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魏德聖 果子電影聲明稿
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1年度,16801號
TPDV,111,司票,16801,20221124,2
WSQ
選單
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1年度,16801號
TPDV,111,司票,16801,20221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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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票字第16801號
聲 請 人 鑫鴻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台強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果子電影有限公司、魏德聖間聲請對本票裁
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果子電影有限公司、 魏德聖於民國110年7月7日共同簽發之本票1紙,付款地未載 ,金額新臺幣45000,000元,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到期日未 載,詎於110年10月19日經檢附本票之存證信函向相對人提 示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1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 語。
二、按法院就執票人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准予本票強制執 行之裁定,應審查執票人對發票人是否行使追索權,未載到 期日之本票亦須提示後始得向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是聲請狀 上未記載提示日期,法院自應先調查其有無提示,如未提示 ,與上開規定不合,應以裁定駁回聲請。次按,本票為完全 而絕對之有價證券,具無因性、提示性及繳回性,該權利之 行使與本票之占有,有不可分離之關係。所謂提示,係指現 實提出本票原本請求付款之意。票據權利人必須持有票據原 本以表彰其為權利人,進而執該票據原本向銀行為現實提示 請求付款始足當之。苟以存證信函請求付款,充其量僅具催 告付款之性質,與現實提出票據原本尚屬有間。縱票據上有 免除拒絕證書之記載,執票人仍應踐行提示之程序,此觀諸 票據第69條、第86條分別就「付款之提示」及「拒絕證書之 作成」規定即明。雖有免除拒絕證書之記載,執票人僅於聲 請裁定本票准予強制執行時,毋庸提出已為付款提示之證據 ,然仍應踐行「提示票據原本」之程序,以表彰其確為票據 權利人,兩者概念不容混淆。本件聲請人以存證信函通知相 對人為付款請求,與向付款人現實提出本票請求付款,尚屬 有間,不發生提示之效力,是系爭本票未經聲請人向相對人 為付款提示。依上開說明,本件聲請人雖憑檢附系爭本票之 存證信函為提示,惟票據權利人未據現實向債務人提出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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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票字第16801號
聲 請 人 鑫鴻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台強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果子電影有限公司、魏德聖間聲請對本票裁
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果子電影有限公司、 魏德聖於民國110年7月7日共同簽發之本票1紙,付款地未載 ,金額新臺幣45000,000元,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到期日未 載,詎於110年10月19日經檢附本票之存證信函向相對人提 示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1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 語。
二、按法院就執票人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准予本票強制執 行之裁定,應審查執票人對發票人是否行使追索權,未載到 期日之本票亦須提示後始得向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是聲請狀 上未記載提示日期,法院自應先調查其有無提示,如未提示 ,與上開規定不合,應以裁定駁回聲請。次按,本票為完全 而絕對之有價證券,具無因性、提示性及繳回性,該權利之 行使與本票之占有,有不可分離之關係。所謂提示,係指現 實提出本票原本請求付款之意。票據權利人必須持有票據原 本以表彰其為權利人,進而執該票據原本向銀行為現實提示 請求付款始足當之。苟以存證信函請求付款,充其量僅具催 告付款之性質,與現實提出票據原本尚屬有間。縱票據上有 免除拒絕證書之記載,執票人仍應踐行提示之程序,此觀諸 票據第69條、第86條分別就「付款之提示」及「拒絕證書之 作成」規定即明。雖有免除拒絕證書之記載,執票人僅於聲 請裁定本票准予強制執行時,毋庸提出已為付款提示之證據 ,然仍應踐行「提示票據原本」之程序,以表彰其確為票據 權利人,兩者概念不容混淆。本件聲請人以存證信函通知相 對人為付款請求,與向付款人現實提出本票請求付款,尚屬 有間,不發生提示之效力,是系爭本票未經聲請人向相對人 為付款提示。依上開說明,本件聲請人雖憑檢附系爭本票之 存證信函為提示,惟票據權利人未據現實向債務人提出本票
,以表彰其為權利人,核與核與上開票據之提示性、繳回性 之性質不符,難認已踐行提示程序而得行使追索權,本件聲 請不應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 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4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涂承嗣
笑死
一億土丘
笑死
成立熱蘭遮股份有限公司
要募50億
結果募到2億多
笑死
要募款怎麼不學阿滴憂鬱症
taiwan can help
死忠的含淚也會學灌高20刷
--
募資電影變動畫根本詐騙
募2億多超猛了 澎哥都能還清債務了==
還說什麼台灣吉卜力
變動畫還能連個預告都沒有
所以之前裁定了兩次都被駁回 這次過了?
募兩億真的很強,不過動畫至少要有一兩張美術設定
跟原畫給人看吧
找錢的確是很困難的 我認識一個監製 為了找電影資金
連驢子都要上
直接上判決書就是對,現在就是有人想凹才這樣
樓上,哪部!?
暴龍哥
低俗喜劇
廣西暴龍哥都不認識!
低俗喜劇 找錢真的難
識屌0既, 一定要屌驢子嗨
崩這麼久了還沒崩潰完喔
但比起其他人,魏德聖已經算好找錢的,但他這樣一搞
,也只會把相關產業拖下水
這麼有名的片沒看?去看看不會後悔
魏導應該在訪談時吃蛋糕 就可以募100億!
今天不吃蛋糕嗎?
募了一億多 這些盤子請問現在感想是啥
支持國產電影
笑死,判決書很清楚
5
中影 E W魏 三方合股成立中影國際,拍賽 45% 20% 35% (比例亂猜的) 賽拍者拍者,成本暴增到7.5億。E/W拿不出後製資金(股權比例)。 此時中影向E/W提出收購要約,以4億收購所有中影國際股權 (非中影國際)爆
首Po心得: 以正式聲明稿來說內容滿差的, 整篇像是IG限動上的抱怨文, 話說律師在國外就不能處理也太奇怪...2
我現在只想知道 當初曾經「捐錢」或「投資」魏導的人 現在做何感想 郭台強這一條4500萬會不會只是冰山一角 其他曾「投資」魏導的金主37
先不提這小學生文筆了 目前魏導這方打的牌都是「我笨我被騙」「我當時很忙我被騙」 這策略真的沒問題嗎? 大家也都知道魏導這幾年來就是四處找錢、找投資拍電影 現在試想,你鄉民是某某企業主,有個人上門找你談投資2
突然想到大佛普拉斯導演黃信堯 因為沒有錢大佛只拍了短片 但是因為內容太有意思 所以有人給他錢投資他拍長片 黃當時說拿到錢得時候真的不敢置信27
那個齁, 不用再裝可憐了啦, 大家都看膩惹。 阿你那4500萬不就是賽片的分潤, 你當時4500萬的分潤有沒有給中影?22
剛剛果子電影發新的回應 -- 果子電影後續回應:5
老實說目前狀況不明,雙方釋出的訊息還太少 債權到底是借款,還是場地使用費用,或者各種分潤?又或是其他債權? 如果是借款債權,債權人手上有本票還不夠,還需要交付金錢的證明,上千萬多是匯款、支票等方式,一定會有證據。 如果沒有借款債權即不存在,打個確認訴訟也沒啥大不了 至於其他債權,則要看情況……28
其實一開始的新聞有解釋了 當初魏導跟郭董合組中影國際公司拍電影 因為票房失利所以公司要減資 減資的話各股東要認賠原本的損失 郭董出了1500萬買回股票+魏導簽的4500萬本票 一共六千萬 這算是魏導身為股東減資所以必須認賠的損失 魏導有可能真的不懂以為郭董要他簽的本票只是形式7
不是,他們這聲明, 不寫還好吧? 通篇雜亂無章,沒有邏輯、沒有重點, 只是在情緒勒索,道德綁架。 有什麼用?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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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Coin] 臺灣律師證上鏈其實台灣司法真的對於應用區塊鏈技術持很開放的態度。 不光是律師證上鏈,各種數位證物也可以上鏈保存證據力。 而不像是我罵了老半天的金管會還是持不見、不聞、不言的態度,跟看到鬼一樣。 看起來司法應用真的可以成為台灣推廣區塊鏈技術的大場域。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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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郭台強聲請北院查封資產 魏德聖:算公平看了很多篇新聞 魏德聖有請律師,也有針對本票做抗告 但是為什麼不敢提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難道是裁判費付不出來?大概四十多萬 需要大家幫忙合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