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控徐巧芯駕車紅線違停「當眾教育」開
請問一下版上的各位學長,先不討論議員叫你開單,你真的開下去的話會發生什麼事,我想問的是,這件違停當場不開單的話會有觸犯圖利罪的可能嗎?
白天又是在紅線上,應該是沒有勸導的可能性,那可以用行政法第19條這條來解套嗎?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
※ 引述《sars7125889 (城武系列87號)》之銘言
: 新聞網址:https://reurl.cc/RrqO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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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內容:網控徐巧芯駕車紅線違停「當眾教育」開單警員 本人回應了!要求正面對決: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遭網友爆料,今日(5/19)下午駕車紅線違停,「當眾教育」正: 要開單的北市警員,最後沒被開罰就駕車離去,而警員友人在論壇PTT揭露此事,酸「真: 是議員典範」,結果徐巧芯本人在臉書正式回應澄清此事,並指名道姓要與該警員對質!: 論壇PTT鄉民發文表示,本魯朋友在台北市當警察,今天下午雨很大,徐大議員的車直接: 紅線違停,正巧被辛苦巡邏的警員看到,正要開單的時候,「徐議員正氣凜然、當眾教育: 了警察同仁,真是議員典範,議座議座得第一」,不曉得是否又為各位上了一課?懷疑的: 可以去跟徐大議員查證。
: 徐巧芯則在臉書正面回應此事,稱她今日中午用餐時車輛臨停紅線,警員徐偉哲要製單開: 罰時,她出面交付證件並問是否該先勸導為主,但可能她沒弄清楚,之後會詢問警局相關: 規定,請警員開單,是警員自己說不願開單了,她五度請對方開單,對方卻不願意,因此: 她才離開,如今卻又上網爆料,她願調閱監視器畫面與警員對質。她也在留言處坦言,「: 這部分確實是我的錯,我會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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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覺兩人說法有點出入,而且不開就算了還上網爆料好像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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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開啊 派令當天下來當天報到
隔天櫃子會有派令
領派令 有人有密錄器畫面嗎 想看
警察只是舉發,不是處罰,不能用行政罰法第19條。
能勸導免予舉發的只有處理細則第12條內所記載的各款情
形。
照開啊,回去跟主管講一下事發過程,秘錄器檔案留好,這
種小單通常不是神經病民代都會自己吞了就算了
不行,道交條例是特別法,開單時不能主張行政罰法的
裁量權。
了解,那還是攔了就要開單還是萬年不變的硬道理
感謝學長
勸導單上列の項目都可以ㄚ
可以勸導的也是道教列舉那幾項
照開啊 拜託把我調到鄉下 我就可以追劇追到爽了
口以開完把小妹調警備隊嗎
感謝 解答的大大們
紅線上下乘客物品臨停未妨害通行是得勸導事項
沒看到畫面官的話一律不信啦
一般我是都會開勸導單啦!臺北市載具可以開勸導單,解
套!
反正是所長或總務還是分局的繳而已
樓上正解
到底是在怕什麼,沒開這種鴕鳥心態才會死的更難看
議座會氣噗噗直接拿罰單進來給所長,本轄車輪黨廖大議員
今年就有過
很多學長姐都遇過啦 大家都知道 但是你不開單又po網 真的
自找死路欸…
沒畫面......
有學弟開立委的保母車違停,後來跑去分局鬧,下場是
學弟被叫去夾卵蛋,南桃園真人真事
開錯更高的罰款算圖利嗎 更正或撤銷誰決定
所以到底是不是圖利啊
説一個謊,圓十個謊
偉哲出來打球,你當球
一線三頂天立地開下去啊怕啥
開單人怕調的話還叫開單人嗎?
我夢過類似 單是分局長繳 派令是所長的
中原五度
曾經轄內議員拿單過來給所長,後來也是「幫忙」繳掉
了。很好奇當時議員叫同事開單的口氣。是「你開沒關
係」還是「你開開看啊?」
https://youtu.be/KkX_es6n1us 國外類似案例
或許違規型態不同,但是遇到大官的時候都是一樣被壓
之前有開討論,裁量權其實不在警察這邊,是在裁罰機構,也
就是裁決所跟監理站,我們警察可以勸導的在處理細則12條裡
面,除外就不歸我們管了,不是什麼都能勸導,遇到懂法規的
小心被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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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北市徐巧芯議員違停不給開單信義分局這很嚴重吧 員警表示開議員罰單有開等於沒開 是在暗指 議員都會銷單嗎? 還是議員違規都看不到 應該要調查一下吧X
Re: [爆卦] 徐巧芯違停密錄器逐字稿徐巧芯議員回說:「那我回去講啊!」 這種態度就是,你開單沒關係,你要執意開單就試試看! 反正開了我也會「回去講」, 「回去講」的意思就是【關說】啊! 就是找警察局局長或分局分局長【關說】啊!不然是什麼?X
[問卦] 請問我們是不是一個交通抓耙仔國家如下圖: 連續四分鐘被檢舉達人開了兩張超線及越線罰單,一張因事出非故意,而是基於顧及他人 安全,所以選擇申訴處理,希望政府官員秉持「行政罰法」第7條 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210&flno=73
Re: [新聞] 拾荒翁「無照騎無牌車」 員警心軟劃掉紅單被控貪汙騎著無牌機車上路,這麼招搖顯眼的違規,警察看到不開單也難,老翁自己很皮在先。 警員自稱以為自己有裁量權不對,行政罰法第19條規定三千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 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老翁違反道交條例第21條無照駕駛,處六千 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無法勸導後免罰。 : 然而洪員拿同一張被劃掉姓名的舉發單,向另一闖紅燈的林姓男子開單,林男發現罰單上- 【111年行政法必考實務見解解析(12) – 在刑罰判決確定前,行政機關得否先行裁處「 行政罰」? 】 今年高考以下這題,還滿有趣的,跟大家分享一下 ★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111年新修法與重要實務見解一定是考試重點! 我會在【行政法】 Line社群讀書會,分享「行政法」這些近期考試趨勢與實務見解。提供大家參考。讀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