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個人捐款營利性籃球隊伍能否抵稅?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裡面有提到
如果你是要用列舉扣除額的話
是有一個捐贈的項目可以扣除: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
、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
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
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
不受金額之限制。」
所以攻城獅如果真的想要球迷贊助
應該先想辦法立一個非營利團體
讓球迷捐錢並抵稅
※ 引述《joejoe14758 (噓文也可以很溫柔)》之銘言:
: 大家好 昨天攻城獅發佈了會向新竹市民進行募款1500~2000w的金額來作為冠名贊助
: 當然我相信攻城獅這種高人氣高凝聚力的球隊,還是有不少人願意捐款幫忙球隊渡過難關: 這邊就有個現實的問題想要請教稅務比較精通的大大
: 根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裡面有關"個人"捐贈的條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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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入股啦,要球迷贊助是三小,買球票入場了還不
夠嗎?開個入股換掉雞湯也爽
球團不是沒錢,只是錢不嫌多
建議成立宗教團體
紫色的宗教團體? 那團好像真的很賺
妙禪師父:看我幹嘛?
支持開放入股
直接股票上市,承銷價設個200塊,跌了就當是捐款
球迷買球票買周邊就已經是最大支持了,結果現在還要
球迷捐款,這樣敢稱是職業球隊?沒錢就不要玩,有
夠難看
如果球迷錢多爽捐錢關你屁事?
如果組頭錢多爽捐錢有沒有事?
組頭直接入股,這樣有可能會米迪亞2.0
不是不能接受捐款,只是商業組織不是靠商品或服務
獲利而是需要捐款這蠻好笑的
其實也不用做到這樣 職業隊不是慈善團體
其實如果說要用到「公開捐款」 記得要跟內政部登記
除非是宗教團體要興建寺廟就可以免登記
所以理論上應該不能直接用公開捐款之類的名義進行
但是如果要開放股權申購 也要按照法律進行
或是成立一個新的法人直接贊助球隊
再由這個法人以公益名義向內政部登記公開捐款
這樣鄉民應該就可以直接斗內法人贊助球隊了
開放抖內小映 我馬上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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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瑞寶國際有限公司、IGIVING公益網聯名慈瑞寶國際有限公司、IGIVING公益網聯名慈善特賣 捐贈40~60%收入給予公益團體 活動期間: 2020/12/1 ~ 2021/1/15 活動目標: 捐贈 NT$100萬 參與單位: 9家 NPO8
Re: [求助] 婚後報稅問題目前的稅制是累進的,規定夫妻要合併申報,那所得級距拉高是必然的結果 已經懲罰很久了 但是另一頭,也有人靠政府補助過日子 海外所得合併申報免稅額好像還是670萬吧? 八仙過海 各顯神通 掉臭水溝裡的修行不足吧...-.-4
Re: [問題] 節稅規劃在一切合法的情況下, 我會建議您 1.可以安排一些捐贈 錢拿去捐總比繳稅好,捐給合於規定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 最多可以扣除綜合所得總額20%,錢不想要繳給政府,至少能夠用於你想支持的團體。X
Re: [爆卦] 486:若國家有需要,這3億,我出。全文吃光光 一堆人搞錯方向 486有沒有三億 老實說我相信有 486會不會捐三億 老實說我相信他會 其實有錢人的想法跟你不一樣 說破不值三分錢 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對符合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機關團體捐贈,應填發免扣繳1
Re: [寶寶] 20%所得稅率被排富之影響範圍探討小魯我剛好最近有研究過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認定方式,但一直有疑惑 排富的規定如下 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 20%以上,或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2項規定計算之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 第一項的20%很好理解,那後面的"或"呢?- 建議內政部要好好查 也呼籲國民黨,返國後立刻把捐款名單、收據影本都備齊阿 基本上台商都只能用個人名義捐贈 絕對不能用公司捐贈,因為台商在中國開的公司基本上就是第7條所稱的「以外」 個人最高30萬喔,不能超過喔
- 我記得喔 捐政治獻金好像是可以在報稅的時候抵稅? 2.對於擬參選人、政黨或政治團體之捐贈,依政治獻金法第18條及19條之規定,每一申報 戶可扣除之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20%,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20 萬元,而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