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職籃球團和球員本來就應該簽僱傭契約
身為一個留言時常令人感到不悅的吃瓜球迷觀眾,提供一個比較江湖作風也可能比較有可看性的解決方案,攻城獅與戰神三場對決,哪邊拿兩勝林秉聖歸哪邊,不錯!既然認為合約無效,那就乾脆兩邊都無效,你認為我無笑,那我也認為你無笑。
第一場開賽前由大聖親自將兩份合約獅除學LBJ向空中傻粉一樣將碎紙往上灑落飄散四周,接著就可以走向場邊擺輛代言的重機,並盡快火速戴上印有為什麼大家都要針對我的全罩式安全帽
...是要維護安全,以免有不安躁動的觀眾向林秉聖丟擲物品攻擊,可想而知這不是小劇場,是氣氛要非贏對方不可的鐵籠戰野場!最好是有山道猴子們臨演在旁拿球棒揮舞向場內不停叫囂,愛舞輸牙啦
Round 1 Round 2
看球員間情誼,不論外在如何分為兩派支持,打出毫無保留也要你是我兄弟場場“超賽”級的表現,兩隊因此也以法院外“超越比賽勝負”的感動祝福對方獲得林秉聖這位前途似錦可推出限量攻戰大聖紀念商品 yo~平分
怎沒Round 3
由於前兩場反應熱烈,因此兩隊球團決定相約要在N年後籃壇的台灣大賽售票見~不過比賽強度或許還是超賽級的,也就是超級籃球聯賽等級 ( °o°)
以下開放你要不要聽聽看你現在在講什麼.jpg
第一名獲得本篇廢文P必勝幣
怎還沒進桶
鬧板了都
※ 引述《beautydots (曾經的感動)》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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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開放的部分我選1
怎麼沒有要出來彎
嗯你說的很對
ikohuge換你約ATTW了是嗎?要確定餒,他沒收到你寄
來的站內信
你先辦約戰賽比較有趣啦,看有沒有人要報名
你很在意這篇是不是,ATTW要你出來聊聊,想嗎?
笑死 還在演 這種文章口氣整個板上找不到第二個人了
被捅了開分身人設也不用心調整一下
兩個人躁起來的程度一摸一樣
有差嗎?是ATTW想朝聖你這位意見領袖又 yoㄣyo? 約
不約?
沒差啊 就大家繼續看你笑話
看起來也是你先牙起來,不如趁你有反應時,趕快解
決處理嘛~ 好不
我來看你耍寶鬧笑話的 不給約喔
呵睏吶~
要吵架不會站內吵喔小朋友喔
不管雙A嗑了甚麼我都不要
攻撂丟
笑死這個有嗑
完美詮釋某寶素質 揪水啦~ 哈哈
要以偏蓋全喔,我愛怎麼偏是我事,蓋全的話,不好
說~是還有多大仇恨值嗎?Way take night home.
費雯
有什麼事是不能打一砲解決的?如果一砲不夠
Joy
板主該掃地了吧
爆
[情報] 攻城獅聲明攻城獅球團呼籲台新球團勿背棄誠信 破壞台灣職籃環境 針對台新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台新育樂」或「台新球團」)2023年8月18日發布 關於球員林秉聖之聲明稿,攻城獅球團回應如下: (一)針對本公司與林秉聖之簽約過程: 1.誠如18日早間之記者會所述,林秉聖最早係於西元2023年5月25日主動聯繫攻城獅球團爆
[情報] 攻城獅fb稍早林秉聖於個人社群平台發布「婉拒加入攻城獅」貼文,攻城獅球團深表遺憾。新竹街口攻城獅於休賽季期間積極爭取自由球員加盟,攻城獅球團與林秉聖已合意簽訂合約,為尊重原先中信特攻球團與林秉聖之委任合約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故攻城獅與林秉聖簽訂之委任合約訂於2023年9月1日生效。 攻城獅球團與林秉聖在合意簽訂合約後,並無收到林秉聖提出解除合約的書面說明,且雙方所簽訂的委任合約書並非單方面提出解除即生效。攻城獅呼籲林秉聖與影響林秉聖履行合約之某球團,儘速向攻城獅提出解除合約書面說明,另也強調職業運動應尊重合約精神,強力譴責任何球團針對已正式簽約球員惡性挖角,雙方已簽署之合約應保障球隊與球員,目前攻城獅已尋求法律途徑全力捍衛球團權益。爆
[乳摸] 林秉聖 攻城獅?大聖要去攻城獅? 如果真的去。祝福~ 雖然很不捨,但希望他能去自己想去的, 特攻沒辦法給他穩定先發,喵喵應該可以爆
Re: [新聞] 快訊/證實已和林秉聖簽約 台新:絕無惡就我的理解,認為台新聲明意思應該如下: (當然我的認知或法律部分可能理解有誤,歡迎指正討論) 1 在中信8/15前提前終止合約前,其他球團可以「接觸談價」但不應該「正式簽約」。 關鍵字:正式管道提出報價(獅跟台新都有提到,中信也歡迎)、提前終止前,不應簽有爆
Re: [情報] 大聖IG <空城獅>獅 : 球團。 : 謝謝球迷朋友一路以來的支持 : 也期盼未來的籃球路無論在哪 : 你們都能繼續進場幫我加油79
[問題] 林秉聖如果在p+會更紅嗎如題 看完這次資格賽 說真的亮點就只有一個 大聖林秉聖 本來其實沒報什麼期待去看比賽45
[討論]法律小教室-攻城獅篇沒想到法律小教室可以在休賽季期間這麼頻繁的開課XD 本來要引用攻城獅的發文來解釋的,但電腦板不太會用,就用引述的了。 另外先說,畢竟只是法普,就假設他們是一般的球員合約來討論 如果有另外的特殊約定,不在討論範圍內XD 一、攻城獅與大聖的合約從簽約日起「兩邊就有遵守合約的義務」14
[討論] 攻城獅開告 ?攻城獅呼籲林秉聖於9月1日履行合約 若否將採取法律行動 就臺北台新戰神球團(下稱「台新球團」)惡意挖角林秉聖,並在近日對媒體之公開發言, 本公司嚴正聲明如下: 1、 本公司始終認為本事件背後的核心問題是台新球團的惡意挖角,而非單純球員林秉聖的 履約爭議。球員本身沒有經紀公司,且缺乏法律常識。台新球團作為大型金控集團的組織成6
Re: [新聞] 快訊/證實已和林秉聖簽約 台新:絕無惡早上喵喵記者會,清楚的交代大聖如何與喵喵簽約的始末 而台新只是說 1.在大聖與中信合約(8/15)結束前,不能與大聖簽定有效合約 2.大聖在8/16號已正式書面拒絕喵喵,台新認定大聖無合約才簽大聖的 現在台新被冠上惡意挖角 如果聲明說會幫大聖解決合約問題 那就自打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