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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現在要告人要經過4%同意嗎?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現在要告人要經過4%同意嗎?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時間推噓 X 推:1 噓:5 →:1

※ 引述《sos007sos (嘻嘻)》之銘言:
: 如果自身權益被侵犯
: 訴諸法律不是正常不過的事嗎?
: 難道現在要告人
: 要先經過4%初審嗎
: 要不然會被說沒氣度
: 4%的法治觀念
: 造謠、謾罵是言論自由
: 告人、檢舉是獨裁、專制

笑死人

有沒有聽過訟棍這個名詞?

本板真的是墮落到了極點

居然會支持這種行為

可憐吶


這種價值觀偏差的行為有人還能認同,那也沒什麼好說了

讓我們開心迎接台灣的訟棍元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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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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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hom30953609/08 14:20

hankwtc09/08 14:20不告,4%:不告就是承認;告了,4%:訟棍。智障泯滅良心

rongmxx09/08 14:21活該嘴臭 嘻嘻

andy230022409/08 14:26哭哭怕喔 ㄎ

nk1080309/08 14:27我在桃園一直罵死胖子都沒事 4%別那麼沒軟蛋

MBAR09/08 14:38你要給我罵嗎?

lordray109/08 15:37嘴臭就不要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