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第44條第2項第00款罰多少錢
不好意思回一下自己的文
因為看回文有版友提到沒斑馬線或許可以申訴看看?
我是在板橋區館前東路的單行道被開單的
剛查地圖發現我被開單的地方的確沒有斑馬線沒錯
因為進來這條路發現是單行道才想找地方轉彎
結果沒注意到有人直接闖過去 剛好被開單
我是在紅圈的位子被開單的
新北市板橋區館前東路33號
請問這有辦法申訴? 申訴的流程是如何呢 謝謝
※ 引述《zen777 (批踢踢武神)》之銘言:
: 今天晚上在某條路 因為在找左轉的路 沒注意到有行人正在走 我就行使過去
: (該路沒有紅綠燈和斑馬線)
: 剛好旁邊又有警察 所以被開了一張未禮讓行人
: 單子上寫第44條第2項第00款
: 但沒寫價錢 問警察他也說不知道罰款多少(有可能嗎?)
: 上網查說是1200到6000?
: 知道最近台灣在推禮讓行人的條款
: 平常我都很注意禮讓行人 但這次真的在找路疏忽了
: 請問初犯的話這樣是罰多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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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於未劃設行人穿越標線之路段,無法
預期有行人隨機橫越道路?!
這不是應該開行人才對嘛?
鬼島真是不一樣
沒有斑馬線的路口是可以用這條開,但
你未停讓的位置不是在路口那這開罰就
有問題了。
你應該還是會被罰,但是我覺得法條的內容
跟你的狀況對不上...
有看到版友提供的位置圖了XD,附近有行穿
線,不知道能不能用這個申訴看看?
因為行穿是在另外一側而不是你行使的這一
想請問要如何申訴?
※ 編輯: zen777 (1.161.6.7 臺灣), 04/17/2024 20:41:32收到罰單後去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訴
申訴完罰單也可以先不繳等結果出來
台灣要成為先進國家,這樣開罰剛好
先進國家任何地方有行人都會讓
不管是不是斑馬線 是不是路口都一樣
不適合台灣 台灣的行人素質堪憂
必須避免故意或是突然跳出來的行人
日本斑馬線行人也很尊重車子的
台灣一堆白癡行人專門從行道樹草叢裡面
衝出來的 行人帝王條款惹不起
這個申訴應該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
條第一項去申訴吧,一百公尺內有斑馬線
的地方行人“應該“走斑馬線,“不該“
任意穿越馬路
其實這都在搞善良的人而已 遇到老害還不
是兩手一攤
花錢買車的素質都這樣了 一些走路的根本
不敢想像,不然就是上車三寶下車老害亂串
然後說年輕人都不應讓 垃圾島日常
又不是交叉路口也不是行人穿越道
基本上 警察就是擴大解釋而已 可以去申訴
某樓在供三小,講得好像其他國家會
像鬼島一樣行人亂竄
44條只規定路口根本是白癡,英國修正用
路指引,人類的路權最高,人在路上亂竄
所有交通工具都要讓啦,內燃機仔的路權
比馬還不如,懂?
違反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找看
看,機車期限內繳納一般都是最低金額
我還以為你是在路口被開單勒
申訴流程自己GOOGLE一下不難
你被開單的地方不是行人穿越道或交岔路口
理論上就不能開這條,法條就是這麼寫的
但會不會你違規的地方是前面那個巷口
只是他地點寫把你攔下來的地方
所以行人在哪?
感覺只說對自己有利的 真委屈
沒影片沒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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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今天晚上在某條路 因為在找左轉的路 沒注意到有行人正在走 我就行使過去 (該路沒有紅綠燈和斑馬線) 剛好旁邊又有警察 所以被開了一張未禮讓行人 單子上寫第44條第2項第00款 但沒寫價錢 問警察他也說不知道罰款多少(有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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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紅燈時使用手機支架回訊息被開單剛剛下班騎車起步後被警察攔下來 問我為什麼剛剛紅燈時在滑手機 (當時在回訊息) 回覆警察:請問規定有改嗎?因為我有使用手機架,沒有手持。之前有其他警察勸導過我不 要手持,請我去裝手機支架,這樣才不會被開單。21
[交通] 又被開了一張....不依順向停車!!!我的老天爺啊 這一年是犯小人還是??? 上次在龜山申訴成功後 今天收到另一張罰單... 扯的是 我停在我家透天的門口 我已經停的很靠裡面了 還被檢舉!10
[問題] 罰單申訴反而罰更重兩年前被開一張併排停車, 我是在讓路邊停車格的車子先出來 我再倒車停進去他的格子 被後車檢舉我在並排 被開單後我申訴失敗16
[問題] 凱旋路往南紡機車停車場入口請問大家 行經凱旋路右轉中華東路(往南紡機車停車場方向)路口號誌在紅燈時也顯示綠色右方箭頭 昨天被開單覺得一頭霧水,想請廣大鄉民賜教~ (對交警不信任) 謝謝5
[問題] 有看過行人闖紅燈被開單的嗎看過很多汽機車闖紅燈被開單的 但印像中好像沒看過行人被開單的 之前也有那種小馬路闖過去警察看到也沒開 各位有看過行人闖紅燈被開單的嗎? --4
Re: [新聞] 駕駛人別僥倖! 不禮讓行人 今天起汽車很簡單 看到斑馬線上面有人, 沒有先做暫停的動作,然後再起步開車 再怎麼申訴都沒有用, 申訴就是穩輸的,1
[問卦] 有違規違法過是不是不能遊行?最近聽說遊行抗議要聖人才能要求正義 那我曾經超速違規被開單 單行道逆行 紅燈左轉被開單 騎機車去超商都直接違停店門口 我這樣時常交通違規且死性不改的可惡台灣人1
Re: [新聞] 取消「斑馬線有人全停」 交長:駕駛人現在政府作法就是訂規定就好 阿什麼硬體設施設備的 太麻煩了 民眾自主管理 被開單有爭議自己去申訴 不然就自己吵架 然後累死基層警員 什麼執法困難的跟大官都沒關係 把交通安全的責任丟回給人民- 二、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 帽殼是啥? 沒有任何規定或著標檢局有定義什麼是帽殼 再看函文 上面寫的是"加裝",而且還要標檢局認定 我們的政府非常喜歡玩文字遊戲 既然不能加裝,那可不可以"黏貼"? 可不可以"配戴"?(繩子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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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車上有人就可以違停嗎?!我是覺得大家以後都可以用這次案例來當避免開單的範例 只要有警察來開單 就直接跟他說為什麼他可以,我就不可以 同樣都是人在車上的違停 不應該有執法雙標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