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為什麼要安樂死?如何避免下一次的悲劇?
本魯先表明,我就是愛貓愛兔,以個人角度來說,這次事件我從沒用愛動物尊重生命的大旗去救貓。
1.
>>目前粗估154隻貓檢疫費用可能就高達上千萬,更別說後續需要隔離觀察潛伏期,未來的>>安置等等。這些經費由全民的納稅錢出,其實也不太公平
這次事件首先發起救援的團體是要自己捐錢來支付檢疫的費用喔
2.
這幾天走私貓相關討論串,八卦板有人拿蟑螂、蜘蛛、眼鏡蛇、越南巨人蜈蚣來反問,本篇回文有人拿大閘蟹拿蜥蜴來反諷我們不關心,但這根本就不是問題,我們在自己有限的資源內,優先選擇我們喜歡的動物先救助,本來就非常正常不過。
抱歉,容我在貓板稍微扯一下台灣對外的國際政治議題,因為一國家對其他不同國家的親疏態度的背後道理,跟個人對自己喜愛的寵物動物跟其他動物有不同待遇的親疏道理是一樣的。
八卦板某些毒舌網友,扯蜈蚣毒蛇蟑螂為什麼不救? 這種問法,就如同反問:
-台灣捐歐洲美洲口罩,為什麼不捐中共口罩?
-美國日本災難死了154人你就捐了這麼多錢,為什麼中共災難也死154人你卻不聞不問?
台灣資源有限,當然就只能選擇性的、自助餐性的,優先挑最重要的盟友及對我們友善的國家關懷或援助,其他等有餘力再說。其實大家都懂這種對不同國差別待遇的道理,卻對我們愛貓人士優先關懷貓不能理解?
另,身為愛貓兔人士,蜥蜴鸚鵡大閘蟹等對我就真的不是優先關懷順位,蟑螂蜈蚣等更是排在非常非常後面。
這些罵我們對待不同動物不同標準的網友,會去罵為何我們台灣沒有用捐日本311那樣等級的資源去捐河南水災或阿富汗??
3.
而且更別忘了..
這次新聞首先發起救援的團體是要自己捐錢來支付檢疫的費用喔,他們經費怎麼花是他們自由。
罵他們不去救蜥蜴救鸚鵡救蜈蚣(是說搞不好他們曾經也有救),就如同罵郭董怎麼不同樣捐XX病疫苗YY癌疫苗(然後搞不好他也有捐)。
批判的人要搞清楚一點:別人自己捐錢救誰救多少,旁人有什麼資格好批評的?
4.
>>噓: 收容所的貓怎麼不救?
有啊,誰說沒有。
而且承3,就算不救,那個團體是花自己錢指定用途,我們旁人管得著嗎?
噓的人,會不會去罵為何鏈球菌肺炎、普通冠狀病毒肺炎的疫苗藥物郭董慈濟等不出手捐助?
看到XXX捐贈救護車,你會去反問:欸XXX,你有捐消防車嗎? 沒有?XXX你雙標喔,你差別待遇假好心喔
根本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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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一開頭就跟後文矛盾 廢文一篇
1. 誰知道動保團體需要多久時間湊出幾千萬的檢疫費?這
期間飼料與安置費從何而來?
2. 法律為什麼、憑什麼要等各愛貓團體的各種回應再行事
?走私就是違法
3. 一但開先例,未來走私動物只會沒完沒了
付錢就能讓走私合理喔?帶病進來誰要擔
好想之前都沒走私一樣 笑死
這次走私販都是累犯了 難道之前都合法?
直接查封走私販財產來支付啊
就是因為走私動物大不了安樂死 罰一點錢
才會一直累犯
動保團體整天在哭窮跟沒空間,我不相信他們生得出資源收容
安置檢疫
到時候還不是募款跟向政府要錢
這篇讓我整個莫名其妙,好像台灣沒有法律似的,
所以各民間團體可以凌駕法律.各行其政。
一個國家只要有法律,無論你喜不喜歡這個法律
那就照法律來。不然就設法修改。
如果每個人都要玩「我們自己負責,法律不要管」
那像鄭捷那些殺人犯被判死刑,是不是也可以要求
「把鄭捷交給我們,法律不要管我們把他放在哪裡
你回了文卻不談帶病入境的問題,是不是代表你跟所謂動保團
體,根本沒有能力承擔貓其實有問題的風險
反正不會讓他出來再殺人就好」
然後全國的死刑犯都可以交還給私人看管?
哇咧傻眼!
按照你2說法不就是我喜歡這動物,走私被抓後只要動用我
資源又花我錢救,旁人插嘴管什麼喔?那就明說你差別待遇
也要生氣哦
反正依法就是該殺,想不殺就得先提修法,辦不到就別
靠北,出一張嘴就想凌駕法律?
如果法律可以被民間團體阻擋改變,那會是多可怕的事啊
看不懂
傳染病潛伏期超過五年八年,為自我滿足害死台灣其他本土貓
科動物你們良心不痛嗎?
走私來源是狂犬疫區中國,狂犬病潛伏期平均約一至三個月,
最短3天,最長可達6年,咬到人致死率是接近百分百。請問動
保團體對可能的死傷或經濟損害可以負起責任嗎?而且你能確
定不會有像新冠這種未知的傳染病嗎?愛護動物要用腦
想害全台灣貓?思考一下就知道了那個重要
其實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所以都可以推論,這不
是單純的錢問題,島嶼生態系的維護才是最重要的
自私 不想想傳染病如果炸開 誰要扛
你以為最大的問題是錢?是傳染病好嗎!!
這些正義之士只是想博博眼球,蹭蹭熱度啦 解決辦法都
告訴他們了
還要反對公審
反對救援走私貓有各種不同意見,目前看來至少有: A-於法不合,不能凌駕法律,要就自己推動修法 B-防疫考量 C-怕變相助長走私 D-對其他動物差別待遇,你雙標假掰 大家用上面ABC理由噓我,我都算了,因為畢竟我是支持救援的,一併噓我我承受。 但請各位朋友別失焦,本篇主軸是反駁D,是在解釋原推噓文那些拿其他動物來諷刺我們愛貓人士的言論為何不妥。 然後說到法律,其實只是看要不要通融而已.. 當初郭董GG慈濟等要捐疫苗,一開始怎麼說的?也是說不符規定,於法是要中央政府接洽云云...請問各位有這麼堅持嗎? 至於B,防疫考量,其實也是看願不願意做,願不願意通融。 美國武漢肺炎肆虐非常嚴重期間,有美國行政專機來台,裡面人員完全沒走平常規定的檢疫流程,還不是開小門開特例。 大家若要說:這些貓沒那麼重要。 OK我完全尊重,大家覺得不重要不需要開特例,我認了,我閉嘴。 但要說法律就是法律,規定就是規定,防疫至上.... 少來了,都嘛只是看大家內心中的權重衡量,願不願意為了某人某物某事退讓而已。
※ 編輯: orzzz (49.216.230.6 臺灣), 08/26/2021 12:08:44推版主真的很認真,所以我再推文一下
你把「憲法」、「法律」、「命令」搞混了
這三種是有高階地位之分的,後者都不得超越前者
所以最基礎的是「命令」,最高階是「憲法」
你說的「疫苗規定想改就改」,因為它是「命令」
(無論是行政命令啦、規章啦、某某章程啦)
它必須基於法律但不得違法,彈性比較大
但走私是屬於「法律」層面,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
(我講的是簡化版,看有沒有版友願意補充更詳細)
B的防疫考慮,絕對不是通不通融的問題……
如果真照上篇文貓愛滋的來源推論就是走私
如果當年有辦法找到帶源的走私貓,那我會希望牠們能死到連
灰燼都不剩
(至於提到的外交問題,那又是一個完全不同的領域
先在這裡打住,不然會變成國際關係課)
除了防疫,最重要的是貓瘟、貓愛滋、狂犬病、貓卡西里病
等等。尤其狂犬病人畜共通,這對人致死率超高,請問人被
咬到or家貓被交叉感染,該算在誰頭上?愛貓的動保團體能
承擔嗎?不能。
我是覺得沒經過合格檢疫的走私動物一率處死,覺得殘忍但
只能祈禱牠的靈魂去找走私販算帳
貓愛滋不就因為走私活貓帶進來的,現在影響多少,害死
多少條貓命了,也導致多少浪浪因為感染愛滋的關係,更難
找到家,XX團體說要負責,事實上根本負不了責
空口大話就別在說了,唬不懂的人而已
到底憑什麼要求通融XDD疫苗和走私動物類比,你確定不是反串
XDDD人不要抗拒學新事物,上面的法律小常識、貓常見傳染病
和檢疫到底在幹嘛可以了解一下,才不會提出不合理的要求還
覺得被針對。
這篇明顯就法盲發言,一副電視上每天防疫規定改來改去可
以,啊我走私一船貓被抓到怎麼就不能想改就改還理直氣
壯的嘴臉,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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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154隻走私貓遭安樂 柯文哲難過:動物的命現在這些政治人物就只會說風涼話啦 這個議題政府不管怎麼做都會被靠北 在野黨就是有這個本錢愛罵就罵 今天一堆人喊說可以檢疫完開放領養 要是台灣人這麼有愛心現在馬上立刻就能去領養各種流浪動物啊8
Re: [新聞] 154隻走私貓已全數安樂死 防檢局:傳染病這次防疫局還真的依法快速執行,連愛貓 人士陳其邁和蔡英文都還來不及介入,所 有的貓咪就變成刀下亡魂了,這算不算先 斬後奏呢,很好奇法令有沒有規定幾天內 要把活體動物銷毀呢?- 不明白愛貓人士在憤慨什麼欸 這批是中國來的 有檢疫疑慮 你不能確定它們有沒有病毒 當然只能銷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