能考量觀感
應該也要給錢
越來越會胡扯了 如果今天不簽到也能領錢 我就信你
※ 編輯: ivorysoap (39.15.25.228 臺灣), 04/24/2023 15:07:56反對可以簽到並鬧場 不簽不到應該就是沒工作
議會簽到是要讓議會人數過門檻 這當然是參與
這麼特殊的工作形態 法官豈能用世俗標準去判
以後不去投票的選民剝奪公民權 至少要投廢
票
大概是這意思
小智:我當年也認為,大家都這樣的
啊!
原po這麼不爽台北市這制度,請你開幹北
市府,請你駡駡晚安,要求他們改正,而
不是針對許這個個案
不對喔, 她如果今後都簽完名老實開會,只能
代表她知道簽完落跑會"影響選情"
北市府出來說明了,代表這就是制度的問
題,現在有問題請你們這些藍白去駡北市
府
這跟有無違法是兩件事.
對了,柯文哲當家時怎麼不改,代表他也
默許
是啊,馬英九大水庫也沒問題
X
BUT 法官/檢察官似乎不是這麼認為 新埔鎮代范振葵貪2450元出席費判1年8月 需繳50萬換緩刑 法官調查,范振葵為新竹縣新埔鎮民代表,2021年8月5日前往桃園市新屋區參加告別式, 當日上午未能參與定期會,竟於前日會議結束時,先在簽到簿8月5日頁次簽到欄位中簽名7
所以議會的意思是說 只要簽名就可以合法拿錢閃人了 以後所有議員全部比照辦理 簽完名直接閃人領錢 留下來的跟白癡一樣4
這個議題跟論文案很像 是藍綠都有的問題 很多人已經預見 如果許被逼退選 那就會變成選舉的攻防焦點1
酒店笑話影片 我拿上酒店來比喻, 小姐不是進來看看就可以領錢欸 進來沒有喝酒,沒有脫衣,沒有秀舞, 什麼都沒做,走進來包廂就要算錢...他媽的,誰要給你錢啦,幹2
徐巧芯這麼認真守法 你們議會還在護航啊? 說你偷跑就偷跑 通通把你們抓出來 等徐巧芯選上要好好修法一下了 --8
這樣是不是員工都可以比照辦理啊? 以後只有上班打卡,即使人不在公司, 照樣可以領薪水? 學生也是只要有簽到,一樣可以算出席有學分? 簽到就可以爽的事,1
說實話啦 這件事應該不是顏色對立問題來討論。 這很明顯就是合法不合理問題! 就跟紅線違停,嗆路人去檢舉一樣! (目前修法後無檢舉紅線違停,只能通知警察到場開單,但等警察來人也早跑了)9
我這樣建議啦 大家都知道台北市議會是全程錄影吧 台北市議會的簽到紀錄鐵定也是有的 不然要怎麼知道統計出席情況 比對簽到紀錄和錄影就知道誰在鬼混了16
根據理性中立的t21所貼的圖: 第四項: 99年8月13日內授中民字第0990035178號函, 至「出席會議簽到之事實」如何判斷,宜由各該議會或代表會議事人員本權責判斷之。
爆
Re: [新聞] 薪水小偷開戰 許淑華酸爆徐巧芯:當四年我猜許淑華到現在還還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積非成是,所以還在那鬼扯一通。 其實她就閉嘴就好,越講漏洞越多。 因為前幾天剛好有一個新埔鎮鎮代表是類似的案例,一審判決結果出來,被判詐領出席費,貪污罪成立 新埔鎮代表是提前一天簽到,沒去開會,領了出席費,兩千多元,跑去做選民服務,參加選民的告別式。 結果判決詐領出席費,貪污罪成立。28
Re: [黑特] 王鴻薇:議員不用每個議題都要全程坐到尾ㄟ不是啊, 你貼的圖都說的很清楚了。 第一項, 如果原訂開會日遇到颱風地震等因素延期, 則原本那天就沒開到會,就不能領出席費。25
Re: [黑特] 王鴻薇:議員不用每個議題都要全程坐到尾以前都是抓那種人跑出國或明明出去玩, 但是事後補簽到詐領出席費。 直到最近才有這種提前簽到卻未開會的案例, 就是新埔鎮鎮代表, 提前一天簽到但未去開會,11
Re: [新聞] 薪水小偷開戰 許淑華酸爆徐巧芯:當四年關於「簽到卻未開會」這件事,我倒是查到一個法院判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9年度上訴字第2102號判決)中,有提到: 「內政部就「鎮民代表會召開之臨時會,該會代表有到會簽到,因故卻未開會,是否可領取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之意見,略以:查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4條規定,地方民意代表依法開會期間,得支給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上開「依法開會期間」係指地方制度法第34條所稱定期會及臨時會而言,是以,鎮民代表會依法召開之臨時會,該會代表並未請假且有出席會議簽到之事實,雖因故離席未開會,是日臨時會代表之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依上開條例之規定應准發給。此有內政部91年3月19日臺內中民字第0910002624號函(參偵查卷 第85頁)可稽。」 看來「有出席簽到但又離席未開會」仍然是有可能可以支領出席費的。 那什麼叫做「出席」呢?9
[討論] 提前一天和提前半小時有差別嗎?新埔鎮鎮代表 提前一天簽到,沒去開會。 跑去做選民服務,出席告別式 一審被判詐領出席費, 貪污罪成立。6
Re: [討論] 側翼怎麼都沒聲援許淑華?你自己就看不懂差別 呱吉說的這種 領完便當再走或是開會一半跑去上節目, 最多只是觀感不佳,不違法,好嗎?2
Re: [新聞] 議員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北市議會:這件事是台北市議會副秘書長你說了算? (過去連台南市議長連賴清德都不甩不進議會了,副秘書長算什) 以後大家比照辦理,全部合法簽到領錢完去開中常會 留下來開會的根本是笑話,代表你沒選民服務可以做 年輕議員跟小黨議員自己看著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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