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主辦高雄在地聚會以及婊人文
其實ptt從來沒有說不能在站上進行商業宣傳或是商業交易
這東西是一些網友神經兮兮自己以為 自己替站方腦補一堆
然後在那邊好像正義感滿出來自肅 這些都自肅出來的而已
有些版主剛好也是這種類型 有些是被氣氛與論所逼
所以訂一些相關規定 但其實站方可沒說啥
就一些網友腦補+自肅後
這種氣氛下跑出來一些奇奇怪怪的成文或是不成規定
早期高雄版 有非常長一段時間是很溫馨的
很多老闆自己本身也是鄉民 去消費 還可以報鄉民身分有打折或折扣
當時候東西不好吃或是經營方面 網友還會跟老闆互相拉低賽
是又怎樣? 別說高雄版 連ptt以前還有出鄉民卡 有鄉民卡合作店家
也是有打折 這可是ptt站方的活動 我有一張鄉民卡 從來沒用過就是
菜B8不知道啥事鄉民卡的可以看看下面
https://tinyurl.com/336b23r9
ptt鄉民認同卡(批踢踢鄉民認同卡),英文ptt card,簡稱鄉民卡、鄉民證等。
是ptt官方發行的一種卡片,購買者可在特訂簽約商家享受優惠,
為代表鄉民身分認同的一張卡片。
現在那張卡效益不明 也不清楚還有哪家合作店家 我網拍買來收藏而已
然後以前揪團活動也多 吃喝玩樂這事情哪可能免費不消費的?
另外food版也可以廣宣 但受招待吃免費的食記要標註而已
團購.二手交易買買等也有相關各版 實際上就看各版版主怎樣經營而已
站方對商業相關的議題倒是沒做啥明確表態
曾經有過的表態是藉由ptt官方名義但實際上沒跟ptt有簽訂正式合作所做得一些銷售
ptt有出來譴責跟採取法律行動 但可沒說ptt禁商
其實舉凡食衣住行很難跟商業脫離 生活的一切多數消費哪個不是商業行為
阿商就商阿 是怎樣? 在那邊自肅啥 我也搞不懂 連ptt站方都有合作店家幫忙推廣了
連結哪個不是 .com結尾 包括新聞網站 張貼新聞 說真的也是幫忙網站商業宣傳
阿 丟youtube 懷疑你賺廣告分潤 阿丟blog 又怎樣怎樣 揪團??!!
懷你跟店家掛勾營私? 阿不行 店家收費要收錢耶 這是商業行為
疑似可能用來宣傳營利的事情全都禁一禁 然後 .com 商業網域連結不能丟
不能討論店家 不能討論哪邊有特賣 不能討論百貨公司 全都商
整個版大概就可以廢了吧... 說白了就憤世嫉俗的一些人 本來無一物
到處惹塵埃而已 站方也沒說啥 超莫名其妙的 房東也沒說啥 房客意見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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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莫名奇妙的規定,搞的普通網邀的聚會也對不起大
家一樣....我還記得之前幫高雄板的鄉民辦聯誼的大大
,收個兩百元場地費就被罵的要死....去正規的婚友
公司聯誼,男生要1千元耶....
總覺得不管怎樣都有人會出來罵
PTT沒明說,但是PTT所在的學術網路是有明確規定禁
止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的
雖然營利性商業活動的認定範圍有待商榷,但不是毫
無限制
這事由站方說了算 目前就沒有很明確的說法 站方沒說話 反來是一堆網友腦補一堆限制 不是很奇怪? 連PTT自己都有合作店家了 如果覺得PTT站方違背規定 也應該是教育部出來說話 一堆網友在那邊腦補當糾察隊做啥 搞不懂
※ 編輯: erspicu (27.242.10.83 臺灣), 03/02/2021 01:42:33就對人不對事! 等著抓某些目標人物的小辮子很久了
要個站核准... By.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
廣告算商業性資料嗎...?
(八)各單位依據本公約,自訂管理辦法,並提報學
校或機關之權責單位
核備後公佈之。
台大的公布在哪啊?
把公約翻出來逐條審查,就沒什麼好吵的吧
說真的 我就說過 網友很愛為站方腦補 認定的問題站方說了算 如果違反站約也是站方處裡 站方違反TANET使用規範 也是學校去處理 結果最愛在那邊糾結的是莫名其妙的路人甲糾察隊? 本來很多事物都有模糊不清的邊界 有些事情也有比例原則問題 無限上綱 自行超譯在那邊糾舉? 不然就去問站方阿 就說過很多其實只是各版管理風格 根本沒有啥一定怎樣 如果超出站方允許範圍 站方自然會出面處理 網友房客啥都不是 自己愛在那邊判定 啥是商業行為怎樣叫營利 房東沒說話 房客自己倒是一堆話 整個腦袋不是一天到晚懷疑人家怎樣 就是糾結在一些模糊不清楚的概念中 自己自作主張
※ 編輯: erspicu (27.242.10.83 臺灣), 03/02/2021 02:19:31不過,即使非營利性是站方可接受的,這個公共空間
的使用方式依舊在那之下是自由的,也就是使用者群
體可以排除不想要的資訊,如商業與政治。 這點以自
由的觀點看的話是不可侵擾的,當然,現在制度的投
票是何時的事我不清楚,或許已經久到使用者群已經
改變多數想法,也或許沒有,也或許在數次的討論之
後,這個多數想法有所變化。 個人的想法與其決議牴
觸時,即使表達不滿,也不應否定其合理性。 畢竟群
體內的價值觀一定有其差異,接納另一群體的想法不
一定需要認同其想法。 畢竟,禁止交易的決議並沒有
對哪個群體造成傷害,是不同價值觀的人在這裡活動
才會感受到排他性。 說這麼多也只是想要陳述,想
禁止這些的決定不應被剝奪正當性。 但這類的討論也
能再次讓眾人思考這樣決議排除的東西實際上有哪些
,是否是不希望在這個公共空間存在的。
禁止交易文 是當初看板票選結果出來 看板擁有部分的自治 我也沒話說 但問題出在於有一些人不斷替站方腦補和超譯 而且毫無證據就亂懷疑他人 站方也沒說不能丟YOTUBE或是BLOG連結 自行腦補這叫商業行為賺取利潤 站方也沒說過辦活動不能收場地費 自行腦部人家疑似收回扣 有的沒得亂七八糟一堆自我見解 搞到人家想辦活動也一堆麻煩 公共空間是這樣搞的? 你不愛看啥 可以不要理會 但無端無證據臆測他人 動不動說人家業配 就算BLOG或是YOTUBE有開分潤是又怎樣? 反客為主
※ 編輯: erspicu (27.242.10.83 臺灣), 03/02/2021 02:30:34每個人對法條有不同解釋,就是因爲法條沒完全寫死
,目的就是讓執法人能彈性運用(尼媚的...我也是台
灣法律的受害者,說來話長...)。總之,看不爽就檢
舉,具不具名看個人,結果就讓執法的去判斷了,哪
方對判決不爽,那就上訴給更高層的人吧!
嗯 你說的點也是我看到那篇很生氣的點,那種胡亂臆
測是很傷害人的… 唉…那種收費要說盈利…說實在
的,無論我是場地方還是主辦方,如果今天用商業角
度來看,不要辦比較合理,把時間精神放在其他獲利
更高的地方就好了。 我做過一段時間的公眾議題活動
空間提供,收費比那還高,當然跟一般活動空間比算
低,計算下來還是虧的,辦個活動所需要的成本比用
想的多得多了。
我有檢舉過違停的很誇張的違停,但是執法人員(警
察)說我的案不成立,巴拉巴拉講了一堆法條來搪塞
我,然後...就不了了之啦,我能夠如何,最多就上
訴到市警局督察室和市長信箱啊...
別再說辦活動了,我想到以前在機關的外包就想哭了
,公文都寫的漂漂亮亮,結果還是被退好幾次件...
.
對了對了,如果有在戶外裝備版(OG)瀏覽過的話,大
概有看過吵代購的問題,結果就是版主把代購放置頂
文了;還有腳踏車版也是,最後把交易給獨立另一個
出來
同意這篇
有時單純的分享也會被說是業配,最後只剩政治口水
說到鄉民卡 我還買了神之卡精緻組合...但常用的還是
悠遊卡版本的口卡口卡獸那張
以前鹽埕創業基地那邊曾經有字型講座 我覺得南部很
少有設計相關的講座就幫忙發文分享 結果因為要收100
元場地清潔費 我那篇文被退文+水桶 認真要說的話這
應該不算商業廣告 但版主也是照版規去執行所以我沒
去爭什麼 但總覺得有點可惜....
推、認同此文~
搬出去學校外面,不要用TANET頻寬,就可以商業行為
現在臉書很方便,辦商業活動幹嘛巴著PTT惹人厭。
ptt 有電腦配件買賣、手機買賣版、省錢版,怎麼沒
看你去叫囂
幹嘛巴著高雄版的鄉民追打
https://lihi1.cc/VCpwl 台南版可以這樣耶
說到鄉民卡,那時候還跑到小小福排得落落長
深怕買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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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 a46911a149 致謝因為版主任期已差不多滿一年 所以大概這兩天便會向組務版申請卸任 這一年擔任高中版版主,算是我第一次擔任ptt或其他論壇版主 算是挺難得的體驗,從中學到不少事情 並感謝上一任dragon327 版主與前幾任的版主44
[玩樂] 關於 鄉民高雄卡 開卡民調調查各位高雄板的主人公大家好 最近雙和開了雙和卡 除了官方證明發送外 同時也有Icash 悠遊卡等 相關功能 尤其高雄有捷運能搭9
Re: [新聞] 打擊假訊息!NCC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小的想起9年前 曾經有個經濟部下的單位要搞境外侵權網站封網 當時引起網路各社群一片抗議聲 PTT站方還開了一個版給大家連署 非爹娘管上網?網路聖戰起 PTT維基同聲連署反智慧局5
[問卦] 八卦一蹶不振!如題 自從站方邀請諸位鄉民從新驗證之後 八卦鄉民人數直接腰斬 站方要怎麼做才能挽救不斷流失的人數呢 有沒有卦!!1
[問卦] 紫湮事件是在告訴我們共用帳號站方管不了女口是頁目戶斤描述的 俄斯台投 本山人剛剛吃飯時突然想到? 紫湮做饅投(誤)蠻頭事件,是不是在告訴大家 某個層面上1
Re: [問卦] 把網軍趕出ptt,站方追加審核機制?理論上,據說站方也提過了 批踢踢是一家「學術論壇」,服務人力多都屬於自願性質(沒有領薪) 因此也沒辦法全力投注於站務營運。 也因為這樣,在打擊網軍的事情上,能做的辦法非常有限 即使鄉民想得到站方可以執行的作法,但如果效益上不足以彌補投入的成本,結果到頭來X
[問卦] 這個站方思考邏輯很正常吧應該說 站方這個作法很站方啊 這就是ptt跟dcard的差別啊 低能卡跟巴哈姆特幫使用者管理好了 使用者資料是屬於他們的資產 所以他們也提供使用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