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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 台灣房子出售 報稅問題

看板Oversea_Job標題[北美] 台灣房子出售 報稅問題作者
somerabbit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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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人去年2020年10月從台灣移民到美國(拿到移民簽證),然後2020五月買了間自住房預計今年底會出售,利潤大概150萬。

請問明年報稅,我可以依居住時間比例(未滿兩年),免去一些賣房利潤的稅嗎?

大家有推薦的會計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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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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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hris10/19 09:43不行

Auphie10/19 15:042020年5月如果還沒有美國身份的話,這樣子房子的資產應該

Auphie10/19 15:06跟美國無關。但是為什麼有身份之後的收入(售屋獲利)要算?

Auphie10/19 15:07因為美國IRS應該不知道你在台灣有房產吧?

agario10/19 20:49樓上,但是賣屋的錢匯入銀行後多半就符合 FBAR 申報門檻

agario10/19 20:49而且就算不匯入,美國居民本來就要申報全球收入

Auphie10/20 06:41如果我是從台灣貸款然後再匯款到美國。IRS要怎麼判斷這筆

Auphie10/20 06:43是貸款還是income呢?

bluebluelan10/20 07:04美國是信任制 那是貸款不是收入你也不應該算在收入

bluebluelan10/20 07:04但是賣房子的利潤是收入 就得報收入

jatj10/20 22:40不是美國IRS知不知道 是你身為美國居民本來就該誠實照規定來

jatj10/20 22:40 西方社會誠實為本都不知道嗎

tmmon10/21 09:44是不是有個條款是自住五年內,獲利低於某個值,可免稅?

tmmon10/21 09:47印象是50萬美金,有錯請指正

somerabbit10/21 09:54我記得有個50萬的免稅額,但我沒住滿兩年

cchris10/22 05:03這叫section 121 exclusion,一般不能prorate

tengjack10/23 10:00自住滿五年的話,個人應該是利潤25萬夫妻合報50萬以內,

tengjack10/23 10:00不用繳稅。可是你要先是稅務居民,可以找會報海外資產的

tengjack10/23 10:00會計師。我們之前也是賣台灣的房子然後來美國買

tengjack10/23 10:03你2020應該還不符合稅務居民所以海外所得跟資產賣不用報

tengjack10/23 10:03只要報境內所得,建議找會計師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