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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東岸廣場權利金爭議?

看板Keelung標題Re: [問題] 東岸廣場權利金爭議?作者
coober
(coo6er)
時間推噓26 推:34 噓:8 →:32

我是覺得啦

詐騙 跟 強盜

兩者的罪刑是不同的



本來只是詐騙集團

人蠢要投 就只能認倒楣而已

忍個四年 八年就過去

但現在那個破門事件

整個就讓人覺得是強盜集團

社會輿論就完全不同了

因為這不是基隆人自己的問題而已

而是影響到台灣法治國家的基礎




台灣畢竟跟一些中南美洲國家不同

中南美洲那種爸爸當總統

兒子還是姪子販毒

帶著警察去火拼搶毒品 收保護費

整個政府就是幫派化




如果今天能夠縱容市長這樣直接略過法院

那以後整個地方政府就幫派化了

距離收保護費的日子

也就真的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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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107.17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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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wbaoh02/21 23:37最好的辦法就先罷免上任的右昌 推推

※ 編輯: coober (111.71.107.176 臺灣), 02/21/2024 23:37:58

TCPai02/21 23:51爸爸當立委運毒驗尿陽性都能安全下莊喔

torosome02/22 00:09強闖真的很扯

Answerme02/22 00:102024新單字 媒體回饋金

torosome02/22 00:30變動權利金 算固定收入 笑死

torosome02/22 00:33微風東岸 要做到12億 才能拿到變動權利金

torosome02/22 00:36京站一年也才10億….

bramn02/22 01:27小於12億一毛都拿不到?是我理解有錯嗎?

stupidboyu02/22 01:53南鐵強拆怎沒聽你在吠

mizuhara02/22 03:12現在還有人搬南鐵出來墊背喔?太離譜了~~wwwwwwwwwwwwwww

iidxiir302/22 03:47基隆藍腦多嘛,畢竟是死忠的。選出來的市長水準也就這樣

Oilchicken02/22 05:01水準差還是選贏綠的耶

kkbox080002/22 05:10很少像這篇一樣廢的文還敢po

lpc9502/22 08:22還好啦..前面還有一個噓不怕的

joh02/22 08:23比喻亂成一團

lpc9502/22 08:26就跟市長一様,說什麼切腹笑他不敢

arven02/22 09:10好了啦,事實是什麼,法規是怎麼規定的,去研究一下就很清

arven02/22 09:11楚誰是誰非了,硬拗、帶風向真的沒必要

Tutan02/22 09:39上法院贏不了,就不用整天帶風向

hurompton02/22 10:14這樣就直接搞罷免,那40%當選的是不是也應該比照辦理?

lpc9502/22 10:29韓院長當初得票多少不也是罷掉,無關當選得票多少

lpc9502/22 10:33好好當,別再做莫名其妙的事(EX:破門)很難嗎?

arbun02/22 10:46好厲害的邏輯,我去跟二房東租一塊地,在上面蓋個鐵皮屋,

arbun02/22 10:46租約到了可以不用還,地主破門而入就是強盜行為,那幹嘛還

arbun02/22 10:46買房?租爆就對了!

ANCEE02/22 10:49幫謝護航的幾乎都在瞎扯 比喻有夠爛

yannick8011602/22 10:51不懂在那亂扯 真的笑死

lpc9502/22 10:52他們就是當法院不存在,我要拆就是拆

arbun02/22 11:00Net直接拿出跟市政府的合約出來,不就一翻兩瞪眼了,用這些

arbun02/22 11:00鬼邏輯東扯西扯幹嘛

money556602/22 11:03權利金計算方式 https://i.imgur.com/gbTfLfO.jpeg

money556602/22 11:05那些洗營收未達12億變動權利金等於0的可以下去了

lpc9502/22 11:06明明可以依法行事.自己不依,護行還能在那東扯西扯才奇怪

hurompton02/22 11:17所以租公有設施給民間經營,然後房客加蓋建物但遲不確

hurompton02/22 11:17認產權歸屬登記產權,這樣有合乎規定嗎?

lpc9502/22 11:23有違法可以舉發,但自己不能因此違法吧

Oilchicken02/22 11:30所以違了什麼法?破壞別人大鎖嗎?

lpc9502/22 12:00法院沒判決你強行破門進入,現在NET提告就坐等法院判決急什

lpc9502/22 12:00

whale1202/22 12:02那為什麼法院沒判決 net可以不顧樓上的租客強行掛鎖 ?

Oilchicken02/22 12:06所以是犯了哪一條法? 你不用急 查到再說就好

CrossroadMEI02/22 12:08內部的租客不是他 合約上的所有人不是他 net掛鎖的

CrossroadMEI02/22 12:08依據是?

wubai5102/22 12:12新聞都有報不用急著說什法 都被列被告了還在洗 笑死

wubai5102/22 12:14牽拖流浪漢跟空難悲劇的白爛黨藍蛆腦空還是別出來丟臉

assxass02/22 12:26噗 檢察官列"他字案" 意思是犯罪事實不明 ...

linbaba094302/22 12:50我覺得你手上的手機是我的,不用報警,我就直接搶回

linbaba094302/22 12:50來,這就是強盜

Oilchicken02/22 12:59產權誰的啦 只會不當類別跟造謠

alin102802/22 13:22隨便告人,那個人就是被告阿....

SAKUHIRO02/22 13:37列他字案被告就是犯罪事實不明確,拿這個來自慰真的很

SAKUHIRO02/22 13:37好笑

wubai5102/22 15:11高虹安貪污也是他字案開始變偵字欸 我就知道白爛黨藍蛆

wubai5102/22 15:11會這樣說 笑死

wubai5102/22 15:14現在去土城機率超高 我看一起去吧

ryan071412302/22 15:14他字案=一定無罪,這什麼法律見解

wubai5102/22 15:141樓以上產權謄本就是沒有啦 灰也沒用

wubai5102/22 15:18隨便告人就會成案?基本常識都沒 超好笑 還出來丟臉

hjk5678902/22 15:23高虹安:

Oilchicken02/22 15:40都知道沒有了 是在自打嘴巴嗎

SAKUHIRO02/22 15:40他字案偵字案不是一定無罪有罪,但第一個拿他字案出來

SAKUHIRO02/22 15:40說的是誰?笑死

wubai5102/22 15:42市政府謄本沒有啦 理解力真可悲

SAKUHIRO02/22 15:43他字案不等於不會變偵字案,不等於無罪,所以我先拿出

SAKUHIRO02/22 15:43來自慰爽一波,真的好方便

wubai5102/22 15:43笑死 成案不能說 這搞笑幹話洗洗睡啦 高勒 不敢回啊

wubai5102/22 15:45高從他字案就在報了 現在要進去蹲了吧 緊張了吧 笑死

wubai5102/22 15:46照這種無腦詭辯 洨礙進去關也說是冤案

Oilchicken02/22 15:52NET就有嗎

yannick8011602/22 16:01他字案比流浪漢說.路人違建說有意義多了

JKMA02/22 17:19推個,上面一堆87類比ㄏ

fanlander02/23 07:15

lkdsa02/23 12:48基隆人喜歡強盜集團風格啊!但是KmT限定,今天換dpp強盜整

lkdsa02/23 12:48個基隆絕對翻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