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直民宅塌陷「3大安置方案」出爐!補貼
※ 引述《x8232002 (x8232002)》之銘言:
: 連結:
: https://reurl.cc/r6ankE
: 內文:
: 台北市政府今(13)日針對大直民宅塌陷案召開安置說明會,提供25戶受災戶安置方案,包: 括撥付租金補貼、協助承租社會租宅、媒合民間租屋屋源等。財損部分因涉及責任歸屬問: 題,都發局表示,會請消保官協助釐清後再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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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府都發局說明安置方案,針對所有權人部分,目前規劃採領取租金補貼,一次造冊、: 確認對象後每半年撥付,計算標準會從建物規劃使用面積乘上每坪1600元單價,發放為期: 三年的安置補貼。
: 在屋源選擇部分,提供三大方案,包括南港基河三期中繼住宅共40戶,每間三房型,租金: 每個月1萬1000元至1萬8000元;台北橋聯開宅共17戶,有一房型跟二房型,每個月租金分: 別為1萬3000元至1萬5000元、2萬5000元至3萬9000元;無論是基河三期或聯開宅,北市府: 都會幫住戶設置基本家具、家電等設備。
: 觀傳局也協調旅館業者,在大湖璞旅提供60間房間,兩人一房,最長租期5個月,每個月4: 萬元,並提供基本早餐服務、每星期免費洗衣2次。都發局表示,住戶若仍希望在原本居: 住環境尋找屋源承租,北市府也有協請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協助媒合合適: 租屋。
: 針對承租戶部分,則採領租金補貼,承租人若可出具租約、租金匯款紀錄、房東聲明等文: 件,北市府將採以現租約月租金乘上3個月的方式一次定額撥付。財損部分一樣會請消保: 官協助釐清再做規劃、屋源部分同樣也可透過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公會媒合租屋,未: 來也會協助租戶申請內政部租金補貼。
: 心得:
: 財損部分因涉及責任歸屬問題,都發局表示,會請消保官協助釐清後再行處理。
: 所以要走上法院了嗎?完全沒有關於重建的消息,基泰也沒有再發聲了,未來走向會如何: 呢?
我有沒有看錯@@
消保官?
消保官是用來解決消費爭議的行政官員(雖然是市政府養的沒錯啦...)
這邊基泰跟消費者有關係的話
頂多也是已購戶算是消費者
周遭鄰損受災戶,請問跟基泰消費了什麼毛商品 @@??
用消保官去釐清受災戶財損責任問題??
是拉回北市主場沒錯啦,但是名不正言不順
是哪個幕僚給這個建議的?
拜託好嗎?
財損責任釐清真的要搞,也是檢察官去調查、法院去判
雖然那邊就跟北市府沒關係
但北市要搶人家的權責,也得於法有據阿
這篇新聞看的我完全一臉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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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是不是怕走法院啊?
怕市府會分到責任是嗎?
浪費納稅人的錢
市府帶頭走法院? 你信不信會有災民上吊跟你拼命?
講很多遍 走法院就是360萬打死 你真的要魚死網破?
但他之前講的很嗆啊!XD
今天建商擺爛 覺青鬧事 隨你怎麼玩都行 市政府帶頭?
玩夠了就該收了
他都幾歲了 應該知道什麼價錢是會死人的吧?
幾百萬就上吊是他的問題 幾千萬就是你市政府帶頭逼人上
吊是你市政府的問題
搞不清楚狀況被反噬也是剛好
覺青幕僚解散好了,外行領導內行,文官制度就是被這些人
搞爛的
消保官也是擺設用,根本沒功效,不如裁掉
消保法也是沒用,競合法官也是用民法居多
都發局應該也知道基泰一開始的方案是最有利災民,只是有
那種幕僚獻策,公子只好送頭XD
不要公安意外沒死人 你市府團隊逼死人啊 冷靜一下吧
以後 都更只要把鄰居弄歪 就算是上是公司都要被玩到破
產
我看不用都更了
+1000萬鬧到變+800萬還可 鬧到變-2300萬 你信不信有人會
拼命?
看起來是他想搶主導嗆聲搞對立面,結果對面放手讓你摔在屎
堆裡...
拿一桶搞好的屎給人,結果對方完全不接就一直看著他
消保法第7條第3項 也是有規範到致生損害於第三人的部分
== 消保法 第 7 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 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 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企業 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 有,還真的沾到邊 不過消保官硬是要介入也只有調解功用 最後還是得走法院才有判決確定的效力 消保官跟消保法拿來這樣玩,我也是長見識了 但市府沒有人覺得只用消保法第七條第三項,跟只具有調解功能的消保官 來搶整部民刑法的規範、跟具有絕對效力的法院職責 有點太勉強了嗎.....
跟覺青搞在一起 註定就是個魯蛇
我吃瓜民眾想看到血流成河啊
建商 受災戶 政府 混一塊炒山蘇,真香
濫用啦...
建商弄到民眾房屋,市府就中間協調就好,出來擔什麼?
讓這三方自己去吵就好了..新聞熱度也快沒了..
連帶賠償也是在 民法損害賠償內
根本濫用
基泰早就認有責了 然後在進行協調了,過這麼多天 拿
消保法出來做什麼?
那個是因為有人不肯認才有用
上面也有寫 法院 輸贏啦 進法院 進法院 拼輸贏拼輸贏
一人一票支持萬安 搞到全部法院輸贏
瞎搞
消保法會優先民法適用 而且兩者構成要件不同
民法191-1、191-3推定過有失 消保法第7條第3項則是無過
失責任即不需要證明有過失 消保法較有利求償
是嗎? 我倒是看過不少判決,法官都沒再鳥原告用消保法的
懲罰性賠償,照舊用民法損害賠償判
我同意消保法有利求償,問題是判的是法官不是消保官阿
走消保就是指360萬的路上阿 不然勒
台灣有懲罰性賠償?你在說笑話嗎?看看那些詐欺犯
看看那些吸金
看看那些車禍肇事
lescholar的見解,對受災戶在法院會比較有利的法條引用
只是用消保官介入調解(第三者),我還是覺得很怪
懲罰性賠償要不要用在貪污圖利等上面阿
我看也沒有在用
一個比一個勇
消保法跟公交法有懲罰性賠償啦,其他我就不知道了 (嘆~)
基泰都說出70%意向單了,然後搞不好這幾天剩下就處理
好了政府直接插手說 不行喔
笑死
上法院輸贏 懲罰性賠償用在沒人傷亡情況 我看真的會
給人笑死
不會找北檢幫忙嗎 然後自己幹 這些人有毛病喔
找真的常上法院的專家阿
要不要告或怎樣告丟給北檢阿,政府負責的是找看看要
不要開行政罰單而已
又不是總統
不過總統大概會說你們要自立自強
法院會打臉北市府會丟臉 只好找消保官 真是濫用
爆
[轉錄] FB Ying Chen 家沒了,卻一直等不到離轉錄網址︰ 轉錄來源︰ 大直受災戶Ying Chen 轉錄內容72
[閒聊] 萬年一番賞詐騙 北市消保官抽查暫無違規西門町爆一番賞抽獎詐騙 北市消保官抽查4間店無違規 網紅孫生日前爆料西門町萬年大樓「一番賞」店家刻意將最好的A賞、B賞獎品掉包, 導致消費者不論花多少錢都抽不到,有詐欺消費者之嫌疑。 為此,台北市法務局消保官25日會同商業處及警察局無預警到該地抽查..41
Re: [新聞] 直受災戶淪北市府與基泰角力犧牲品 痛這件事市府真的荒腔走板 7 號週四 晚上出事 跟基泰通電話說以救災優先 8 號週五 就跟媒體說基泰神隱找不到人 提假扣押 9 號週六 基泰出來說願意賠償和重建 當天市府官員嗆絕對不考慮 10號週日 基泰記者會說先賠一億 有七成同意 市府嗆不相信8
[討論] 中天是不是在黑王鴻薇啊?大直民宅陷落!王鴻薇曝受災戶安置情形:建商要付百分之百責任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出災害原因,並表示接下來的善後拆除重建,以及相關的賠償必須要求 建商付百分之百的責任,絕對不能輕縱。7
Re: [新聞] 大直下陷民宅 蔣萬安:以公辦都更最公辦都更分自行實施跟委辦實施 自行實施就是市政府當實施者, 基泰沒營造, 連二手都沒得做 委辦實施的話, 得辦公開評選, 以現在的風向, 基泰選上的機會極低吧.. 市府真的選出基泰, 明天報紙頭條就是 官商勾結利益輸送, 你信不信? 而且這個案子受矚目的程度, 市府應該會選擇自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