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反對貓板禁止自刪文
※ 引述《tourism1003 (米叔)》之銘言:
: 裡面並沒有 [板務] 這個類別,另外以及
: 『違反規定者,處置方法:轉文未依照格式修改,一律刪除。直接在板上發表文章則
: 視情況幫改標題或文章標題前註記S,應於24小時內修改,否則刪文處置,累犯將
: 依板規水桶處罰,備份請三天內來信索取。』
: 但本人因為故意挑戰看板秩序,願意在這篇文章發出的24小時後,直接受板規水桶裁處。: 在受到板規裁處後,並不會特地再向板主申訴,並不會特地請板主能夠解除水桶處罰。
好的,謝謝說明。
如果您在Jun 22 19:08:02前修改標題,可不桶您。
: 6/16 #1aZ3H3dN (cat) arihanta □ [公告] 板規討論(6.22止)
: "內文提到『即日起一週內,請大家在本文下方給予板規上的修改意見』"
: 6/16 板主所稱之J板友留言建議申請修改禁止自刪
: 同篇文章之接續留言裡面,關於針對"禁止刪文"的留言討論,只有
: a. h板友: 不同意禁止修改(禁止自刪無意見不反對也不同意)
: 一位板友留言"表達"意見而已。但是
: 6/19 #1aa0MOvY (L_RelaxEnjoy) 板主就直接 □ [申請] cat板 禁止自刪文章
: 當時,以及此時 6/21 #1aaRugSq (cat) □ [公告] 即日起貓板禁止自刪文
: 都還是在一開始提到的『一週內』之討論期。
這次的公告執行時間確實讓板友感到匆促,未能提前公告並徵求大家的意見,是我的疏忽與錯誤,下次在進行類似的公告前,會提前公告一段時間,讓大家有充足的時間發表意見和提出建議。非常感謝您的反饋。
: 看板上除了這次爭議 — 商業文之外,也還有其他文章。而且前者的占比算少數。
: 而且 PTT站台裡面也有廢文的存在。
: 原本在貓板這邊,這類廢文如果發文者看到文章裡面的留言評論不如自己預期,
: 那還可以自己就把廢文給刪掉,這樣子也可以讓發文者的發文數與P幣被扣回來。
: 但現在看板禁止刪文了,我看了一下板規並沒有明確規範廢文之裁處,
: 這樣子是不是就代表變相鼓勵有心人士能夠在"文筆比較好"的情況下,
: 就可以在貓板發表 板規無法刪文裁處的廢文,賺賺P幣跟文章數?
貓版目前較需要處理的是交易文跟廣告文,並非是您所謂的廢文。若是文筆比較好的使用者,在貓版寫了關於貓咪的大小事,其實都很歡迎的(也不會是什麼廢文)。
: 我在 #1aaRugSq (cat) 文章裡面,09:24 有留言,而板主回覆的時間是 13:51:45
: 一、責任
: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 在原本貓板的情況是: 如果商家在看板裡發表文章後,還可以自己刪文。
: 若看板使用者並沒有從"(本文已被刪除) [***]"特地去搜尋使用者ID,
: 這樣子就不會知道原來該使用者是因為發表商家文等文章,之後才自刪的。
: 我認同板主不無,而且也無法持續留在看板上面維持看板秩序,
: 但現在貓板禁止刪文了,而誠如這段落一開始提到的:板主回覆的時間
: 這樣子就會導致實為違反板規之商家文,在板主看到 -> 刪文裁處之前,
: 就能夠留在文章,雖然違反板規了,但還是有 達到持續露出 的效果,
: 我想試問:這個是板主想要達到的結果嗎?
: 還是可以改直接至組務檢舉板主變相包庇商家業者廣告露出?
版主處理違規文章可能會有時間差,禁止自刪只是避免商家用自刪來逃避罰則(以為刪了就不用被罰),並非您說的有意或包庇讓商家在板上打廣告。
: 既然板主在 #1aaRugSq (cat) 文章裡面,
: 對於我特地詢問是否可以特地開放回文討論 看板禁止自刪 ,
: 結果就只有回覆 板規複製貼上
: 『貓板發文須知
: 9.[公告] 為隱藏標題,沒有副標題。除了板主外,禁止使用與回文。』而已
: 現在大家所看到的,是我之後 16:12 留言時,板主才特地另外"個人回覆"的,
: 那我想我也不用再需要客氣什麼,我就直接不客氣的說了:
: 結果現在是換來了一個 從"管理精華區之小板主"升上來的板主,但在板規有明確規範: 『[公告] 為隱藏標題,沒有副標題。除了板主外,禁止使用與回文。』 —
: 三篇關於板務有關之文章,都直接標上[公告],而且在使用者 — 我
: 特地留言詢問能不能開放的時候,卻只有特地複製貼上板規回覆的獨裁板主
: — 為了達到維穩目的,而不讓使用者特地發文論述板務 嗎?
公告文原本就不能由版主以外的人使用,因此用版規回覆您「不開放公告文回文」,並不等同於說您不能(發文)討論板規喔。
您的初次發問相當友善,但因為提出的問題是牴觸板規的,因此我一開始只用板規回覆,沒有另外提醒到您「可以在推文繼續討論」,也沒注意到您的心情已經大受影響,因此在此跟您道歉,抱歉第一次的回覆讓您有不受重視的感受。
: > ───────────────────────────────────── <
發文時系統告知我的引言太多,因此有些引言恕刪。
※ 編輯: arihanta (1.200.72.130 臺灣), 06/22/2023 02:49:56
「禁止自刪只是避免商家用自刪來逃避罰則」
那為什麼不在板規加註自刪無效就好了,直接整個板禁
止刪文,跟怕車禍就不出門一樣誇張,比例原則哪裡去
了?
謝謝您的建議,我會參考。
不要一意孤行喔,禁止自刪沒有意義,板主是可以查自刪紀
錄的,因噎廢食不太好
目前我對指令種類/功能都還不太熟悉, 因此沒有第一時間想到這個,非常感謝您的建議喔。
確實有些版禁止自刪 不過是問題文禁止自刪
感謝您提供別板使用此功能的經驗,謝謝哦。
※ 編輯: arihanta (1.200.72.130 臺灣), 06/22/2023 17:05:23板務可個別設定文章類型自刪嗎?還是一定要板主慢慢查
我覺得交易和認養兩類別禁自刪,對買賣認養雙方都有益
非常感謝您的費心思考,剛好也有別的板友是這樣提議的。 不過今日詢問代理小組長獲得的回覆 ptt無法針對版面中的文章類別去設定禁自刪或開放自刪功能。 因此檢查回收桶可能是一個解法。
※ 編輯: arihanta (1.200.72.130 臺灣), 06/22/2023 17:51:31沒意見,沒自刪文的需求
不過我想起很久之前有個公審文自己被罵一罵就自刪,有點
不公平,所以我支持禁自刪,說過什麼話要自己負責
推樓上 覺得推文有時有好的意見或建議若跟著原po刪文
而被刪除覺得可惜 跟被刪推文有類似的感覺
禁自刪沒啥不好吧,之前就有跑來要養貓抓老鼠
被講一講就酸人最後還刪文= = 推說過的話要負責
非常感謝以上板友們發表的意見,謝謝。
禁不禁自刪你都可以手動幫他備份
嗯,就是留在板上或是到回收桶去找的差別。 但如果商家知道不能自刪,或許他/她會傾向選擇不來這邊po廣告文。
賣完東西自刪沒差吧 覺得應該根據商家文刪除 不應全
部禁止
有的沒賣掉也自刪再重po(於2週內)。 如果綜合文章數量較多時,就不太容易被察覺。
算了一下過去一年有照板規訂標題的各類別文章數
禁刪理由比較充分的交易文以及問題文,合計超過三分
之二板面,感覺如果不用系統直接設定全禁刪,而是以
板規禁止特定類別文自刪,再人工處理,好像很麻煩。
如果都不禁,依現行板規處理,讓板友檢舉後板主去撈
刪除文,似乎也不輕鬆——兩個會差多少?
哇~原來貓板的交易文有這麼多@@" 感謝您這麼用心列出九種類別的文章數量和百分比 用一年份的文章數量來做比較,的確可以看出貓板的某些活動數據 您後面提到的兩個方法 (1)從板規禁止特定類別文自刪,若有自刪再去找 (2)全部都不禁刪,某些類別的文章若有自刪再去找 好像有點難判斷這兩者會差多少...? 不過以結果論來說,應當都找得到就是了。
※ 編輯: arihanta (1.200.76.106 臺灣), 06/25/2023 05:57:48爆
[情報] ubereat 序號發文時可用 Ctrl+Y 刪除以下提醒。 若文章易引起多人推文違規(ex:推薦碼、徵求、合購、交易) 建議於文章放上紅色提醒 請注意!禁止發表有關[抽獎]、[紅利/推薦碼](含間接暗示等 ex:站內信)之文章/推文 情報文三十天內限發10篇!(自刪/被刪亦佔額度),亦禁止發推文代(合)購、徵求! 發文前請詳閱置底板規爆
Re: [板務] 禁止罷捷討論有理嗎?這位板友您好: 基本上對於板規或是公告有問題可以在公告底下討論,或是寄信來問我, 我想我應該都可以給一個解釋,不過既然您的選擇是板上發問那我也給您一個回覆。 1.你憑什麼認定一個議員罷免的討論度就不能高於一個市長的討論度? 因為我們是高雄板,不過這不是我禁止的原因,這是讓我對於板友寄信給我91
[退選] holden0609============================================================================== 2022/2/9 09:37 經昨日板上各位先進提醒後,本人決定退選 個人在處理第6項,也就是關於4-7條款的定義以及運用上有諸多爭議 處理方式不但有多項邏輯謬誤,而若真的執行也有可能造成反效果,讓4-7成為洽民們相互攻訐的戰場32
Re: [板務] 是否重新開放自刪先說結論 我贊成自刪+配合的罰則 就看板規怎麼規定 但 自刪「不等於」要求無痛 我覺得是你自己過度解讀了 (或許你的認知就是跟他其他一樣自刪15
Re: [閒聊] 關於台中版版規修改的方向不奇怪,有違反板規板主才會依照板規處理 交易文板規有規定要附上交易物品實際照片 沒附照片就是違規 沒附加照片不是什麼嚴重要的事情, 可以使用編輯文章功能補上照片,6
Re: [creditcard] 看板 選情報導前言: 1、首先,關於這次板上 並未經過 C板主同意,就舉辦投票是事實、 在需要修改板規之前並無充分與願意參與討論的板友們討論清楚就直接舉辦投票是事實, 關於這兩次疏忽,所造成的困擾,與紛爭,3
[板務] 板規修正草案大家好 我上任板主也近一年了 覺得該修改一下板規,以更適合實際狀況 修正後板規預計7/1實施,有建議或疑問歡迎推文或回文提出 原板規:X
Re: [板務] 是否重新開放自刪長話短說 對於此議題,我的看法是這樣的啦:(只是單純路過而已……) 一、當年「禁止自刪」,按照當時的 #1Qm7So63 (marriage)、#1Q_hPKPs (marriage) 使 用者意見,多是認為「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起責任」,但如今在備份網站盛行的背景下 ,該設定似乎已經形同虛設了吧?(畢竟即使從站內刪掉文章或推文內容並造成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