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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發問] 權利車處理的流程

看板TPC_Police標題Re: [發問] 權利車處理的流程作者
antony401
(k418)
時間推噓 2 推:4 噓:2 →:13

※ 引述《ejrq5785 (問問哥)》之銘言:
問大這篇對於權利車的法律關係解釋的很清楚,但我的結論,以及自身處理的經驗跟其他幾位前輩一樣
現場抄登資料,結案

警察只管公法,民事糾紛不介入是大部分學長姐都知道的事,不建議放行不代表有作為,放行也不代表沒作爲,放行會被車主告,難道不放行就不會被當鋪告?所以我們的作爲就是現場抄登資料,他們要怎麼處理車,是當鋪的事,他覺得有權拖就拖,後續車主要告就來告。至於停車場要不要放行讓當鋪拖走?那也是停車場的事,我們沒有權力跟停車場說能放不能放,這是停車場跟當鋪還有車主的事。

小弟以前碰到的是另一個狀況,車停在路邊被當鋪的登到,資料也都準備好了,但是車主到場了,這種狀況就跟剛剛的不同,這時候就要看車主願不願意讓車行拖走了,如果不願意,車子是登記在車主名下,我們當然不能讓當鋪拖走,並需要防範現場衝突發生。因為目前的法律流程還沒有走完,我們依然是以監理站登記的資料為準,除非有法院的強制執行命令,不然我們當然還是以車主為主,這案當下跟當鋪的人員解釋,他們也能理解,和平收場。

以上一點經驗和看法供參,警大的那篇期刊要錢我就沒辦法看了,但看摘要內容,他的問題是在權利車違規被拖到保管場後當鋪是否有權利領車的問題,這個跟一開始發問要討論的案例狀況我認為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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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7.11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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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mow09/12 17:21這篇正解

gomow09/12 17:25警察就是白天上班,晚上讀書,假日批判,民法平常自己讀自

gomow09/12 17:25己爽即可,但是只能在假日批判,平常遇到民事案件不用想這

gomow09/12 17:25麼多,就算你很懂民法,警察不是法官,沒辦法現場做判決,

gomow09/12 17:25現場思考再多也沒用,民事就是一句話-不介入,要躧D事隨

gomow09/12 17:25時受理

gomow09/12 17:25要躧D事隨時受理

walkingdead09/12 19:06呃 樓上在說什麼?我需要個翻譯蒟蒻..

warden09/12 19:24喇豬屎吧

lemon112309/13 15:55當舖跟權利車都是將車子的持有跟使用權給別人了,還有

lemon112309/13 15:55當權的問題,依當舖業法跟民法的規定,都是有處理車子

lemon112309/13 15:55的權利,當然契約要帶著就是,我記得車籍系統也會有註

lemon112309/13 15:55

lemon112309/13 15:58前一篇有專業分析,我說的可能是錯的

Wang556609/13 16:07民眾遇到民事糾紛警察無法介入幫忙處理就是垃圾,警察垃

Wang556609/13 16:07圾!警察偏袒!警察包庇!

Wang556609/13 16:10這就是一個警察完全私人化、個人利益化的想法,警察做出

Wang556609/13 16:10不符合私人化、利益化的事情都是垃圾,必須唾棄!

w22556200309/14 08:39樓上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