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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滿地血!母女過馬路遭孕婦開車撞

看板car標題Re: [新聞] 滿地血!母女過馬路遭孕婦開車撞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4

: 推 glenmarlboro: 香港並沒有「都」這樣幹 而且這麼幹的前提是人民知 05/09 08:36: → glenmarlboro: 道要去按鈕 台灣人喔…算了吧 紅燈照樣走 帝王條款 05/09 08:36: → glenmarlboro: 捏 05/09 08:36
剛好手邊有一個例子,我懷疑大家討論的不是同一件事

https://bit.ly/3HPg82Y

十字路口,車輛有號誌控制,剛好存在有號誌控制和沒號誌控制的行人穿越道。

跨越前方菲林明道(即有行車高架道的那條道路)的行人穿越道,
行人穿越道用路釘(或油漆代替)標示範圍,沒有枕木紋。
沒有號誌控制,也沒有特別畫停止線。
基本上就是行人認為安全就過。

而跨越駱克道(即由畫面左至右)的行人穿越道,
除了路釘以外亦有黃色枕木紋,
這代表這穿越道由號誌控制,號誌時相和路口當然相連,但不完全相同,
綠燈時不會有車輛共用路面。行人需要遵守燈號過路。

以我所知討論「香港的行人燈號」一般是指第二種,而不是第一種或者按制轉紅燈那種。

另外如果細心留意,除了所有行人穿越道中間都有庇護島
(老實說我也沒有印象有寬三條行車線且無庇護島的無號誌管制行人穿越道)
左方的行人穿越道有錯開

台灣角度會覺得錯開的行人穿越道是為了讓行人轉向行車方向
但香港反而很少這種用意
香港的有號誌行人穿越道錯開,代表錯開兩段的行人時相不同
即是說行人過路如果按燈號來,必須先過一半,等燈號再過另一半
反之如果只有一個時相,那就不可錯開(e.g. 右邊),因為這會令行人混亂

極端例子

https://bit.ly/3M9zrGM

一個路口以外就有那著名的只用四個時相就可以令車輛和行人完全沒交織的路口
而且還允許左轉
達到的方式就是將行穿道和時相分開
每個時相只開放一邊的車輛通行就好
最大缺點是如果要往對角,
行人知道大富翁的正確方向就很順,但錯了就每一段需要等一圈


對了
剛才那個看到高架橋的路口
全部車輛禁止右轉
這也是令這個路口能容忍無號誌穿越道的原因

台灣道路其中一樣令人不解的地方,
就是所有路口都能往每一個方向走,
所有道路除了寬度不同外並沒有任何等級之分
如果限制某些道路不准左轉甚至只准右轉出入
最低限度可以將左轉車流限縮在特定路口
而不用每個路口都要考慮左轉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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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oni 05/09 14:15行人庇護島不難,跟斑馬線內縮一起先做

ASKA 05/09 14:17限轉其實有。台北市不少大路口有。

ASKA 05/09 14:18新竹市也有。通常會配合有些有偏心左轉車道

ASKA 05/09 14:18有點sense 應該都能察覺。不過很多沒sense的硬要轉

jansan 05/09 14:33推 說到重點

kitty2000 05/09 14:41推,香港道路設計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