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過了12點以後不可以再拉票了
各位無論男孩女孩都請注意
等一下12點過後就不能再有助選活動了
無論是在討論區、臉書發言
或是在IG限動,甚至抖音都不行
要換候選人頭貼的,12點以前快換
否則被檢舉就是新台幣50-500萬罰鍰伺候
非常傷的
至於某個幫特定候選人反助選的
12點過後再有相關發言
就不要被檢舉到中選會去
那樣可能會罰很重的
不是水桶那樣簡單而已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55.174.213 (韓國)
※ PTT 網址
→
男肥肥呢?
→
我如果在美國也不能嗎?中選會派人來美國抓我?
推
好
→
討厭你PO這篇,害人家釣不到魚
推
樂芙說好
推
會被國際警察遣返回台砲決,1樓你慘惹
→
但是還是可以叫人去投公投
34
Re: [新聞] 金門議長也支持建金廈大橋 「馬、蔡都說中選會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公報: (民國105年,PDF檔連結) 陳滄江,時任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候選人:1
[閒聊] 1126慎選你手中的那一票隨著1126越來越接近,住在冬山鄉的你已經準備投下你心目中神聖的一票嗎? 如果你還沒,或是想投她的請注意這位縣議員候選人你可能可以再考慮 冬山鄉縣議員候選人林佩瑩 此人何許人也?這位候選人打著是江聰淵的秘書,說是以一位年輕人提倡新政治1
[討論] "投票日禁止競選或助選活動"是不是有漏洞為維護投票日之選舉秩序,確保選舉之公正、公平,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當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依上開規定,投開票當日,投票所內或附近有競選或助選行為,如有拉票、散發傳單、傳送簡訊、重新張貼、懸掛或豎立標語、旗幟、使用宣傳車輛或擴音器、穿著候選人競選背心於投票所附近徘徊不去等情事,應已構成所謂「競選或助選活動」,違反者,應由主任監察員通知監察小組委員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5項規定,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 這條禁止的只有競選或助選活動 助選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而競選 我查的解釋是 "為某種特定目的,依法採取一連串有組織、有計畫的競爭行動,
38
[問題] 認真問,陽台很常有鳥來築巢14
[閒聊] 爸爸怎麼地位這麼低?27
[問題] 為了遺產親戚都不親戚了20
[心情] 被邪教逼到絕望6
[閒聊] 被不熟的同事炸紅包要包多少?7
[閒聊]朋友問我整形過後明不明顯要怎麼委婉說5
[閒聊] 看不懂英劇馴鹿寶貝的梗怎麼辦(雷)7
[討論] 勸人租一輩子的實在誤人子弟6
[閒聊] 台灣推廣電動車真的能減碳?3
[閒聊] 你知道CPR現在是叫叫CD嗎?6
[討論] 有買過不後悔的線上影片嗎2
Re: [閒聊] 大家活到幾歲就不相信人定勝天了??2
[心情] 盡人事聽天命3
Re: [閒聊] 為什麼現在認錯道歉變成很難的事情?1
Re: [閒聊] 為什麼現在認錯道歉變成很難的事情?1
[心情] 玩遊戲一點都不宅 是一種療癒1
Re: [難過] 不想拔智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