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急速汽車從後側竄前而自己緊急變換車道
有時候,每個車道,在交通尖峰時,機車車流會在一個車道內偏左與偏右處,
同時有兩輛機車行駛。
這個時候,這兩輛機車(以及隨後跟隨的其他機車)距離線道標線就比較近。
當同線道的某機車加速前行後,其後方的汽車急速往前竄出,幾乎擦撞到沒有加速的
該線道內另一機車,使機車騎士緊急微轉車頭往外側閃,導致距離線道邊線很近的機車,瞬間緊急駛入(也就是變動到)另一車道。
重點來了,這個時候,該騎士整個注意力在不要被這個前竄的汽車擦撞到,
注意力實在無法分神去在瞬間也讓手指在這類緊急變換車道前,去及時撥方向燈按鈕,
所以就「在變換車道時」「沒有打方向燈」。
如果這個時候被後方的檢舉達人以行車紀錄器檢舉交通違規,豈不只有自認倒楣,為什麼自己手指不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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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被後車撞到 被檢舉罰錢根本就是小事..
我寧願被開好幾張違規單 也不要出車禍
就騎快一點自己決定命運騎慢一點給他人決定
不要用自己的命去爭對跟錯 閃就對了 跟
看到砂石車閃的遠遠的一樣
有裝行車記錄器嗎? 有裝後面的車比較會
守規矩
超多這種開車王X蛋,當下快加速閃
就如果覺得命不太重要,那麼就堅持己
見就好啦,加減裝個行車紀錄器吧?
有一次被刷 往旁邊閃 還被後面檢舉
未打方向燈 超靠北
我就是那個衰人 順便跟你說 你申訴
她的回覆會說 你就是真的沒打方向燈
然後檢舉我的 她離我至少超過300公尺
是我後車的後車
我實在不知道她檢舉這個檢舉的意義在哪
檢舉達人應該不太會檢舉這種的
除非有摩擦 不然不會被檢舉吧
沒辦法 出事的話錢&時間不只罰單而已吧
駕駛因閃避突發之意外狀況
致違反規定
或因客觀具體事實
致違反規定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不罰
你先被檢舉再說吧
會不會被檢舉不知道,但當下反應也是為
了安全的因素..
買好一點的記錄器,檢舉別人。
為什麼這麼在意違規?
當下明明就是命比較重要
沒打方向燈頂多600還1200吧
沒那個錢還是不要騎機車吧
300公尺超級遠欸,這樣也能用影像檢舉?
真想知道對方用哪牌的
600 不過不爽的莫名其妙的檢舉 也沒招惹
可以啊 我汽車就有望遠鏡頭+廣角的記錄器
不過我那張 他是拍我等紅燈的時候
然後望遠的時候根本不清楚牌 但就是成案
我申訴一次後 想想600就虧給他了 難翻案
情願被罰也好過被撞吧! 要是真有檢舉
就只能默默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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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這個可以檢舉什麼?先看一下行車紀錄器擷取相片 內車道為左轉車道,中、外車道為直行車道,共計3個車道, 經過路口後,剩下2個車道(內車道及外車道), 理論上,27
[問卦] 汽車開始檢舉機車仔不打方向燈如何?很多汽車違停 都是機車仔檢舉的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買不起車養不起車 才在那邊檢舉 但是呢20
Re: [新聞] 台南試辦不強制機車兩段式左轉 市議員林依婷曝光「鬼我是贊成取消禁行機車跟兩段式左轉 但是在台南 ,機車變換車道 不管是在機車道變換外線道,或是內外線車道變換 有100台大概有95台不會打方向燈 ,而且很多都是直接剪當下車道直行車的線,沒有車道路 權跟安全距離概念 開放之前應該需要加強宣導,先把整個用路人觀念提升才對7
Re: [討論]打了方向燈後,要切的車道後車開始加速剛好機會教育一下 變換車道分為【加速變換車道】以及【減速變換車道】。 一般會被關門的,都是減速變換車道,因為後車會有預期心理一旦讓你,加上你減速變換車 道,整體車流會因為你這個變換車道被拖慢。 而通常使用減速變換車道的多為新手,距離感抓不準怕與後車碰撞,方向燈打了半天又踩煞7
Re: [問卦] 為啥內側沒有禁行機車還要強制待轉??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7
Re: [新聞] 撞死騎士無責、免賠定讞!死者家屬控:訴難得看到這種行進中事故無肇責、無刑責的案例 給檢座和法官一個讚 這個案例機車一樣是從中線切外線 在原本中線的前車已打方向燈且車已經開始進入外線後,後車機車才切外線要鑽 在汽車要右轉變換車道時右邊照後鏡照不到外線有機車(因為他還在中線後方),所以的確2
Re: [新聞] 撞擊瞬間曝!「擦撞機車倒地」秒遭公車繅是好幾個錯沒錯。 1。不是把錯推給別人,自己就沒有錯 每一個犯錯的都要罰 2。關於汽車保持的安全距離夠不夠,有人說根本不同車道 但我看機車很像在同一車道啊2
Re: [新聞] 以後開車似乎可以盡情插隊了這條法律本來就很奇怪 哪一個在國道上變換車道的 不是插在連貫行駛汽車的中間 有慢車本來就可以超車到他的前面 不然你要跟著烏龜車一起開90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