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曾祥鈞事件後續聯盟處理
如題,這個事件聯盟好像沒有要處理
而自己身為一個法律從業員及P寶,想說一下簡單意見
在曾祥鈞事件中,多數人都認為,因為被害人沒有追究或覺得不舒服,
所以就不算是性騷擾,而這是「性騷擾防治法」所認定的範疇。
但今天雙方發生的地點是在工作場合,是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
而這時候性騷擾的認定
有判決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是要保護及建立職場上的兩性安全,
所以是否成立性騷擾,要以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工作環境、當事人之關係、
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
並非單純以被害人之被侵犯感或個人認知、主觀感受予以認定,
而應以學理上所稱之「合理被害人」的標準,
即考量一般人處於相同之背景、關係及環境下、對行為人言詞或行為是否通常有遭受性騷擾之感受而予以認定。
因此,曾祥鈞的行為是否構成性騷擾,其實不是被害人說的算,而是看我們多數人,在那個時空環境下,是否認為遭受到性騷擾的感受而定,曾祥鈞用一個假裝拍打,嘴巴說著「真香」,這多數人應該都會認定是性騷擾,我也就直接舉例好了,今天走在路上,有人突然在你背後假裝摸臀部,然後大聲說真香,你會覺得你沒有被冒犯嗎?而這樣的行為沒有性意味嗎?
很可惜的,面對這樣性騷擾行為,富邦球團我猜在總冠軍賽,決定輕輕放下,而聯盟也是吭聲不理,實在讓人感到害怕,因為近期性騷擾頻傳,我以為身為一個「職業聯盟」,也會去重視兩性平等,但聯盟卻完全置之不理,最近政壇出現一連串的#METOO,而這些事情都有個共通點,就是事發已經過了一段時間了,數年之久都有,卻只因為一些特定事由,而被人重新重視,但今天這件事情,就在現在發生了,為什麼我們卻不積極處理?
而是不是要等到過了數年,有一群人出來哭訴的時候,我們才要正視面對嗎?
如果你對於之前一連串的性騷擾事件感到憤怒,那為什麼你卻同意這件事情可以輕輕放下?
新聞指出富邦球團給予告誡,面對公眾人物的性騷擾行為,僅以口頭告誡,如此不痛不養,無非就是告訴民
眾,我是年度第一隊,所以可以對人性騷擾,而針對這塊,大家也沒有人想要討論。
更何況P的女性球迷如此多,但就針對性騷擾行為,卻是這樣的處理方式,實在令人惋惜。
以上,希望能給大家正確的法治觀念,以及良好的職場環境,但實際上根本不可能,因為富邦身為大公司,已經示範給大家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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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就沒有要處理呀 看不出來嗎 小心被大集團施壓
家暴後續要處理嗎?
富邦也很笨 罰真香鈞二十萬讓未來一年每個月都有性
平老師來球隊上課 這樣處理不是皆大歡喜
推 謝謝補充
小題大作,有點可笑
冷處理啊!就如球迷說的,當事人都不說話了
被總經理的負聞蓋掉了 不過真香鈞永流傳
推 邏輯清晰
真香君
沒人關心,新聞過了就好
推專業
無聊,搞不好人家交情就是那麼好
但可惜現在大家只記得可樂果跟水瓶了
沒人在乎 現在關心的是丟水瓶
推 很多人覺得當事人說沒事就沒事
但球團的聲明不應該只是「當事人沒事就好 不要給太
多壓力」而是要更積極的防止性騷事件發生
推這篇 法律知識
無非就是告訴民
眾,我是年度第一隊,所以可以對人性騷擾,而針對這
塊,大家也沒有人想要討論。
不要太不滿啦 P+就想塑造噁男輕挑的品牌形象啊
處罰倒是其次 這個稱號跟經柴陽台一樣 要一直跟著了
你這段有夠超譯
能夠收到的效果有:
1.真香鈞被罰20萬應該荷包也是會痛的
2.有性平老師來教育 富邦算是很有誠意了也能稍微白
回來
3.隊上的老大哥每個月都得被抓去上課,真香肯定會
被大哥們幹得要死以後乖到不行,有待過球隊或當過
兵的都知道同儕壓力有多可怕
這樣搞不就完美處理了Zzz
你是事主?
真香鈞:欸欸欸 大家討論水瓶好嗎
Q後續就是聯盟認定未起訴繼續比賽啊 到底在盧什麼
啊
影響品牌價值?別吵
黑人都快哭死了 打個總冠軍賽 一堆人在那邊搞事XDDD
香鈞罰款的20萬拿來請老師剛剛好
又是家暴仔又是噁男仔又是敲鑼丟水瓶的XDD
有人是不是沒看完內文就在噓啊?還在那邊說妳是事
主嗎真的很搞笑
#人家交情就這麼好
#好到出事IG才追蹤
推,職場性騷比一般性騷更糟糕
這行為實在太幼稚了不可取 不過不管性騷法或性工法
最重要的都是被害者主觀感受
是怎樣算多數人
從這些被爆出來的過了這麼久才揭露就知道當時大多
都是忍氣吞聲,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啊
真香鈞今天沒有勝利給噓
最大的笑話是今早噁男仔搞事一堆瞎護航說啥搞不好兩
確實 球團想把事情搓掉的態度超難看
人很好甚至有人講說是男女朋友 想到笑死
跟體育班計較這麼多幹嘛
結果人家根本名花有主一堆人在那邊為護航腦都不思考
家暴都沒事了 況且這個?
鄉民大部份看不懂
你真的管太多了
認真的P寶就給推
推 聯盟 球團 球員應該更謹慎
好了啦~
推專業 但沒有富邦進一步懲處實在不太好
推你
以後跟女生對到眼讓人家不舒服就性騷擾喔!隔空拍一
下就性騷擾太扯了吧
文章很長 但是看最後一段就好了 無奈前面都是贅字
☺
推 不過你看Q事件就知道他們會不會處理了
國家隊的無敵啦
夠了沒?
當事人都沒關係了 這裡也有SJW
某族群很玻璃的
推
奇怪文章都講這麼清楚了為什麼還是有文盲看不懂
什麼叫大多數人都會認為這是性騷擾?你代表大多數
人?
對啊,當事人說不影響了。然後你是要去代她鳴鼓伸冤
?
笑死 Q案就發公告說要調查 先論處理態度好嗎
在那邊家暴沒事
他看起來是想跟隊裡的人開玩笑吧 好死不死被錄下
跟當著當事人前去講去做不一樣 不要太擴張解釋了
推法普
今天假設檸檬換成贊助商老板千金?
前有安博 後有家暴 性騷擾算什麼
隔空拍屁股邊喊真香不叫性騷擾?
看看會不會輕輕放下
講不算的要不要讓女友/老婆/女兒出來給大家真香?
好了啦
要處理也是被發家暴保護令的先吧
一群死宅男常互相私下說對面女生好正好辣之類的開
玩笑 照你這邏輯有人側錄都有罪了
一堆鍵盤檢察官
一堆鍵盤性騷擾防治專家
一下過度解讀別人 一下又想用#Metoo包裝你滿足了ㄇ
想帶風向社死別人很開心?
好無聊 當事人都說無感了
a一下ID 嗯 言論要打星號了
這件事明明就是在當事人完全不知情下做的動作,會
構成什麼騷擾
欸恭喜,你現在可以再打一篇分析丟水瓶
今天真香仔的問題是在鏡頭拍到,社會觀感不佳,從私
底下變成大家都看到,不然一群男的在一起,這種低級
玩笑真的很常見,一定要性平來性平去,到底多sjw
看了這一整串討論 小美人魚應該要在台灣賣很好啊 奇
怪
女生都說沒事了 到底還在吵什麼
希望覺得這不是什麼重要的事的人 以後你的媽媽 姊姊
妹妹 、女友或女兒(如果真的有 )都可以把她們帶
出來 讓一樣覺得沒關係的噁男們 在背後假裝打屁股然
後真香
做得到就換我道歉
推 當下縱容n年後才在那邊越想越不對勁zzz
無限上綱,表特版一堆意淫的。你要不要去當糾察隊
一堆檢討被害者的 還有這種質疑n年後才講的出來的
反正出事都不是你 希望有天發生在你周邊或你 也
能一樣對待
一般路上跟表特板是誰的職場??
?_?
去跟檢察官講啊!看這樣有沒有成立
道歉就道歉不要東拉西扯對這些噁男來說就這麼困難
嗎??
就跟Griffin當年在板凳作出不雅動作一樣
這塊實務案子我接觸過不少 倒還沒聽過在人家背後這
樣不當言論(非當事人面)然後成立性騷法或性工法
的 這塊是就身為公眾人物道德面的傷害,硬要扯到法
令面有點過了。
人家說不定只是要手去感受香氣 腦補這些意義何在
沒被看到沒話說,但你就在鏡頭前面被拍到了啊
矯枉過正了啦,不要獵巫
當事人都說沒事是還想怎樣
背後是有長眼睛喔
無限上綱
不太懂,你的講法算是正確的「法治」觀念嗎?如果
是性平觀念或是公眾人物應有的責任那蠻合理,但「
法制」觀念?
不用跟他談法制法治啥的 就只是搬個法律從業人員頭
銜出來獵巫大談而已 醜陋至極 臺灣司法有這種人 不
意外ㄏ
在路上有人隔著3公尺遠拍空氣你能感受到也不簡單
補血
從你發文就知道台灣為什麼會有恐龍法官了
真的性平就叫導播不要拍一些女性球迷重要特寫,物化
女性
現在就是無限上綱了 真的看不下去就去跟北市勞工局
申訴 聯盟的意思在Q之後很清楚 權責機關最後處理結
果作為懲罰依據 至於祥鈞有沒有學到教訓是他的事情
沒學乖以後自然還會炸開 你後面的舉例也可用在Q
大家心裡都有一把尺,只是你的正義不等於我的正義
如果是法律從業人員,應該會更謹慎對待這類案件吧
,為什麼說的好像就是這樣解釋才對?
法律從業人員 越看越可笑
如果今天真的是很直接的性騷,風向也不用你在這邊帶
大家不是智障,看得懂真香仔那行為還在白目的範圍
又法條又從業人員 那你要不要出來代位控訴富邦球團
鄉民愛獵巫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或者舉出類似的案例或判決來佐證自己的論點才更合
適吧
你法條引述錯誤吧??
蠻無聊的
鍵盤法律從業?找個類似判例啊
家暴也要處理嗎?
看都沒看到到底是要騷擾什麼
洗洗睡 又不是第一天看這聯盟 習慣就好
性平法12條2項好像不是這樣解釋?好奇是哪號判決
桃院110桃訴3,實務上被害人沒有出面,法院也幾乎
不會處理,變得職場環境只能自律了
這算什麼性騷zzz
Me too不是給你無限上綱的
這扯性騷真的太遠
難怪這麼多恐龍法官
你轉身不小心揮到人家的奶就被高性騷這種直接拍的還
不算喔科科0.0
推這篇
剛沒仔細看 雖然我覺得球團該更謹慎 但me too不是這
樣用的吧 還有什麼“我是年度第一隊 所以我可以這樣
做"會不會扯太遠……
目前只能算意淫 不算性騷
當事人(女方)都沒出來說騷擾不舒服,阿請問您們
這些人在喊燒什麼 笑死 平常只能說邦 現在逮到機會
一件根本還沒成立的事一直嘴 真鬧
只算公開意淫
說不算的,請你明天對你上班的女同事做出一樣的動作
和言語
以人品的角度來說 公然意淫=性騷
看你的女同事會不會對你提告性騷擾
是喔那你去你女同事背後假裝摸屁動作然後喊真香看會
怎樣啊0.0
以法律角度 未必
背後看不到啊!笑死
真香應該也沒聽到拉
我女生 覺得這根本不到性騷擾
重點是本人都回沒事,是要怎麼辦下去
推你
法律籃球業務又擴展了
推
p布林覺得沒什麼 在那叫什麼
好 不算性騷擾 但就是個噁心的行為
看到自稱法律從業人員先噓
律師證拿出來
國考成績單拿出來再來說嘴
申皓瑋:
無聊
這種垃圾聯盟
進步左派又來無限上綱了zzz
不是啊,到底要處理什麼?女生都沒講話,他犯了什
麼法?
真香。幫
幫忙補血一下
真香鈞
推你脈絡明確、邏輯清楚講出正確的觀念 噓文的法盲
真的不用理
就人治聯盟,是隊上重要戰力時,聯盟就會選擇不處理
吧?Q跟曾都是
覺得一堆宅男這樣就正常的,大概都準備好被社會淘汰
了
噓從業人員
早晚
推你,明明P也很多女球迷但卻不管這事很詭異
幫補血 P+也有小孩看 相信台籃國父也不希望自己小
孩有樣學樣
推法律補充
那麼遠揮個手說真香被說性騷擾也太扯,如果你跟女生
對到眼就說你看她胸部你不是也百口莫辯?
推你 這裡一堆言論讓人傻眼
確實有到多數人覺得啊 不然還會燒到道歉喔?
推
這行為就算沒性騷擾 也是很不尊重人
這個事件突顯出我們性平問題有多嚴重
大家懂了吧,在那間公司這樣子的行為是沒事的唷
都道歉了 女生也不在意 到底是在歡啥小
最好可以這樣認定為性騷擾 本人都不認為了到底在吵
啥 還
你說你是從業人員 律師證先貼出來好ㄇ
性騷擾的認定很主觀的,有時候一句話女生覺得不舒服
也叫性騷擾啊。再來你怎麼知道他們兩個私下互動是
不是就比較好或是有別種關係呢?再來女生就說沒事了
某個風向一直想挑撥
到底有什麼好處理的..
國父還是要救自己錢包要緊啊 只會請大家關注冠軍賽
剩下就算了 #一碼歸一碼
你這叫法律專業?笑死
依你所言 目前看起來多數人不認為那是性騷呢
我不是法律相關,有人能給個連結關於原Po列舉的桃
院110桃訴3的案例嗎?
膠膠早
富幫下去
人家啦啦隊都說沒事了 一堆人在喊燒什麼 XD 誰知道
他們私下關係怎樣
性騷擾是當事人主觀感受 不要隨便幫別人metoo好嗎
人帥真好 人醜性騷騷 千古不變的定律
當事人不想追究 其他人卻硬要鬧大 這難道不是
對當事人的二度傷害嗎?
主觀認定當事人不願追究舊涼了啊,聯盟要隔空水桶嗎
觀感不佳也是你球迷心裡過不去,以後真香也會跟著他
的球員生涯下半生了
私下關係好 你怎麼知道啦啦隊是為了不招惹財團XD
這根本超譯過頭了,祥均有把老二掏出來嗎? 手有
碰到嗎? 這樣也可以吵這麼久,到底是有多無聊
看一堆推文就知道台灣人的兩性觀念真的超落後低俗
推
這行為絕對不可取 但你如果真的有從事這塊實務 應
該不會自己主觀認定這件事或去無限上綱超譯 看完留
言覺得一般人法律概念薄弱 人家搬個法條就點頭如搗
蒜 笑
這是在說當被害人提出不舒服申訴時,是否成立還是要
以一般人角度綜合考慮量(會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討
論),而非僅以被害人單一主觀感受(當然這是主要
的考量以及源頭)。但你超譯說不是當事人講沒事就好
,要大家來判斷...這是不當行為,但你誤導大家大可
不必。
好了啦,無限上綱什麼啦,就球員私底下開玩笑被拍
到,他也道歉了,啦啦隊也沒看到,是在騷擾什麼,
這種事多半男生都做過
265樓A大正解
法律從業人員大家都會講,名片先貼出來看看吧
推
275樓不要牽拖別人,心裡想一回事,做出來一回事。
當下不說話 現在講沒事 不代表幾年以後不會 #越想越
不對勁 然後PO臉書哭訴 所以還是小心點 性騷擾可是
幾十年後都還可以翻出來講的舊帳 簡直比夫婦翻舊帳
吵架還恐怖 根本天崩地裂
275樓開地圖砲阿~你北可沒做過0 .0
照本宣科以為專業,涉及認定就自打嘴巴了
真香
霹靂也成為助長性騷擾的魔爪
推 其他就繼續盲
推 專業分析
呵呵呵
先是Q然後是曾有夠噁的
265樓明顯 和你PO的不同哦 要不要解釋一下
少在那男生都做過 我才沒做過這種性騷擾動作
你是法律從業員,那應該知道這是當事人主義吧
你噁男不要拖別人下水欸
好了啦 當事人不急 太監倒是急死了
#Metoo
看似打一堆法律術語和專業見解,細看確是一堆廢話。
同意樓上
所以這篇廢話要表達的是什麼??????
性騷擾不是當事人認定 而是多數人認定?? 供啥小???
看來你勝率很低吼
這麼在意富邦的處理方式 你不如去檢舉他們看看有沒
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根據38-1條是可以罰10-5
0萬元的哦 ^_<
爆
Re: [新聞]曾祥鈞對富邦啦啦隊檸檬「意淫」!球迷砲轟曾祥鈞這行為絕對不妥, 尤其是現在剛好me too運動正在風口浪尖, 身為公眾人物一點自覺都沒有, 不知道這段期間更應該謹言慎行, 這真的是失敗,球團對他的教育也失敗,20
Re: [新聞] 男同學留言「好兇」!東華女大生不忍了認真法律不專業回復騙個p幣,然後上面有些回文或推文的我是得說你們法律觀念... 要加強一下不要哪天真的被告成功啦QAQ 首先有個東西叫做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二條告訴我們 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4
Re: [新聞] 林飛帆承認收到「黨工遭性騷」報告 坦言性別平等法 第 三 章 性騷擾之防治 第 12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謂下列二款情形之一: 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2
Re: [心情] 計程車司機開黃腔性騷擾無誤啊 貼類似案例給你看 訴外人古君(年籍資料詳卷內)於民國103年10月7日向新北 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下稱三峽分局)申訴於當日下午, 在新北市三峽區學勤路22號前(下稱系爭地點)遭上訴人以1
Re: [問題] 性騷擾是發生在私人聚餐,公司要處理嗎?: : : 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 : 如果今天是主管(不是老闆)1
Re: [閒聊] 紅線高架段可以直接連絡站務人員 目前針對旅客之宣導方式: (1)車站及車廂內設置宣導海報。 (2)如旅客遭遇性騷擾事件:1
Re: [請益]辦公室騷擾!: : 我30多歲,同事40多歲,都男的。 : 剛進來,就無意摸我的頭,我有躲過,之前都不是太想聊天,有意無意會想靠近我,我都不 : 太想聊,或聊個一兩句。 : 之前,我去找別的同事,他會輕拍我屁股,我有在可能只有兩個人在的狀況,告訴他,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