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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理賠] [理賠] 新安東疫保單確診隔離時間

看板Insurance標題Re: [理賠] [理賠] 新安東疫保單確診隔離時間作者
amilkamilk
(我要成為幹話王)
時間推噓 6 推:6 噓:0 →:12

※ 引述 《nonme79 (nonme79)》 之銘言:
: 標題: [理賠] [理賠] 新安東疫保單確診隔離時間
: 時間: Thu Jul 7 16:48:52 2022
:  
: 5/19確診後又因家人確診居
: 家隔離5/23~5/25, 新安東說因確診隔離時間重複不能賠隔離, 只能陪確診,但保險條: 款內沒有這條, 而且也有收到提供居家隔離的通知單和匡列簡訊, 為何不能依48條理賠,: 這個很有爭
: 議, 有多少人是遇到一樣的情形嗎? 有沒有理賠隔離部分?
:  
:  
: ※ 編輯: nonme79 (42.76.35.31 臺灣), 07/07/2022 16:51:02
我覺得這沒有問題
照政府的規定
確診後三個月後不用接觸者隔離
所以你確診後才隔離的當然可以主張的不用賠
甚至去舉發你們申報不實,說不定可以去告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邊我覺得硬幹你們輸面大,慘一點要吃刑事責任(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當然通報後到底主管機關有沒有實質審查權會是後續攻防重點。)

我記得申報的頁面上就有確診後三個月內無需通報

https://i.imgur.com/nABU4g9.jpg

另外W大說的這個完全解讀錯誤
那條只是在說
如果因為確診的隔離(依44條),不理賠「隔離治療」(就是7+7)
跟確診後,再依據48條隔離(3+4)無關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29.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Insurance/M.1657190754.A.467

※ 編輯: amilkamilk (36.228.229.113 臺灣), 07/07/2022 18:46:20

※ 編輯: amilkamilk (36.228.229.113 臺灣), 07/07/2022 18:48:48

※ 編輯: amilkamilk (36.228.229.113 臺灣), 07/07/2022 18:49:40

※ 編輯: amilkamilk (36.228.229.113 臺灣), 07/07/2022 18:53:57

yambom07/07 19:06哇你好厲害喔,那請問三個月內確診不用申報那勾選欄是幾

yambom07/07 19:06號才開始有呢?

看了一下新聞 疾管署預防醫學辦公室防疫醫師陳婉青今天(17日)在疫情記者會中表示,民眾確診後3個月 內,若接觸到確診者,由於3個月內再度感染的風險相當低,因此不用被當作密切接觸者, 也就不用居隔。 5/17說這個政策 什麼時候放上去就不知道了 政府一日數變 至少我確診的時候有看到 還有,那個不是勾選 是密密麻麻的通報說明裡 有一行寫三個月內無需通報(我憑印象) 沒有地方讓你勾 我習慣會把密密麻麻的說明看完才填寫

※ 編輯: amilkamilk (36.228.229.113 臺灣), 07/07/2022 19:10:02

yambom07/07 19:15所以您比原PO早確診囉

※ 編輯: amilkamilk (36.228.229.113 臺灣), 07/07/2022 19:16:34

nonme7907/07 20:00無需通報, 不是不可通報

我是覺得解釋上無須=不可(無須=不需要) 如果是可以不通報 法律用語應該會寫「得」不通報 跟三劑疫苗「得」選擇居家隔離一樣

nonme7907/07 20:00,居家隔離總有疏漏畢竟都在同一屋簷下

※ 編輯: amilkamilk (36.228.229.113 臺灣), 07/07/2022 20:41:54

nonme7907/07 21:41需與須的字義本來就不同, 在法律上用字就是要精準, 況且3

nonme7907/07 21:41+4的居隔單也明確寫了是依據48條隔離, 是以用48條申請理

nonme7907/07 21:41賠有其正當性。

cdc一路以來都不精確,唉 現在的通報規定 針對密切接觸者的定義跟通報範圍 寫法還是前後矛盾的 合法取得的48條隔離書當然可以理賠 但如果不需申報跑去申報的 當然有機會不理賠 甚至有詐欺理賠金的問題 反正保險公司不理賠 保戶也要提告才能拿到錢 提告大家再來慢慢看證據 看是不是不需要申報卻跑去申報 如果被認定違法取得(不應申報卻申報)的隔離書 我才不信法院會判賠 舉例: 拿別人的快篩去確診 可以拿到確診通知 但被抓到一樣可以要求退還理賠金 還有刑事責任

※ 編輯: amilkamilk (36.228.229.113 臺灣), 07/07/2022 22:31:01

※ 編輯: amilkamilk (36.228.229.113 臺灣), 07/07/2022 22:31:57

※ 編輯: amilkamilk (36.228.229.113 臺灣), 07/07/2022 22:34:18

G4SR07/08 09:26陳時中火化事件自己都搞不清楚了,你能期望CDC幹啥?

sp67453107/08 10:35無須通報不代表不能通報,是哪裡登記不實了?

yambom07/08 11:08請問今天拿別人的快篩去確診怎麼抓?後期都視訊診斷,要

yambom07/08 11:08怕的是醫師吧?不懂拿法律出來到底是要幹嘛,嚇人嗎?

nonme7907/08 11:08在別篇看到3月內確診可以不通報的公文是到6/23才發文, 況

nonme7907/08 11:08且正如sp大說的可以不通報不代表不可以通報, 如有類似情

nonme7907/08 11:08形的人建議還是去申訴,權益自己顧

nonme7907/08 11:12法律講條理, 一看就很虛張的是嚇不了人(不管背後是不是

nonme7907/08 11:12保險業務員)

dongyi0607/09 10:08保險業務員寧願全賠給客戶吧 這樣還能跟客戶邀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