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噪音科技執法(含標準示範執法影片)
心得:這是在汽車網站上所看到的政府公部門邀請媒體示範噪音科技執法
請各位注意機車的部分.示範的重機以及三陽DRG BT車種都改裝排氣管
各位可以看示範圖片以及執法影片.將在2021年初開始執法.
網址:https://feature.u-car.com.tw/article/64007/
(內有聲音分貝測試標準與開罰的比較圖)
以下是內文:(建議大家點網址看.圖文並茂比較快)
提到車輛噪音問題,許多民眾嗤之以鼻的,莫過於許多非法改裝的車輛,可能在排氣管或傳動部分大做文章,造成車輛聲音過大,影響安寧。因此行政院環保署,從過去對新車的源頭管制、車輛使用中管制,到近兩年開始加入行為管制,也就是對車輛採取「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猶如測速照相的概念,但要取締的不是超速,而是分貝超標。
空保處蔡處長表示,在儀器經過標檢局認證、環保署驗正與 3 天一次的校正,確保設備無虞,加上法制訂定後,目標最快 2021 年初就正式上路實施。而在 2020 年 10 月 28日,環保署也邀請媒體前往桃園的噪音測試實驗室,示範究竟噪音科技執法是怎麼做的。
法制作業:完備科技執法授權,確保機器檢測數值無誤
依照目前車輛噪音管制的架構,如下:
源頭管制:
民國 80 年實施新車噪音審驗
民國 108 年實施排氣管認證
使用中車輛管制:
民國 98 年噪音車檢舉
民國 106 年防改標籤推出
行為管制:
民國 107 年公告將採取行為管制
民國 108 年試辦「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預計 110 年上路
由於車輛在行駛時的噪音來源,除了不正當的改裝,也可能會因為拉轉速等等的激烈操駕行為,造成分貝數過高,因此期望透過科技執法,提升噪音稽查效率。
環保署空保處表示,前些陣子在區間測速的科技執法上,設備問題引起不少爭議,因此針對聲音照相的設備部分,已經先在 10 月 15 日公告硬體比測規範,制定設備驗證程序、影像輔助法等等;接著則是在管制規範,預計 12 月完成,包含《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即行駛噪音管制標準,《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即儀器架設規範。
目前得知會是在市區道路不定期執行照相,在道路速限小於時速 50 公里,車輛噪音分貝不得超過 86dB;一般道路速限 50~70 公里,則不得超過 90dB。
噪音照相系統,由 5 項設備組合而成
負責執法的噪音照項系統,由以下 5 項設備組成:
麥克風及防風罩:噪音判別的工具
風速計:每 2 年校正一次,確保環境不成為干擾因素
魚眼攝影機:周邊環境紀錄
車牌辨識攝影:記錄事件前後 3 秒影像,錄下影音以開罰
控制箱體:含噪音計、電腦主機、交換器、路由器、漏電斷路器等等
在這當中,噪音計使用標檢局認可的 Class 1 等級設備,且每 2 年由標檢局校正一次,同時儀器在服役過程中,也會每 3 天校正一次,搭配系統每 5 分鐘與國家時間對時,確保抓到的違規不會受到儀器瑕疵的質疑,甚至環保署表示,若噪音計每 3 天的校正發現有問題,則在那 3 天那所拍攝到的違規就全部不算。
至於環保署也會依環境檢驗方法,每年執行比測檢驗 1 次,方法便是在噪音檢測實驗室長 300 公尺的跑道,將待測的噪音照項系統與實驗室標準麥克風,以相同條件比對量測數值,確保準確定、精密度與相關性都有達規範。
判定流程:在正確天氣條件下,環保署會再對每個違規做最後的裁定
由於檢測噪音,很容易受到環境、天候等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所以首先在天氣方面,會在無雨且風速小於每秒 5 公尺的條件進行執法。另外還會對拍攝到的違規前後進行環境音量修正,搭配魚眼攝影機所記錄下的環境,其前後 3 秒都不是造成該車輛聲音超標的原音,便會依照《噪音管制法第 26 條》,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 1,800~3,600 元罰鍰。
在裁罰後,若發現為原廠排氣管,則肯定是來自駕駛不當操駕(拉轉速等等),會直接結案。倘若發現有排器管改裝,則會比對環保署的雲端資料庫,若與資料庫的檔案不符或未存在資料,會再通知車主到檢,進行原地噪音測試,通知到檢不合格也會再處
1,800~3,600 元罰鍰。
至於若車輛是警消公務車輛,則不會受到聲音照相。而某些車輛是安裝麥克風或是喇叭開太大聲,則是依照擴音設施標準去裁定,也不在聲音照相執法的範圍。另外若多輛車同時經過而有某些車被照相,會人工視情節判定,再通知車主到檢。
現場示範:標準測試車輛與原廠性能車、重機、改裝機車等等
在這場聲音照相執法示範現場,準備了包含標準測試汽車 Nissan Livina、標準測試汽車 Honda CB400,也就是用以確認設備與實驗室的標準麥克風結果是相近的測試用車。
示範情境的車輛包含有 SYM DRG BT 非認證改裝排氣管、SYM DRG BT 認證改裝排氣管、原廠 Ducati Panigale V2、BMW S1000RR 認證改裝排氣管、原廠 Honda Civic Type R。
透過標準測試汽車 Nissan Livina、標準測試機車 Honda CB400,先確認設備正常,而
U-CAR 也詢問為何標準測試機車是重機而非速克達?環保署表示,主要是在於以重機進行比測,較能確保有涵蓋到排汽量較小的速克達,但若是速克達當標準測試車,則無法確認對於重機的測試狀況如何。
從測試結果來看,原廠性能重機、合法改裝重機、合法改裝速克達、非法改裝速克達以及原廠性能汽車,可理出幾個狀況:
1.原廠性能汽機車來說,若是正常全油門通過,噪音都還不至於超標,但若是拉轉速通過,則很容易超過 90 分貝而受罰。
2.有受認證的改裝部品,正常全油門通過不會超標,但若是拉轉速,也很可能超過 90 分貝受罰。
3.未認證通過的改裝品,在全油門的狀況就可能會超標。
4.在一般道路,對於大馬力或是合法改裝的車輛,不超速的情況下,噪音就已經逼近規範的臨界值,倘若是超速行駛,更有非常大的機率噪音超標。因此超速不僅會吃上超速罰單、還有聲音超標罰單。
至於聲音科技執法,主要是透過車牌辨識系統做最後的裁罰,但對於時速超過 100 公里的車輛,仍可能因為車牌模糊無法辨識,造成裁罰困難。不過,在一般道路為了躲避聲音照相而開到時速 100 公里,這種危險性......相信沒有人會這麼做吧!所以只要正常駕駛、合法改裝,就不必擔心會受到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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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服 又要有一堆改管炸街仔崩潰囉
結果果然原廠就有機會爆 來看看會不會擺在仰德大道 大家一
起爆
豪爽 笑看一堆原廠仔崩潰
大馬力的重機沒事不用特別拉轉 125光省道限速轉速就很高了
到時候出來統計一定很好笑
我現在只擔心35套設備不夠用
所以原廠管拉轉會罰嗎?
原廠管的不要笑,到時原廠管的也被開單你就懂這多腦
原廠管看起來不會罰,只會結案而已
改裝管超標則是函送檢測,檢測不過再罰。這我覺得可以
那看來只好期大CC低轉惹 50CC拉轉跑50超大聲XD
原廠管噪音超標一樣罰啊,889 沒看內文?
誒?我是看到結案,以為就直接銷案
原廠管直接認定是拉轉結案XD
重複看了一次,才知道怎麼罰...
原廠管超標->直接裁罰不驗管
改裝管超標->裁罰+驗管
我是支持這樣罰,只是放的地點要合理
地點放郊區的話大概又會被罵了
原廠賤民論(?
我先猜地點 北宜 七乙 仰德
可以設定時段更好 晚上10點抓到早上8點
淡金路可以裝一隻嗎
腦殘改管仔:憑什麼合法販售卻不能合法使用
晚上應該加10倍罰款
原廠管也罰根本惡法
趕快收服垃圾車
水喔 原廠跟合法的照罰,用聲音來判定你超速,華國思
維,讚
早就該抓了
看了一下條件要被罰錢很難耶
太棒了!等上路之後可以在麥克風旁邊放個藍芽音響,放
F1拉轉通過大直線的聲音wwwww
如果機器旁沒站人 炸街管大概也只是給你遮牌繼續炸街
爽標言荒落榜,你還以為政府打算秉公處理喔?現在這
個法令下來就是打算用惡劣手段騙爆人民錢,照你的騎法
你也會中啦
噪音管制,以公平原則來說這執法已經很公平了,是管制
音量分貝不是管制排氣管
至於超標數值我認為應該訂定合理標準,只是就這個方向
我是認同的
公平個屁啦,出張嘴google一下就在那邊公平,笑死人,
坐等你被罰,我一定給你拍手,言荒爽標落榜
好哦^^硬要半夜在住宅區拉轉,被罰剛剛好啦
好啦,言荒爽標車禍仔,落榜剛剛好^^
原廠管罰很好阿,憑什麼你原廠管可以炸別人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