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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罷樑連署人注意!基市選委會7/16寄首批查詢單 8/2前需

看板Keelung標題Re: [新聞] 罷樑連署人注意!基市選委會7/16寄首批查詢單 8/2前需作者
bt011086
(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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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所訂定的「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附件6:

https://i.imgur.com/lYiuoL7.jpeg


查對辦法第12條第5款:

主辦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 縣(市)長之罷免應於四十日內 查對連署
人名冊,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刪除 :

五、連署人連署,有偽造情事。

第13條、第16條,自己查。

我中文不大好,我就問:

1.「應」予刪除是什麼意思?

2.查對辦法附件6查詢單的「備註」又是什麼意思?

比較進階的問題:

1.如果這次的連署根本就沒達標卻還成案,程序上有無瑕疵?可能產生的影響為何?

2.如果基隆市選委會發現顯然有偽造的情形,卻便宜行事當作沒看到,誰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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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53.64 (臺灣)
PTT 網址

abcm104207/19 08:36党說沒問題 當然沒問題

rex778807/19 08:42不好說,有版友覺得是選委會的公平性有問題啊

rex778807/19 08:42裁判問題你這些規則都變成廢話

banmi07/19 08:48如果基隆市選委可以證明是偽造的,當然可以刪除啊!如死人

banmi07/19 08:48連署當然可以刪除。

PSMCyiCHANG07/19 09:07選委會總幹事是張通榮鵝子淵翔

whale1207/19 09:32有點好奇 會否比對查詢單與連署書的簽名筆跡

alin102807/19 09:36“應予刪除”就是”應該要刪除“,就是不算的意思,有

alin102807/19 09:36強制的語意在裡面。備註欄意思是查詢單如果沒有在時間

alin102807/19 09:36內寄回,由地方選委會自行認定這一份算不算。

alin102807/19 09:44進階問題回答:沒達標但是成案,這不叫瑕疵叫違法,但

alin102807/19 09:44是要看有沒有人檢舉或有人介入調查才會知道。有偽造情

alin102807/19 09:44形但卻裝作沒看見,一般不太可能,除非公務員有拿喝好

alin102807/19 09:44處,不然不會有公務員會冒著工作不保還被判刑的風險去

alin102807/19 09:44作假。

v301507/19 10:21基隆選委會的主委跟總幹事都是謝國樑派任的處長秘書長兼任

wsokwj07/19 10:21選委會主管基本都是地方政府官兼任,不需要在那邊含沙射影

v301507/19 10:23那麼明顯哪裡還需要含沙射影

v301507/19 10:26寄查詢單是要有比例原則的,當初韓國瑜也才千分之五,而且

v301507/19 10:29寄出的雙掛號費用都是全基隆人要買單,韓國瑜當時未回函沒有

v301507/19 10:30被刪除(無罪推定),但現在基隆委選會首創未回函就刪除

v301507/19 10:32基隆選委會你就繼續搞,現在全國媒體都在放送你們的特立獨行

RRADA07/19 10:33查詢單有比例原則吧,4萬份連署書,需要寄到2萬份查詢單嗎?

v301507/19 10:35假設真有到2萬份,那就扯爆,上百萬的雙掛號費用,全基隆買單

v301507/19 10:38用你的錢沒收你的連署沒收你的罷免權

smallroad07/19 10:38寄出兩萬份的資料來源?還是希望基隆板的鄉民說話

smallroad07/19 10:38要有所本,不要把其他板的習慣帶過來,理性討論。

forb982301807/19 10:38如果有收到平信的回信確假裝沒收到怎麼算?

smallroad07/19 10:40如果真的寄出兩萬份,真的扯爆,對雙方都是。假使

smallroad07/19 10:40為真,有問題的那麼多,那罷免方根本在亂搞;假設

smallroad07/19 10:40為偽,市政府雞蛋挑骨頭,浪費公帑。

alin102807/19 10:42之前有版友說罷免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現在我是不是

alin102807/19 10:42也可以說合不合格的認定與否本來就是中央賦予地方的責

alin102807/19 10:42任,基隆市是依法行政,別瞎扯什麼特立獨行。

ryan071412307/19 10:42這次基隆選委會操作是史無前例,很明顯是奧步

v301507/19 10:43當初韓國瑜市府有公布寄出大約2千份,占總連數40萬約千分5

v301507/19 10:45現在基隆選委會不敢公布,應該只能從到時候基隆市府支出查

hanghking07/19 10:49不以未回覆等情事刪除,是在講舉證的問題,是否有偽造

hanghking07/19 10:49這是地方選委會要舉證,簡單來說,中選會等於是依職權

hanghking07/19 10:49提出了不得認爲舉證成功之樣態,我的理解

rex778807/19 10:568樓說的一般不太可能是你自己想要相信而已,沒有確切實據

rex778807/19 10:56。台灣公務員造假貪污的新聞還會少嗎?

v301507/19 11:00沒有回覆就判定我簽過的連屬無效,這沒法源依據是不能成立

v301507/19 11:02這基本的概念怎麼會不知道,很明顯就是要拖延,能拖就拖

Oilchicken07/19 12:07沒回覆怎麼知道是不是你口中的幽靈連署

li1122334407/19 12:24公務員假裝沒看到的可多了...不知道就不會違法..

li1122334407/19 12:25筆跡不一樣假裝看不出來放過去多簡單,要抓了不一樣

li1122334407/19 12:25還要去追究一下刑責嗎?誰知道到底是誰簽的

RRADA07/19 12:28我就問一句,筆跡正確或不正確,誰判定的? 基隆市政府公務

RRADA07/19 12:29員筆跡課課長嗎? 如果沒有專業或權威性,被挑出來的那些人

RRADA07/19 12:30會信服嗎? 在我看來,這些有的沒的招式,只是打擊異己而已

RRADA07/19 12:31。有興趣的可以了解一下法院案件是委託哪些單位判定筆跡的?

linbaba094307/19 12:40先射箭再畫靶,中立個鬼

ajacky200507/19 12:42沒法源依據,過往判例也不認,對法盲你講再多他們也不認

banmi07/19 12:45連署這麼多次了,看看以前怎麼做的嘛!

Oilchicken07/19 12:53幹嘛開分身幫自己說話

banmi07/19 12:55就正面對決去投票,贏了就更有政策正當性,輸了也光明磊落

banmi07/19 12:55,雖敗不倒。

henry213107/19 12:55藍色自己就是用這種幽靈連署,覺得全世界都是這樣玩啊

henry213107/19 12:56,不意外啦,就不要用這種玩法到最後還是要投票,難看

henry213107/19 12:56的不知道是誰

ajacky200507/19 13:04照國民黨連續罷免別黨四次的前例,審查2X天就可搞定

ryan071412307/19 13:19史無前例的奧步,張淵翔比他爸還要令人搖頭

ajacky200507/19 13:27選不上,鐵飯碗哪能輕易放掉

PSMCyiCHANG07/19 13:29沒回覆無法阻卻的可能太多了,可能是幽靈也可能是被

PSMCyiCHANG07/19 13:29丟掉

li1122334407/19 13:58為什麼一直提看以前,就是因為以前有瑕疵所以要做修

li1122334407/19 13:58改...。現在咬定筆跡無法認定那是不是應該要有比抄名

li1122334407/19 13:58冊更有公信力的做法,連署能印証件,為什麼罷免不行

li1122334407/19 14:01現行的制度下,一律回函我覺得也是不錯的方法,避免

li1122334407/19 14:01個資被冒用拿去連署

banmi07/19 14:11你怎麼證明以前有瑕疵?都你在講就好了啊!到底判定標準是

banmi07/19 14:11什麼?誰來判定?寄出多少?

ajacky200507/19 14:12寄回函OK,可讓那些疑似被冒名(幽靈)做連署的確認

banmi07/19 14:12試想想,如果連署都假的,罷免也不用怕會過關,對吧?

ajacky200507/19 14:14但當初已經連署過的,為何要因為沒在家沒回覆就被刪除

Oilchicken07/19 14:22怕被開分身啊

ajacky200507/19 14:25而且查詢書也沒寫原因,還要收到的人自己去郵局寄回函

ajacky200507/19 14:27真的是有夠擾民,無能又擾民,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mixbqw07/19 14:28基隆青鳥有時間去連署去當志工 但沒時間寄回查詢單

ajacky200507/19 14:33你已經考過了,監考老師沒說原因要你在花時間再考一次

ajacky200507/19 14:34沒來就直接算你沒考過

RRADA07/19 14:44知道投票投下去就一定會被罷免,所以在源頭動手腳,讓人數

RRADA07/19 14:45不足,連署直接失敗,既然失敗,沒得投票,也就沒得下台。

RRADA07/19 14:46啊,這先說這只是我夢到喔,請不要隨便對號入座喔

bt01108607/19 15:35你已經考過了,但看起來就是作弊(跟隔壁同學答案一模

bt01108607/19 15:35一樣),請你來補考一遍,你不來,代表什麼?

RRADA07/19 15:40原來謝國樑都是這樣看他底下的市民的,懂了。

RRADA07/19 15:41感謝解惑。

ryan071412307/19 15:42直接推定連署造假,這已經行政不中立

ajacky200507/19 16:10沒有喔,看有收到連署書的,就是沒有理由直接要你重考

ajacky200507/19 16:13沒有喔,有些有收到查詢書的,就是不用理由直接要你重考

bt01108607/19 16:42不是推定造假,而是前面已經有一次選舉結果,你要推翻

bt01108607/19 16:42它,由提案人及連署人負舉證責任,這很合理吧。這也是

bt01108607/19 16:42「查對辦法」的訂定目的。不然隨便小白機拿來填一填,

bt01108607/19 16:42就要勞民傷財去辦一個不會過的罷免案才是浪費公帑吧!

ryan071412307/19 16:44這種刁難連署的做法是歷史首創哦,為了謝國樑的權位

ajacky200507/19 16:51舉證責任是在查核人,能因為連署人沒回就沒收該連署書

ajacky200507/19 16:53這就是因人設事,沒什麼好爭的

bt01108607/19 16:53查對辦法是中選會訂的,上位的選罷法112年6月也修過。

bt01108607/19 16:53如果連署可以「不必審查」,你修法、修行政規則,我沒

bt01108607/19 16:53意見。但規定訂在那邊,你說之前沒用,現在也不能用?

ajacky200507/19 16:54可以審查,比方說死人連署(這就要去問KMT怎麼抄的)

ajacky200507/19 17:00或者在未同意下被簽署(可於回函書寫否)

ajacky200507/19 17:01但絕對不能因連署人未回函就直接沒收他已簽過的連署書

bt01108607/19 17:07舉證責任是指事實不明時要承擔敗訴結果的自己責任,現

bt01108607/19 17:08在有事實不明嗎?沒有。因為基隆選委會就是依法、依據

bt01108607/19 17:08中選會的授權(請參附件六備註)來認定有無偽造情事。

bt01108607/19 17:08你當然可以爭執他的判斷標準,但那是另一個問題。樓上

bt01108607/19 17:08你說「不能因為沒回就判定無效」的說法不能說錯,但是

bt01108607/19 17:08基隆市選委會只要說他們寄發通知書的都是極有偽造可能

bt01108607/19 17:08的對象,他本來就有剔除的權責,你也拿他沒轍。反過來

bt01108607/19 17:08說,今天他就是偽造的他就不回函,難道就無條件通過?

bt01108607/19 17:08那當初幹嘛還要寄通知書?

ajacky200507/19 17:14我可能自己偽造自己,通常都是被別人偽造,所以如果你

ajacky200507/19 17:17沒簽過就就回函寫否

ajacky200507/19 17:20不可能會有自己偽造自己,所以被冒用當然會去回函寫否

ajacky200507/19 17:23選委會現在不寫原因廣發查詢書就是要賭一般人懶得回函

ajacky200507/19 17:24到時候就直接刪除,但你上面機關是中選會,不是你想怎

ajacky200507/19 17:25樣就怎樣的,搞得這麼難看,到時候只會增加被罷免機率

banmi07/19 18:14我就只問,到底寄出幾封雙掛號?

v301507/19 18:18不寫原因廣發查詢單非常奧步,寄到大樓,遇到大嘴巴管理員

Oilchicken07/19 18:32假資料就不奧步 分身也不奧步啊?

bt01108607/19 19:38我就偽造的我就不回函,難道要算我這份連署有效嗎?又

bt01108607/19 19:38或者我沒連署關我屁事我懶得回,這份連署也算有效嗎?

bt01108607/19 19:38基隆市選委會依據中選會事先訂定公布的行政規則辦事,

bt01108607/19 19:39到底有什麼問題?

ajacky200507/19 20:17你發現你被偽造了但你不回函那是你的自由,但沒人會這

ajacky200507/19 20:18樣,你大概是唯一一個,別拿你的特例去套用全體基隆人

ajacky200507/19 20:20還有最基本的法律優越/保留原則都不懂別跟我說要談法

Oilchicken07/19 20:25講一嘴歪理難怪開分身

ajacky200507/19 20:27樓上別自介

ajacky200507/19 20:35中選會已表明未回函不能視為無效,基隆選委會為何牴觸

bt01108607/19 21:11樓上要不要再去看一下中選會寫給各地選委會用的查詢單

bt01108607/19 21:11備註寫什麼?還有法律優位是指高位階的法規優於低位階

bt01108607/19 21:11的法規,不是中選會的判斷優於基隆市選委會的判斷,請

bt01108607/19 21:11不要自曝其短。

ajacky200507/19 21:12笑死,連中選會都知道不能因為未回函就刪除連署書了

ajacky200507/19 21:13因為這有違法選罷法之嫌,所以這幾年連續的罷免案都

bt01108607/19 21:15你要不要先教我一下什麼是依法行政原則啊?

ajacky200507/19 21:15比照辦法,只有你基隆市選委會想要挑戰選罷法

bt01108607/19 21:18基隆市選委會按中選會依選罷法訂定的查對辦法來作業,

ajacky200507/19 21:18法律優越:即指依法行政都須符合法律規範

bt01108607/19 21:18到底是違反選罷法哪一條啦?

ajacky200507/19 21:19不得與上位階的法令規則「牴觸」

ajacky200507/19 21:21民眾完成罷免連署是罷免法給予的權利,行政機關不能只

ajacky200507/19 21:22因寄發的查詢書未於期限內回覆就認定無效,剝奪罷免權

bt01108607/19 21:25你要不要先去看一下選罷法第83條寫什麼…

ajacky200507/19 21:29我比你還清礎,第83條有哪一條可以讓你未回函就刪除的

bt01108607/19 21:30你是要說哪一項、哪一款對嗎?

bt01108607/19 21:41勞煩您回到本文,看看我所引用中選會訂定的查對辦法的

bt01108607/19 21:41各條規定,以及附件六,再來告訴我為什麼基隆市選委會

bt01108607/19 21:41不能因為受查詢人未回復就本諸權責認定「連署人連署,

bt01108607/19 21:41有偽造情事」?還是說有哪裡有規定,各選委會要認定有

bt01108607/19 21:41偽造情事,有一定要經法院判決確定?或是有其他要件是

bt01108607/19 21:41我沒注意到的,再勞煩您不吝指正。

ajacky200507/19 21:44尚不得僅因當事人未回復或未於期限內回復查詢單

ajacky200507/19 21:45,就作為連署人名冊予以刪除之事由,很明顯基隆市選委

ajacky200507/19 21:46會就是想這樣搞,我已經很清礎表明我反對這點

ajacky200507/19 21:53不要做有爭議的事很難嗎?謝市府做事不引爭議很難過膩?

bt01108607/19 22:08樓上你那句「尚不得…之事由」是哪來的呢?看起來應該

bt01108607/19 22:08是中選會的說法吧,所以說就沒有違法選罷法嘛!

bt01108607/19 22:08另外「查詢單如未於時間內寄回,台端之提議人(連署人)

bt01108607/19 22:08資格符合與否,本會將本諸權責予以認定」這也是中選會

bt01108607/19 22:08事前、通案訂給各選委會一體適用的。選罷法跟查對辦法

bt01108607/19 22:08也都沒有其他要件。現在中選會卻看似要增加選罷法甚至

bt01108607/19 22:08查對辦法所沒有的要件,而足以認定偽造情事要件到底是

bt01108607/19 22:09什麼?各選委會本諸權責認定不行嗎?那你事前授權是假

bt01108607/19 22:09的嗎?可以這樣恣意妄為嗎?

ajacky200507/19 22:11僅因當事人未回復或未於期限內回復查詢單就刪除該連署

bt01108607/19 22:14https://i.imgur.com/Nukw0Bu.jpeg

ajacky200507/19 22:15授權不是代表你基隆選委可以擅自做剝奪民眾罷免權的事

daniel8888807/19 22:16到底為何要害怕未回覆?你會去連署的人不就是不滿意

daniel8888807/19 22:16施政想要讓謝下臺,這麼在意不會特別注意自己是否收

daniel8888807/19 22:16到掛號確認信?除非你不在意,不然不可能吧?

bt01108607/19 22:18這是不是各選委的權責?是嘛!選罷法或查對辦法有其他

bt01108607/19 22:18要件嗎?沒有嘛!如果我們接受中選會可以個案介入的話

bt01108607/19 22:18,換作被罷免人是綠營的,他卻像范雲一樣雙標,你認為

bt01108607/19 22:18這樣合理嗎?規範事先訂立就是一個大家都要遵守的遊戲

bt01108607/19 22:18規則,這才是法治而不是人治。

ajacky200507/19 22:19相信很多人都會回涵,但還是有少數不在家或不便去郵局

ajacky200507/19 22:20中選會歷經國民黨惡意罷免多次,也是秉持同一套標準

ajacky200507/19 22:22就唯獨基隆市選委會想特立獨行

bt01108607/19 22:26基隆市選委會本諸權責認定未回函的連署有偽造情事,有

bt01108607/19 22:26違反選罷法或查對辦法嗎?所謂中選會之前也是秉持同一

bt01108607/19 22:26標準,是什麼標準?有增加哪些要件?若真的是行之有年

bt01108607/19 22:26足為慣例,為什麼不訂在查對辦法裡面?

ajacky200507/19 22:26真正雙標的是藍營,遵守規則好嗎,台灣是法治而不是人治

ajacky200507/19 22:27僅因當事人未回復或未於期限內回復查詢單就刪除該連署

ajacky200507/19 22:29如果基隆市選委會這樣做會是違法,不信可以來驗證看看

ajacky200507/19 22:31從韓國瑜開始的罷免就用同一套標準了,你可以去查

bt01108607/19 22:35所以它增加了什麼要件嘛?

bt01108607/19 22:40不要打高空說什麼同一套標準,要件要件,要件在哪裡?

bt01108607/19 22:40還不是要各選委會本於權責認定?中選會隨便放個屁就讓

bt01108607/19 22:40一堆人奉為圭臬,不說還以為是共產黨勒!

ajacky200507/19 22:46中選會已經本於上級提醒你了,你基隆是還是要特立獨行

ajacky200507/19 22:50而且還嗆中選會干預,基隆市選委會連上級都不甩了

ajacky200507/19 22:51到底是在要件什麼,符合選罷法就是要件了

ajacky200507/19 23:03https://imgur.com/a/863Zxy8

bt01108607/19 23:07所以基隆市選委會可能會違反選罷法哪一條需要讓中選會

bt01108607/19 23:07來提醒嘛?我都問多少遍了。

ajacky200507/19 23:09我已經表明很清礎了你視而不見,你那麼挺基隆市選委會

ajacky200507/19 23:10那你就繼續挺吧

bt01108607/19 23:12要件都在選罷法跟查對辦法,「不得僅因」那段就是增加

bt01108607/19 23:12法規所無的要件,但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難道不是嗎?

ajacky200507/19 23:19你自己都會說選罷法第83條了,哪一條容許你可以僅因

ajacky200507/19 23:20當事人未回復或未於期限內回復查詢單就刪除該連署

ajacky200507/19 23:21你到底是真不懂還是裝不懂?

bt01108607/19 23:25查對有偽造情事應予刪除,有法定證據方法嗎?沒有嘛,

bt01108607/19 23:25就回歸各選委會權責啊,中選會的查對辦法附件六備註也

bt01108607/19 23:25是這麼寫的不是嗎?

ajacky200507/19 23:28如果真有83條那些違規你職責就可以先刪除了啊,反正到

ajacky200507/19 23:30中選會複查,但你現在廣發查詢單又不告知理由不就是在

ajacky200507/19 23:33賭沒回函就認定刪除,上級中選會提醒後也不鳥堅持己見

bt01108607/19 23:34我很早就說了,基隆市選委會按中選會依選罷法訂的查對

bt01108607/19 23:34辦法進行作業,到底哪邊違法了?中選會給的查詢單範本

bt01108607/19 23:34也沒要附理由不是嗎?你現在爭執的這點建議是直接去找

bt01108607/19 23:34中選會。

ajacky200507/19 23:36我也建議你別基隆選委會說什麼都奉為圭臬

ajacky200507/19 23:37中選會是基隆選委會上級機關,本來就有義務提醒

ajacky200507/19 23:41辦了多次罷免,各地選委會都OK,就你基隆選委會爭議多

Oilchicken07/20 05:28前後文自打臉還不認啊 分身仔

bt01108607/20 08:31基隆市選委會表達跟公關能力也有問題好嗎,或者是記者

bt01108607/20 08:31擷取彙整的能力太差。我是自己去看查對辦法、選罷法,

bt01108607/20 08:31才有比較完整的輪廓。不是媒體帶風向說什麼違反選罷法

bt01108607/20 08:31(到底違反哪條項款你找到了沒啦!)稍微多想一下好嗎

bt01108607/20 08:31中選會講什麼「不得僅因」、「同一標準」根本空話,你

bt01108607/20 08:31照單全收結果被我電得體無完膚,這是你自己的問題別怪

bt01108607/20 08:31中選會哈!

ajacky200507/20 09:35是你被我電的體無完膚才開始狂跳針吧,笑死,這才是你

ajacky200507/20 09:36自己的問題吧,別只怪別人喔,哈

ajacky200507/20 09:54寄幾萬封查詢書擾民還護得下去,這些固梁仔真的很忠誠

ajacky200507/20 10:26你自己都承認基選會也有問題了,刁難就刁難,奧步就

ajacky200507/20 10:30奧步,把公家刁廠商的那套拿來刁市民,還護得下去喔

ajacky200507/20 10:42https://tinyurl.com/2xnn9ela

ajacky200507/20 11:45https://imgur.com/a/U09rD48

otamot07/20 12:08好了啦

f5507707/20 12:17送件四萬多份,退回再查詢超過兩萬份?這到底是?

bt01108607/20 16:55蛤?我說基隆市選委會表達跟公關能力有問題,可以超譯

bt01108607/20 16:56連結到刁難奧步,這個很民進黨噢~

bt01108607/20 16:56你一直說違反選罷法,我就一直問你違反哪一條,你一直

bt01108607/20 16:56就講不出嘛,所以現在是我在跳針???

bt01108607/20 17:00至於2萬/4萬的問題,現象來說當然是很誇張,可能是基隆

bt01108607/20 17:00市選委會在搞鬼,但也可能是罷免方的連署人數不夠嘛。

bt01108607/20 17:00要怎麼處理這個問題?當然就是用查詢單啊,不然誰有更

bt01108607/20 17:00好的見解?可以提出來供中選會修訂查對辦法時參考。

ajacky200507/20 17:267/8收件,7/11基隆選委會就估計要發2萬5千份查詢單了

ajacky200507/20 17:27,下篇就有人反應都寫正確還無緣無故收到查詢單,去

ajacky200507/20 17:28問選委會也推託不知情,原來只要沒有疑似違法就可以這

ajacky200507/20 17:29樣亂搞喔

SAKUHIRO07/20 18:044萬件退2萬,鄉民一定收到很多吧,支持收到確認信件的

SAKUHIRO07/20 18:04都po照片出來給大家看,讓大家看到底是怎麼操作的

bt01108607/20 20:40查詢單不會附連署書吧,沒什麼參考價值。

bt01108607/20 20:47講那不是廢話嗎?幾萬份幾個人審?接電話的大概率不是

bt01108607/20 20:47審查人員,他能說什麼?不是說沒有違法就可以這樣搞,

bt01108607/20 20:47我就問嘛,如果審查人員認為有偽造嫌疑,要如何查對?

bt01108607/20 20:47中選會查對辦法就是要各選委會寄查詢單了啊!不然以後

bt01108607/20 20:47都不要審了嗎?

smena07/20 22:18你這樣把立委的工作都搶去立委就沒事做了,其實最好的方法

smena07/20 22:18還是把狀況呈現在全國媒體讓立委動起來面對,而不是讓基層

smena07/20 22:18扛,基層才不想這樣亂灑還不是聽命行事

yspen07/20 22:45問題是,基層聽誰的命啊?

bt01108607/21 18:00查對辦法是中選會依據選罷法的授權訂的,不是立委……

bt01108607/21 18:00至於大規模寄出查詢單,再次重申,可能是基隆市選委會

bt01108607/21 18:00亂搞(請基層出來爆料!),但也可能是提案人的連署書

bt01108607/21 18:00有問題啊!釐清這個問題最有效率的方式就是寄查詢單。

bt01108607/21 18:00如果2萬份查詢單出去,1萬9千份回來說都有連署,該懲處

bt01108607/21 18:00的懲處,該負政治責任的負政治責任。而不是一味地推定

bt01108607/21 18:00基隆市選委會有問題,搞不好是罷免方有問題嘛!罷免方

bt01108607/21 18:00也可以開個Google表單給有連署且有收到查詢單的人填寫

bt01108607/21 18:00,做一個基本的比對,這些都是可以做的,中選會講空話

bt01108607/21 18:00根本無法解決問題,只會製造對立。

bigwig07/21 23:49誰來負責?若連署人這段時間適逢暑假出國,未及時回覆,

bigwig07/21 23:49導致連署失敗,那又是誰要負責?

bt01108607/22 01:21如果連署有假,不足以過門檻,卻因政治操作強度關山,

bt01108607/22 01:21投票結果連4萬票都不到,浪費公帑舉行投票,誰來負責?

yspen07/22 03:132萬5千份查詢單的錢,是花基隆市民的預備金來買單。

smena07/22 09:53你的基本假設就錯了,連署有沒有假要證據證明,但是兩萬份

smena07/22 09:53的證據絕對是搞死基層,全國人民不是白癡,當主管決定寄出

smena07/22 09:53兩萬份查詢信函的時候就不可能想迴避沒有證據還寄查詢單的

smena07/22 09:54質疑,除非你羅列兩萬份證據,不然下決定搞死基層的人絕對

smena07/22 09:54要出來面對

smena07/22 09:56這就跟東岸的道理一樣,也許這中間有造假的連署書,但你要

smena07/22 09:57基層以會被全國放大檢視的方式來處理且高機率事後會切割不

smena07/22 09:57認帳,哪個基層還想跟你賣命,求自保都來不及了

SAKUHIRO07/22 20:03一堆人連市政府沒收到回函會怎麼處理跟兩萬份到底是什

SAKUHIRO07/22 20:03麼東西都沒搞清楚XDD

ryan071412307/22 20:14客觀看就是史無前例的奧步,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