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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我們的立委要做大事啦!

看板I-Lan標題[閒聊] 我們的立委要做大事啦!作者
kavalan1979
(天人菊的夏天)
時間推噓 1 推:19 噓:18 →:22

八卦版看到的不知能不能直接轉
所以重帖一次

http://tinyurl.com/yyka7qa6

立法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 條條文修正草案


2020-05-26 評論數 0 篇]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提案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22 日

提案字號:院總第 756 號 委員提案第 24811 號

資料來源: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14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提 案 人:陳歐珀

連 署 人:莊競程
陳亭妃
賴惠員
賴品妤
莊瑞雄
林楚茵
吳玉琴
楊 曜
黃國書
黃秀芳
王美惠
邱泰源
劉世芳
陳明文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案 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係民眾得檢舉違規之相關規定,然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
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人的出現;民眾協助交通違規檢舉雖可減輕有
限的警力,但過於浮濫也造成不少的民怨。再者,交通違規案件由執行公
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定取締,而民眾檢舉案
件依據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雖仍需由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查證,但
民眾使用的手機未必經過標準檢驗,在合法認定上恐有不足。為維持交通
違規檢舉的公正性,並防範檢舉達人過度檢舉而造成警力負荷,爰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 明:
一、據警政署統計指出,交通違規民眾檢舉案件從 106 年至 108 年的
數量分別是 2,919,281 件、3,170,452 件、3,914,742 件,顯見民
眾檢舉案件有逐年遞增的趨勢。警方對於日益增多的檢舉案件須善盡
查證責任,而民眾檢舉案件增加,相對執法人員的負擔也增加,未必
透過警民合作就能有效減輕警力負擔,實有修法之必要。
二、另外,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
舉達人的出現,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有民眾得以
檢舉的法源依據,但民眾通常透過智慧型手機拍照檢舉,不同於交通
違規案件由執行公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
定取締。基此,民眾以手機檢舉為器材不若執法單位的器具定時受檢
,其產生誤差的疑慮容有合理懷疑性。為免過多民怨,民眾檢舉案件
若非重大交通違規,實應先給予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爰提出本次修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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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礦業法那麼崇高的理想

但同樣與交通安全有關的酒駕罰則
沒比這更重要嗎?

現在的宜蘭DPP真的是愧對前人打下的好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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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218.253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kavalan1979 (111.249.218.253 臺灣), 08/12/2020 20:33:06

hakkiene08/12 20:36道路就是拿來停車的一排停不夠停兩排 誰贊成 誰反對

※ 編輯: kavalan1979 (111.249.218.253 臺灣), 08/12/2020 20:42:10

ericugly08/12 20:42兩排停不夠,整個馬路都能當停車場,反正手機立委會罩你

freeasa08/12 20:43我笑了

i7742108/12 20:43鼓掌!通過!德政!顧荷包!高票凍蒜!

TIMPIGTIM08/12 20:46真的垃圾 而且還沒辦法淘汰這種人 縣長立委在那跳來

TIMPIGTIM08/12 20:46跳去選 反正永遠等得到一個位置給他

cgntutim08/12 21:00連博班都沒重考上...

ejru65m408/12 21:02我投小黨 好險

a15109108/12 21:17還好沒投給他

lonzoslaker08/12 21:21一堆車違規不能檢舉,那警察有沒有認真做好本分?

HellFly08/12 21:25別說了 我的含粉老爸還很支持勒 只能說老一輩都覺得停一

HellFly08/12 21:26下沒什麼 那還畫什麼線...

werlight08/12 21:42北七立委 襪是有用手機仔檢舉超速逆

werlight08/12 21:45亞是講 恁認為警察目睭拓空看無紅線逆

king11059208/12 21:51這什麼垃圾提案

king11059208/12 21:53因為檢舉的人太多,所以把檢舉人減少,這樣違規數量也

king11059208/12 21:53就跟著減少了,真聰明

crush072408/12 21:56宜蘭立委幹大的!

lonzoslaker08/12 21:59真心廢物,果然是共產精神,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aaagang08/12 22:05檢舉達人的存在是打臉政府

kof20xx08/12 22:35還好我沒投給他+1

kang12708/12 22:39建議除了紅黃白線外增加個綠線,有台灣價值的才可以停

water54ts08/12 22:48拍照檢舉的不都是違規事實明確的嗎?這是什麼睜眼說瞎

water54ts08/12 22:48

kantoloser08/12 22:59傻眼 讓警察天天吃A餐不是更累?

kantoloser08/12 23:00警民合吃

creepybiz08/12 23:13陳歐珀真低能,居然還有人附和,不解決問題而去解決提

creepybiz08/12 23:13出問題的人

thank00508/12 23:19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bunnyer08/12 23:25少檢舉就少人去煩立委

c6020308/12 23:30檢舉紅線停車還要使用檢驗合格的相機? 請問要驗畫素嗎

kqcv5bw08/12 23:32嫌票太多,一堆違規需要什麼經過驗證的機器,我想他的智

kqcv5bw08/12 23:32商才需要經過驗證!下次繼續不投他,再找家人跟朋友一起

kqcv5bw08/12 23:32下架他!

koalahao08/12 23:41不要再投他了啦 看了真的很煩

furano08/12 23:50這傢伙有夠丟宜蘭人的臉,居然還有連署人喔夏夕下景

freeasa08/13 00:22我六歲女兒都看的懂什麼是違規了,要分辨需要儀器???

snpred08/13 00:47就是有問題才會檢舉啊…

pttcrux08/13 02:09真心垃圾…真的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阿

gy20657808/13 05:41之前一直喊撐香港 選上後呢?

maurice932508/13 06:29檢舉是為了減少員警的負擔,這大立委是不是誤會了什

maurice932508/13 06:29麼?

Andosinjo08/13 07:05講到這個,之前羅東車站前的兩排人行道,警察過來大開

Andosinjo08/13 07:05單,停在人行道的全部都開單,唯獨!!! 達伯租車行放在

Andosinjo08/13 07:05人行道的租賃車都沒事,整排人行道都是他的展示場,有

Andosinjo08/13 07:05八卦嗎?

================跪求八卦===============

KKB08/13 07:43這種提案人是下屆準縣長 宜蘭又要繼續被笑多久

※ 編輯: kavalan1979 (124.219.11.20 臺灣), 08/13/2020 08:08:57

lolicone08/13 08:48解決發現問題的人就沒問題了 淦

smt345708/13 08:56解決檢舉的人,就沒有違規了,鬼島立委無誤。

gtcw08/13 11:00民主聖地 哈哈

yo113908/13 11:075月的東西 又沒過 冷飯熱炒有意義嗎?

https://www.facebook.com/traffic1999/posts/1488873394629992

更新資訊:剛剛詢問警政署交通組,7-1修正草案只是初步共識,尚未提報交通部,目前 都還在討論修正,社團這邊也會用理性、客觀的角度,向警政署提供意見,請大家一起為 交通秩序努力,在檢舉與行政資運多方考量下,找出一個最適當的方案,讓大家真正可以 當個快樂檢舉人,在警民互助的基礎下,真正達到彌補警力之不足,檢舉真正危害交通秩 序、警方難以取締稍縱即逝的違規項目。 ----------------- ----------------- 近年來有些社團無法理解何謂正常正確檢舉,目前7-1條修正草案,針對民眾檢舉項目大 幅縮減,其修法說明如照片。 為各位整理以後只能檢舉的項目: 12-4 在道路上停放無牌車,無效號牌,懸掛他車號牌 31-6 31-1條1至3項 未戴安全帽,使用手機,抽煙 33-1各款 高快公路違規 92-7 550cc以上大型重機之違規 42條 燈光類 (未開頭燈,未依規定開霧燈,未使用方向燈) 43-1-01 43-1-03 43-1-04 43-3 危險駕車與競駛 45條 爭道行駛 (逆向行駛,駛入來車道,行駛人行道,佔用自行車道,聞救護車不避讓 ) 47條 違規超車 48條 轉彎變換車道違規 (不依號誌標誌標線指示,左右轉彎不先使用內外車道,在有分 隔島之慢車道左轉,快車道右轉,直行車佔用左右轉專用道。 53條 闖紅燈與紅燈右轉 54條 平交道之違規 56條1項與2項 違規「停車」之處罰 (以排除55條臨時停車) 另外也限縮連續檢舉,日後針對同一車同一項款之違規,6分鐘內不得連續檢舉。

l71147008/13 11:12停車場沒停在白線都有事了 還人車來往頻率大很多的馬路

pearlQQ08/13 12:13一堆警察不抓,違規一堆,不會不違規嗎

deray08/13 14:10我還以為是垃圾 原來是宜蘭的立委

※ 編輯: kavalan1979 (124.219.11.20 臺灣), 08/13/2020 14:23:15

lonzoslaker08/13 15:04https://imgur.com/CT61UH5

lonzoslaker08/13 15:05早上有去"關心"了一下,所以大家還是可以盡量去提出

lonzoslaker08/13 15:05意見,讓他們感受到這提案很多人感到不合理之處

james79081408/13 15:06德政 不枉費投給他

loveinlove7708/13 16:13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