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人能完整解釋「判將條款」嗎??
「叛將條款」SBL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就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3年禁賽。
中文博大精深阿
拆解之後第一個意思應該是
SBL球員未與球團同意就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
蠻合理的就是有合約要買斷 沒合約隨便你去哪
問題是
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就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
看不太懂
是沒有參加SBL選秀就跑去其它聯盟?? 像盈駿龍貓
還是應該看成
經選秀制度未與球團同意就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
換句話說就是你參加選秀 你被選到你不簽約 直接跑去新聯盟???
好像這個稍微合理一點
不過整個條款這樣看是廢話嗎??
有合約在身不跟母隊喬 球員應該不敢跳吧
選秀選上不簽約想換新聯盟 目前好像只有一個案例 而且最後也沒跳
然後 SBL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就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3年
禁賽。
所以最高三年 阿不是阿 最低你沒說
該不會牌子大就是禁賽一個月 牌子小又變成三年??
所以是有人完美理解這條款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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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92.12.1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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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erkerson (180.92.12.19 臺灣), 12/14/2020 17: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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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851沒倒 肯定以後會滾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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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 因為沈董自己說發生再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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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牌的 禁賽三場熱身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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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指練習生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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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就是球團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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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球團同意放人你才能走(阿這不是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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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會滾動修正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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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盈駿未來不能回來台灣打球對不對?要回來先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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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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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不就看人說話 之前有人去說個話連賽程都能為他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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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接下來看大小牌還有球隊跟人脈決定禁賽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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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 可以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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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震撼彈條款都不清不楚 難怪不到兩百人zzz
噓
滾動式修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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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確定了!SBL祭叛將條款、違規最高禁賽3年SBL為什麼可以這麼大,你管SBL球員就算了,連未經選秀的球員也要歸SBL管?? 那不就全台灣所有籃球員想打球都要先問過SBL? SBL有這麼大喔XDD 就是兩聯盟惡鬥啦.球員就只有這一些.拆成兩個聯盟就是一起向下.這是鐵律 但是所有藍球員要打球都要先經過SBL秀會不會太誇張阿?7
Re: [新聞] SBL/炮口轟向P聯盟 球團委員會設叛將禁哪個,我看不太懂聲明中這句話邏輯:「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 1. 如果沒有經過選秀,怎麼會有球團? 2. 沒有進入聯盟,怎麼能算跳槽其他聯盟? 這句話到底在說什麼?求解釋。 -----7
Re: [新聞] 確定了!SBL祭叛將條款、違規最高禁賽3年其實這比較像李漢昇(或王柏智)條款吧? 當初李有報名選秀,跟九太已經有簽約共識,但是因為P+某隊出的錢比較高就說要跳槽, 還搞得沈董不開心,直接給他加價留人。 (王柏智當時也是選秀前一刻就說要直接加盟夢想家) 或是聲明稿中提到的「惡意挖角SBL現有球員」,4
Re: [新聞] 禁賽令非叛將條款 未經選秀跳槽處最高3判將條款三年指的應該是惡意挖腳 EX:蔣淯安有三年合約,結果富邦出更多錢把它挖過來就等於惡意挖角 那這樣就符合惡意挖角,判三年,然後在富邦打超過三年也解套了! (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三年禁賽) 不懂P+聯盟的球隊要簽球員要經過SBL球隊同意?4
Re: [新聞] 確定了!SBL祭叛將條款、違規最高禁賽3年當年台灣大聯盟跳出來時 CPBL也是有判將條款啦 不過就像上面的大大所說的 以現在的聲勢 金主願意投資的程度 就不是同樣的比較法了 是說 P+之後的選秀規章以及球隊薪資球員薪資限制 也該生出來了吧.... 行銷宣傳牌打得很好 大家想看到的透明牌卻還在磨 有點拖了 一招一招連著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