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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檢舉右側超車相關問題請益

看板biker標題[問題] 檢舉右側超車相關問題請益作者
Martie
(馬提)
時間推噓31 推:40 噓:9 →:63

半個多月前檢舉了一件同車道右側超車今天被退案了

退案理由如圖:https://imgur.com/mYpFjy9

事發的行車紀錄器如下:

https://youtu.be/hUT2Uy85oig

https://youtu.be/h2EJVVj_5f4

分別為前後鏡頭的片段,但送件時只有附上前鏡頭影片

依照事發影像本來是推測應該是有符合右側超車違規定義的

本人並非檢舉達人,也很懶惰,只有自己認為很危險的違規才會花時間剪片送件

6月至今也才送過4件而已

雖然行人沒有走行人穿越道,但我已經擋下並揮手示意他通過

該車卻從右側行人面前刷卡過去,實在是很危險,也因此才會檢舉



想請教各位,承辦員警給的理由是否合理:

「非汽車超越汽車,安全距離未有明確定義,違規事實尚有爭議,不予舉發」

個人是覺得有點奇怪,被超車的非汽車就不構成違規的話

那四輪路上遇到兩輪是否愛怎麼超就怎麼超?

安全距離沒有明確定義這句更讓人不解,那不就等於法規裡面的安全距離只是寫爽的嗎



因此想請教大家,承辦員警在右側超車違規的實務判定上是否都是依照這個標準?

如果是的話我也就認了,如果不是的話,本案是否有申訴空間?

懇請板友們不吝指教,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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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11.44 (臺灣)
PTT 網址

kutkin06/20 14:43其實現在真的是愛怎麼超就怎麼超

kutkin06/20 14:43隔壁car板也是很多人不爽

去車板爬過,右側超車的文章比較多,但都沒有提到超車兩輪

kutkin06/20 14:45是說你這樣會害到自己,讓很好,但先看後面有沒車

kutkin06/20 14:47後面有車會被撞

所以我之後後座有載人都盡量不在非行人穿越道讓,不過那段路旁邊是市場 車速都很慢,基本上不超過40,我習慣在非停止線處暫停前閃三下剎車提醒後車

vlee06/20 15:03建議你騎慢車要靠右,後面四輪都快撞到你了,你卻要煞車停下

vlee06/20 15:03讓違規行人

你認真的嗎?那個路段右邊滿滿的違停我靠右是要自殺還是? 行人違規是行人的問題,我撞到他會是我有問題 講難聽點我會寧願自己被後車撞也不要去撞行人或害行人被撞 起碼我還有塑膠車屁股可以擋一下,行人什麼都沒有

goto06/20 15:07你是送右側超車還是超車未安全距離

我檢舉項目是送道交管第47條第三項

Samuellu06/20 15:13真心建議...你慢慢騎先過,不然行人走過去,然後被撞到

Samuellu06/20 15:14搞不好還牽拖到你...

kutkin06/20 15:25行人不就站中線等你了,你停下來有點多餘...

jackilee06/20 15:27行人路權,根本呵呵

DATION06/20 15:44說真的 你這樣很危險而且完全沒必要 路人是違規穿越馬路

DATION06/20 15:44 你為了禮讓違規路人在車道上停下來會造成追撞

WeGoYuSheng06/20 16:00開Lexus的真的一堆這種開車法的咖 就是鑽 好像要牠採

WeGoYuSheng06/20 16:00煞車等一下是要取牠尊爵不凡的命似的 不過你這樣完全

WeGoYuSheng06/20 16:00停下來要路人過是有點過頭啦 就慢一點嚕過去

大家都覺得這樣很危險,那我之後非行人穿越道還是不要停,直接慢慢騎過去好了

goto06/20 16:07他沒回答右側超車欸...

goto06/20 16:09間隔是指半公尺以上吧

他對右側超車的回覆是「非汽車超越汽車」 所以我解讀為「因為我騎機車,所以汽車愛怎麼超就怎麼超」,不知道這樣有沒有錯

goto06/20 16:23呃,我繼續翻判決書,我發現超車的見解好亂喔= =

goto06/20 16:23不過汽車含機車吧

goto06/20 16:24不知道是不是你靜止被認為非超車,可是那個要因紅綠燈而靜止

goto06/20 16:24啊...

kutkin06/20 16:28要停是可以 先看後面有沒有車。

kutkin06/20 16:28否則你這樣也是白讓不是嗎

goto06/20 16:29有一篇就小客車超機車被用右側超車開單

goto06/20 16:29臺東地方法院107年交字第19號行政判決

goto06/20 16:29繼續翻,希望理出一個規律= =

kutkin06/20 16:29鄉下後面沒車我都讓呀 怕他突然發動

fck0106/20 16:34借問平常行駛可以跨到公車停靠區嗎?

ookimoo06/20 16:35台灣警察與相關裁定人員素質就很差 建議你多送審幾次

ookimoo06/20 16:35或者直接越層級去市府或啥的投訴

ookimoo06/20 16:36反正這些很多法盲也在當

ookimoo06/20 16:36而且超愛吃案

剛打1999,接電話的一直跳針要我直接跟承辦講 但這個承辦我送過的嚴重違規他從來沒有舉發過,每次都是找理由說違規事實不明確 直接找他,他怎麼可能會自打嘴巴

bennybennyb06/20 16:39所以只要行人等,車子就不用讓了?難怪等到天黑都無

bennybennyb06/20 16:39法過馬路Xd

bennybennyb06/20 16:40後車撞到也是未保持安全距離跟注意前方車況啦

kutkin06/20 16:42不是不讓,如果是斑馬 紅燈也讓

LieFang06/20 16:43行人違規欸 沒理由讓他過呀☺

shachitw06/20 16:43要糾結這個的話直接打電話去問或者寫意見信箱往上送,法

shachitw06/20 16:43規確實規定不能右側超車沒錯,但實務上很少開到這條.因為

shachitw06/20 16:43你是當事人,所以覺得警察的意思是告訴你汽車可以隨意超

shachitw06/20 16:44過機車,但更多時候是機車超汽車,包含紅燈時後方機車鑽車

shachitw06/20 16:44縫要進停等區,那都是一樣的東西,爭議太大了

所以道交管裡面的「汽車」究竟包不包含機車? 我檢舉的第47條是只有提到汽車,但關於被超車的對象只用「前車」,沒有說明是否汽車

kutkin06/20 16:44路中雙黃 就已經是很不適合停下才畫雙黃

p159852306/20 16:49行人有在看車的話 我會減速通過

※ 編輯: Martie (211.23.11.44 臺灣), 06/20/2020 17:00:54

TokyoHard06/20 17:16你這樣讓很危險,開車的話更危險.建議不要.

bennybennyb06/20 17:41台灣劃標線有在考慮行人嗎?

dwyanelin06/20 17:59台灣沒道路禮儀的人這麼多,右側超車難免

dick0141106/20 18:13我是覺得不用讓違規的行人,反正他開車也一樣違規。

h18953006/20 18:49警察認為你是檢舉超車間隔非右側超車

moonzone06/20 19:30先檢舉行人違規吧 你停下讓違規行人 結果行人以為後面

moonzone06/20 19:30的車會跟著停 被後車追撞更慘

zhtsai06/20 19:47你似乎搞錯法規了,同車道右側超車首先他是在你同車道後方

zhtsai06/20 19:47 變換到右側車道超過你又變回和你同車道才成立

zhtsai06/20 19:49處於同條車道的併行和超車並沒有違法啊..

goto06/20 20:03那不是二次變換車道嗎

goto06/20 20:08民國107年10月4日行政院第3620次會議交通部擬具「道路交通管

goto06/20 20:08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goto06/20 20:08因常有民眾將二次變換車道超越前車之行為與同一車道超車之行

goto06/20 20:08為混淆,並將其行駛應遵守之規範及處罰混為一談(例如誤認變

goto06/20 20:08換車道從右側超越前車係違規超車行為,衍生舉發及處罰疑義)

goto06/20 20:08,為解決前揭爭議,有明確定義本條例超車行為係指汽車於同向

goto06/20 20:08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超越前車之行為

zhtsai06/20 20:43樓上G大,修正草案三讀通過了嗎?

goto06/20 20:49還沒,不過看他算解釋條文

goto06/20 20:56然後交通部71.05.17.交路字第11583號函說: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goto06/20 20:56第101條有關汽車超車及讓車規定,應適用於同規則第97條之雙

goto06/20 20:56車道。至於在四車道,應屬變換車道超越,其行駛應依同規則第

goto06/20 20:5698條規定。

goto06/20 20:57感覺就是他們已經講了快40年,乾脆寫清楚在法規內好惹

goto06/20 21:40覺得交通部也要把路口超車講清楚,明明台灣大多數路口都沒立

goto06/20 21:40標誌,很多人都覺得路口就是不能超車。

yayaorz06/20 22:36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定義就是不在軌道上以原動力

yayaorz06/20 22:36行駛之車輛(包含機車)。一堆條文都寫汽車駕駛人,照這

yayaorz06/20 22:36個垃圾承辦的見解,機車闖紅燈應該不罰

goto06/20 22:44我有結論了,前車靜止不算超車= =

goto06/20 23:11不知道有沒有後車曾經覺得前車太龜,

goto06/20 23:11用處罰條例47-5檢舉他XD

ming79121806/21 07:20同車道超車的關係?

tonybbbb06/21 08:57你去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章第二條之一

tonybbbb06/21 08:57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

tonybbbb06/21 08:58車輛(包括機車)。 法條上均為統一 但像是

tonybbbb06/21 08:58闖紅燈這種的就會另外說明

toulu06/21 10:05老實說你也有問題,而且對方如果不想讓除了右側哪有空間超

toulu06/21 10:07先改進自己的觀念吧,這種其實沒必要讓,要讓也要看後面車

toulu06/21 10:08建議你不要花時間申訴了,你自己騎車觀念也要修正

toulu06/21 10:09如果我是後車我不一定會超,但會賞你喇叭

ga65220606/21 12:07還好你騎車 要是你開車後車很大機率看不到你讓行人

ga65220606/21 12:08好心讓違規行人 只是增加他下次違規機率罷了

ga65220606/21 12:11斑馬線離你讓行人也不過幾步距離

ga65220606/21 12:12開車剛過斑馬線看到前車突然停住反而會嚇到

ga65220606/21 12:15你自己有沒有注意到停在剛過斑馬線不到2秒點

ga65220606/21 12:16要是路上行車都突然停在斑馬線後才更危險

ga65220606/21 12:26要是後車停住 更後面準備過路口車輛反應不急追撞才更慘

ga65220606/21 12:27要不是白車有切後面黑車根本不知道你在讓行人

ga65220606/21 12:27不要以自己眼光當作理所當然隨便停在路口

tonybbbb06/21 12:42禮讓只要三個枕木就好 超過就不受限了

zxc202706/21 12:43我如果是後車也會覺得前面的是在沖啥毀...........

ga65220606/21 12:56講到底你在乎的只是被汽車超車(刷卡)

ga65220606/21 12:56白車切完黑車再看到你急煞你有在乎?

ga65220606/21 13:04要是行人光看你手勢跑過去被白車撞是不是又要怪別人?

camryvvti06/21 21:16左邊是雙黃線 你忽然停那誰知道你要幹嘛? 從後車看來

camryvvti06/21 21:17你要嘛是準備違規跨越雙黃線 要不然就是驟然停於車道

camryvvti06/21 21:18後面的車流會覺得你才是欠檢舉的那一個

KMTGG06/21 23:25行人違規我是一律不讓 除非快撞到我才會停 不過我會把他罵

KMTGG06/21 23:25一罵

KMTGG06/21 23:26完全不懂沒違規的幹嘛要讓違規的 就算是行人也是一樣 他還

KMTGG06/21 23:26離你那麼遠 真的沒必要讓

ire99906/23 09:00你離行人這麼遠 對方又沒有要穿過來 你停路中間沒被撞也好

ytkuang06/25 00:29您的檢舉內容貼了整條法規 是要檢舉右側超車 還是未保

ytkuang06/25 00:29持安全距離 再者您已經處於停止狀態 右側超車比較牽強

NAMESTANLY07/07 13:52還好沒成功 不然這樣被檢舉也真夠衰 自己停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