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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搭公車遇到攻擊事件

看板WomenTalk標題[討論] 搭公車遇到攻擊事件作者
bastet729
(bast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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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卡文
https://www.dcard.tw/f/mood/p/234576365

——-以下轉貼——-


以為不會碰到的萬一,結果被我遇到了



以下是10/8本人在北車遇到的攻擊未遂事件,PO出來是想提醒各位,如果在路上遇到明明看起來就不認識,但會像惡作劇般亂點他人的人,請離他遠一點免的惹禍上身

本人簡稱A、欲攻擊者簡稱B(男性,身高大約170~175,但不確定)

事發緣由:
10/8 ,A在三重搭39號公車要去台北車站搭車,上車後沒多久A坐到最後一排左側,B在最後一排右側

公車行進途中B突然惡作劇性質的點了他左前方乘客的肩膀,A被這動作引起注意看了一下;經過一段時間A閉目養神,B想趁機點A前方乘客的肩膀,但A突然感覺有人所以睜開了眼睛,B見A突然醒了便縮手,A覺得怪異但沒有再多看幾眼

後來B移到公車中間車門旁右側第一排靠窗座位,快到站了A要下車,便先走到前方門口等待下車,等待途中A東看西看不小心與B對到眼(可能B覺得A在看他),A眼角餘光有瞄到B舉起手指著A,似乎是警告A小心點,此時A心中才有此人可能對自己危險的念頭

事發當下:
20:25左右, 在台北車站(鄭州)站下車 ,(位於北門2前面)
A下車後本想快步離開該危險人物,但走到一半聽到了一聲幹,轉頭發現B已跑步衝過A剛剛行徑的位置且拳頭舉起怒瞪著A,但因A剛好走過公車站等候亭,B無法直衝打到人。此時A已知道B確實有攻擊意圖,所以看著B,週遭乘客也被嚇到看著B
B偷襲失敗後便放下拳頭離去並不時轉頭看著A

後續:
當下便報警知會警方剛剛發生的事情。感謝警方在現場做完紀錄之後有告知我自身的權益並幫我解答,也提醒我如果要對對方提出告訴(應該告不成啦,哈哈),要記得去警局做筆錄。(因需趕車無法當下前往警局做筆錄,但之後回去會做)

以下為本人事發後感想
今天我遇到了萬一,本想盡快離開危險,但危險依舊跟著;幸好公車站的等候亭擋住了他的攻擊才沒受傷,也認為我對危險的提防感到不足,沒有在第一時間就認為此人可能有攻擊意圖而在下車後對此防備,導致對方能夠進行偷襲,實在該反省



———-心得———-

感覺他就是多看了對方一眼被對方認為有敵意?


未來人類可能要學習與件精神病患者和平共處了

護理知識要學習不同精神病的外顯特徵和應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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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25.5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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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anzhou10/10 16:21可怕

s851078510710/10 16:27阿所以是犯了哪條法?

hyde1969198310/10 16:30遇到神經病

Woodoo910/10 16:39沒犯法

Nagisayan10/10 16:47可以用傷害未遂?

犯了法也免責@@... 這些人在台灣橫行無阻

pttdouble10/10 16:49不行 頂多只能告恐嚇罪 還有跟蹤

※ 編輯: bastet729 (118.168.239.143 臺灣), 10/10/2020 16:58:07

LiveInNow10/10 16:59和平共處..去學防身術啦 不覺得你這次是幸運嗎...

防身術在學校教育有點難達成 識別精神病患還可以傳授 了解病患什麼時候要失控 不會在路邊看一眼就被砍

kbt272010/10 17:00好可怕,肥肥每天經過台北車站欸

※ 編輯: bastet729 (118.168.239.143 臺灣), 10/10/2020 17:40:23

ringring10/10 18:15辛苦你了

不是我遇到@@ 轉貼而已

hjkkk12310/10 18:31都丟ˇ肖欸

OnedayTW10/10 18:34建議A用「我」帶入就好...敘事會更容易懂

※ 編輯: bastet729 (114.36.225.52 臺灣), 10/10/2020 21:14:00

mmaj158910/10 22:59迪卡一堆創作也信喔

trickart10/11 09:08給原創作者:我就我 用A幹嘛 要被打的就是你 不是別人

trickart10/11 09:08

mindy20110/11 14:39沒辦法欸,有些精神病患是無法從外觀辨識的,只能說自

mindy20110/11 14:39己坐大眾運輸工具時隨時要提高警覺,比如這個B一開始點

mindy20110/11 14:39別人的時候就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