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bill0829 過去發表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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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補償金有需要繳5%營業稅嗎像中信賣了陳子豪收了味全900萬 兄弟有需要開立發票外加5%營業稅給味全嗎 如果像統一這種收古林的入札金 名目上算外銷出口嗎 --8
買農地蓋春訓基地要做土地變更嗎?之前就想過各隊可以像中信到農業地區買塊地來當訓練基地,也能發展地方棒球 但就很好奇農地改建球場有需要做變更嗎,一個是種農作物,一個是種草皮,我看國土署 中信屏東的基地好像還是註記農四,不確定是不是我資料查到有落差,不知道有沒有專業 的鄉民可以幫忙解惑 --5
規則上樂天補償球員能選伍鐸嗎性感大叔明年球季被視為本土球員 規章上好像也沒說不能撿 --2
旅外球員到幾歲卡關就會被視為太老 準備回台選秀個人看法 3A 正常:23~24,極限:25,偏老:26以上 2A 正常:22~23,極限:24,偏老:25以上 高1A正常:20~22,極限:23,偏老:24以上 日職:26~27以上,我認為是只要球員無法和大聯盟4A洋將競爭就要有回台的打算13
NCAA開放給薪後 可能間接讓中職更難留人幾年前NCAA面臨到反壟斷的法律訴訟後,開始開放學生從姓名權和肖像權中獲得代言報酬 而今年NCAA也達成和解,除了要支付權益受損的學生運動員27億的和解金,每間學校可以 使用2千萬來支付運動員薪酬 另外小聯盟從2023開始工會化並簽下勞資協議,以後球員的福利也只會向上發展 就像總版最新文章說的,大聯盟相對NFL、NBA不高的選秀簽約金,很多高順位的球員寧願- 2017的五虎事件三立名嘴在節目上影射陳鴻文、萌蔣收1000萬打黑球,名嘴被罰30萬、三 個月有期徒刑,該名嘴也在去年過世 但節目在新聞台播出本質上還是算新聞,三立新聞部沒查證來源就直接播出,負法律責任 的卻只有名嘴,電視台卻沒事,就現行法律來看,是不是只要僱幾個免洗御用名嘴造謠, 節目再掛上來賓發言不代表本台立場,電視台就能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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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有穩定收益應該比國家隊公司化更有幫助從黃鎮台到現在的蔡其昌,每當國際賽中職會長都要刷臉找人脈籌錢籌資源,中職總是當 工具人給後勤沒好處,棒協卻時常以申辦、報名國際賽的唯一窗口爽領補助增加祖產,但 還是能看到不時有三級棒球籌不到錢比賽的新聞 會長籌錢的舉動也反映了聯盟本身收益不高的問題,這也導致底層職務、裁判待遇過低的 情況,間接影響到球賽品質以及球迷體驗8
[討論] 尋找無戶籍國民幫台灣打WBC以台灣現行法律,海外其實有不少潜在的無戶籍國民,加上WBC參賽資格第2條只要有取得 國籍的資格即可參賽,台灣認真找是有不少球員來源 而中華民國無戶籍國民的來源大致上分成幾種 1. 台灣移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或台灣出生小時候就移民海外(例如:林書豪、卡仔、公 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