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只要不是本季登錄過P聯盟的洋將都可以找
※ 引述《jjay8145tw ()》之銘言:
: 剛有跟到直播,先說ㄧ開始當然聽到Juju被釋出很驚訝,後來傳出加盟領航猿,期待棒打: 老東家戲碼,聯盟跟球團都開始行銷這個賣點,結果劇情急轉直下說不能打,心情就像做: 雲霄飛車...
: 但剛剛聽完直播後,覺得還是有理出一些聯盟的意思耶。
: 1.領航猿要登入juju發現抵觸季前訂立規章
: 2.規章內寫特殊情況會再開會討論
: 3.聯盟解釋特殊情況是指球隊無法維持雙洋將運作
: 大概是照這步驟走感覺是可以解釋通吧
: 聯盟要讓之後想加盟的企業或球隊看到,是有照規章在走的聯盟,不是動不動有特例的,: 這個本質上也沒有錯吧?
: 當然季後可討論這則洋將不能登錄不同隊規定再去修改,但如果聯盟單純照規則,也無可: 厚非啊。
: 比較真的有問題的就只是聯盟 球團 執行長好像一開始都搞忘了有這條,然後消息都發了: ,另外扯到戰力就沒必要,因為那根本不是重點,重點就是特殊案例=球隊無法維持雙洋: 將運作。
: 換句話說:領航猿要找哪個洋將都可以只要不要是本季登錄過別隊的洋將,所以信安也在: 之前就傳出消息有所鎖定的洋將了,另外之前他們也有考慮過大勝。
: 大勝本身是不同聯盟轉來,跟這條規範根本沒相關,不知道為什麼一堆人反問他的認定問: 題...
3.聯盟解釋特殊情況是指球隊無法維持雙洋將運作
聯盟要讓之後想加盟的企業或球隊看到,是有照規章在走的聯盟,不是動不動有特例的,這個本質上也沒有錯吧?
特殊情況解釋就是特例 懂嗎? 你沒在原本規章裡面解釋 而是開會解釋 這就叫做特例
原本這條是防挖角 現在變成球團換洋將還能防資敵的手段 沒問題?
照理來說就該直接把這條限縮於惡意挖角時適用
你有聽過其他聯盟如NBA放棄選手還用條文阻止他加入其他隊?
荒謬人治聯盟 不要條文啦 講難聽點 反正每次有問題都大家投票決定 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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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不要以為聯盟長叫黑人就有nba的se
nse了
自己打臉自己打到很高興,鄉民都懶得補刀了 真慘
不是常常一堆新聞說 票又賣了多少 商品賣了多少
P+粉:黑哥好讚
現在連洋將改成大家支持的常態三都不行喔
對,這條文精神是防止惡意挖角。但是現在的case卻
反而有點像是聯盟在擋領航猿補強。你條文不能這樣
寫啊 XD
juju 加入後 reed場均搞不好生涯新高 三分空檔根本
不能放 而且這兩個同時在場要包夾誰都不行 當然ju
ju狀況沒到很好就是
你有聽過其他聯盟如NBA放棄選手還用條文阻止他加入
其他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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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某些人還是搞不懂狀況1. 洋將制度2+1是本季因疫情才有的特例 意思是疫情過去 下季可能恢復只有2無+1這個名額 為什麼要這樣呢 因為球團沒錢40
Re: [情報] PLG 官方FB整個官方邏輯猜測大概如下: Step1. 領航員想要聘請雷特 Step2. 領航員使用“Covid 19”當作特例申請 Step3. 聯盟發覺以這個”Covid 19”當作特例已經使用過了(能夠聘請第三個洋將),因 此不能再使用此特例2
[討論] 確實執行規章很難嗎相信規章訂定出來時沒有針對誰,單純就是防挖角 事情發生了就是單純照規章走, 還是大家覺得規章一拿出來就開特例比較好? 況且此例一開以後要挖角就是先暗盤讓洋將擺爛被火,之後就可以名正言順接收 一個新聯盟規章訂出來只會吵著要特例,這種人治才是真的八股吧22
[情報] PLG 官方FB根據聯盟賽事規章33.2:「球隊得於截止日前不限次數進行註冊調整。外籍球員(洋將) 同一球季只能註冊於同一隊之名單上。(若有特殊需求,得向賽務決策委員會申請特例處 理。)」 . 按照規章解釋,雷特(Julian Wright)的身份已確定這季無法被其它隊註冊,而針對桃14
[情報] 艾迪FB針對前 #新竹街口攻城獅 洋將 #雷特(Julian Wright)未能順利轉戰 #桃園領航猿 所引起 的軒然大波,P+聯盟(P.League)執行長「#黑人」陳建州 今晚親上火線在聯盟官方臉書以「 我個人疏忽了規章制度的條例,沒能在第一時間發現這個問題,導致後續延伸的所有問題! 身為執行長我責無旁貸,也願意承擔所有責任…」向球迷、雷特本人與 #領航猿 球團致歉 。11
Re: [討論] 特例2+1洋根據聯盟賽事規章33.2:「球隊得於截止日前不限次數進行註冊調整。外籍球員(洋將) 同一球季只能註冊於同一隊之名單上。(若有特殊需求,得向賽務決策委員會申請特例處 理。)」桃園領航猿向賽務決策委員會提出,因為疫情關係希望能特別申請註冊雷特,但 是經過討論,賽務決策委員會否決桃園領航猿的申請,聯盟也因此做出未註冊成功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