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紅單申訴(違停)
錯的實在是太多了,直接回文比較快。有空的人看連結:https://reurl.cc/20O1v9
沒空的人看以下重點:
1.人行道以禁止停車為原則,開放停車需有告示牌指定地點才行。不信邪的
歡迎停放桃園龜山復興一路上四公尺寬廣人行道,賭賭看看一小時內會不
會被開單
2.法定退縮空地是看各地方政府規定,以桃園或高雄為例是禁止。派出所員
警沒法條絕對不會自找麻煩開單。以龜山區文三一街31-39號為例,兩公
尺人行道除外,向後延伸2.2公尺(2.2/4.2)的法定推縮空間比照人行道禁
止停車,只有店家前面2公尺可停車。為了讓員警有開單依據,我請市政府
建管處行文給坪頂派出所說明法定開放空間開罰範圍為何。不信邪的歡迎
來停,看看多快會收到罰單
※ 引述《tonybbbb (東方行B)》之銘言:
: 你要看違規點是否為人行道或退縮地?
: 不論是否私人與否
: 人行道能不能停車有兩個條件
: 該處有無設立禁止告示
: 若有就是違規
: 若無則停車方式有無妨礙行人通行
: 至少要留一條路給人走 不然還是違規的
: 但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上
: 騎樓也是人行道
: 那麼退縮地就是一個模糊地帶的空間
: 因為法規上並沒有規定退縮地不可停車或行駛
: 退縮地的特徵就看起來也不像人行道但又很像柏油路那種
: 當然昨天警察有打電話回應有關法令
: 確實退縮地停車或行駛是沒罰則
: 就像高雄火車站有一處告示有寫禁止人行道、騎樓跟退縮地停車
: 問題在於違規退縮地停車 沒有法源依據當然也開不了
: 至於臨時停車的法規如下:{}()表示是我目前實際遇到的狀況
: 第 55 條
: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 {計程車、公車、消防車為屬於臨時需要,因此不論有無進行上下車/貨都不可,其餘車種: 停車格為須三分鐘證明}
: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 受三分鐘之限制。
: 第 56 條
: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上下車/貨除外,但若有造成他人得被迫違規行駛者仍可: 舉發,如學校有公告指定時間者除外)
: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 消防栓之前停車。
: *若紅線停車卸貨雖排除,但若在消防栓前停車仍可舉發,因消防栓屬於隨時需求。
: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紅線狀況比照一款/但紅線內之水溝明顯與: 道路不同情況下,停於水溝則無法舉發,除非水溝與紅線是同區域)
: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如未畫線停車但旁邊有雙黃線或快車道等造: 成得被迫違規行駛下)
: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 (除消防車、計程車及公車為臨時性可立即舉發,其餘為須三分鐘證明)
: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路人或腳踏車於該車前後蒐證證明)
: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 {不論有無上下車/貨者一律舉發}
: 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駕駛人於七日: 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
: 通助理人員,應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
: 置或不在車內時,得由該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
: 交通助理人員為之。
: 第一項第十款應以最高額處罰之,第三項之欠費追繳之。
: 在圓環、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 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另行規定汽車之停車處所。
: 目前這邊有弄一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基本版
: 我前陣子無聊去把整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看過後
: 其實若民眾可以舉發的條例 只有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可以
: 其餘那種如酒測或電動滑板車等情況
: 民眾了解而還是得需要由警察處理的就是交由警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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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的問題你似乎忽略了原原po在台中被開罰,不是桃
園,不是高雄
認真就推~
也就是說各縣市做法不同?
翻譯:道路沒劃設停車格就停車是有法源開罰的,退縮地是否被
視為道路由地方政府與相關單位會勘後認定。
不過樓主欸,我找不到高雄認定無騎樓退縮地的禁止停車規定,
能給個參考嗎
以桃園為例 是列在都市計畫道路規範內 建築物臨15米
計畫道路須要退縮2公尺以上供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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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球場機車停放問題(更新球團公告)球團今天公布明天玩具趴的活動一並公告了機車停車規定 球場人行道全面不能停機車 可以停籃球壘球場的機車停車場 另外文中三會新增機車停放區 藉此提醒大家38
[情報] 新竹駕駛違停人行道「遭鐵鎚砸車」雖然看得蠻爽的,但毀人財物就是不對. 應該是累積怨念太久了. 報警沒用啦,警察來開走就不會開單,過幾分鐘換下一輛停. 看相片好像在這附近. Google 街景 新竹駕駛違停人行道「遭鐵鎚砸車」 住戶當面狠嗆:違規我就砸29
Re: [新聞] 彰化違建「吃掉人行道」!神秘屋主現聲:看推文好像很多人不知道人行道本來就有可能是私有地 有個玩意叫建蔽率 例如常見的第三種住宅區的建蔽率是45% 也就是一塊地中只有45%的面積可以蓋房子 其他只能拿來做中庭 防火巷 或是退縮做人行道之類的法定空地31
[閒聊] 公園紅磚人行道停車規定?不知道台中市現在對於公園人行道停機車是如何規範的? 我住在甘肅路一段,何安派出所附近,派出所對面就是「大仁公園」,人行道本身很窄,又有公用自行車停放,但還有非常多摩托車停在人行道上,除了跟腳踏車穿插停外,也繞著公園矮牆人行道周圍亂停放,還時常有人直接騎上人行道,雖然警車停車位就在旁邊,警察頻繁在此進出,也不見開單。走道狹窄時常讓人行走的困難,也很難運動。整體公園感覺髒亂。 而附近的「中仁公園」相對人行道比甘肅路上大仁公園寬敞,但就規定不能停機車,只有公用自行車公園本身也乾淨許多。(兩個公園只離不到200公尺吧!) 和安派出所附近路邊汽車停車位好幾個都已經畫成警車專用,機車車位也有一整排,如果大仁公園這是違規,他們應該會天天看到違規就在眼前吧! 這還是要問盧媽媽嗎?19
Re: [問題] 人行道停機車不開罰條件這篇高雄市交通局應該已經解釋很清楚了 人行道停車之利用,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五十五、五十六、九十條之三 條規定,人行道(騎樓屬人行道)以禁止停車原則,開放停車(劃設停車格位)為例外, 車輛停車方式應從其規定。 騎樓道路交通性質上也是屬人行道 但因為它的法律特殊性 所以有例外的規定6
[問卦] 有沒有警察不敢開單的八卦?在說明事情經過時之前我想先說明 我不想申訴接我電話的該派出所警察,因為不是他個人問題是整個警察系統都有問題 因為我打過太多次電話都沒有對違停開單直到該警察跟我討論後才開單 ============以下為事情來由================ 首先,今年年初,豐原區中正路717號和723號4
[問題] 請推薦南高雄拆除雨遮的店家大家好 因近日工務局來文說我家的雨遮不符合規定 (整條巷子都有收到的樣子) 所以打算要請人來拆掉雨遮 請問有推薦的拆除店家嗎? 用google搜尋,只找到 上和跟億得寶,不太確定評價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