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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

看板book標題[心得] 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作者
StarDog
(泥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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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
【作者】:大衛.傅利曼
【譯者】:徐源豐
【出版】:先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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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心得:
前半部: https://reurl.cc/WLALG5
後半部: https://reurl.cc/q8n800

有一句話是「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用善良鋪成的」,
為什麼常常有一些立意良善的法律無法達到它原本的目的?
《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 是用經濟學的角度, 預測法律可能帶來的影響,
並且思考要怎麼制定法律, 才能避免每個人都是輸家的局面.
你可能會覺得怪怪的, 經濟學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
但法律追求的是公平與正義吧, 怎麼可以用經濟學的想法來設計法律呢?
其實如果一個法律符合經濟學的話, 它自然就會變得比較有效率, 也能減少訴訟的成本,法律才會真正的發揮效用. 這本書的前半部是以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法律有沒有符合效率,後半部則是討論法律怎麼處理人類的經濟活動.

「外部性」是什麼?
在經濟學的模型裡面, 往往會假設每個人都是理性的, 而市場就會以它那雙看不見的手,推動雙方趨向一個最有效率的結果.
但這種簡化的模型裡面有幾個問題, 第一: 假設每個交易都是自願進行的.
第二: 假設交易不需要成本. 但真實世界並非如此.
例如住在台西村的人, 並不是自願吸到台塑工廠的廢氣,
我今天出門, 並沒有自願被車撞到..等等, 這種時候特別需要法律的介入.

以工廠污染為例, 承受汙染的是下風處的居民, 如果工廠不需要負責任,
那麼就代表這部份的成本被「外部化」, 生產物品的售價並沒有反應真實的成本,
導致物品生產太多, 售價太低.
經濟學家皮古(Pigou)提出了一個想法, 環保署不需要告訴工廠要怎麼做,
而是針對造成的污染收費, 例如一噸的廢水要罰五萬元,
工廠可以自己去衡量要用什麼淨化方法最符合成本, 或是選擇減少生產.
這個方法最大的問題是, 主管機關很難估算污染要怎麼收費,
有的毀壞也不是用金錢就能回復, 而且罰款是繳交給國家,
承受污染的居民不一定能獲得足夠的賠償, 所以法律也讓居民可以向工廠提出訴訟.

一切的關鍵都是交易成本
另一個經濟學家寇斯對「外部性」這個問題提出更進一步的討論.
工廠造成污染是一個成因, 但居民住在下風處也是一個成因,
「外部性」是雙方共同的決定, 不該只單方面的考慮工廠一個角色.
所以除了前述的做法, 現在又多了一些選項.
第一種: 工廠可以想辦法讓居民搬離或是讓居民閉嘴不要抱怨.
第二種: 居民想辦法讓工廠不要再排放污染(例如工廠搬遷).

不過雖然理論上是如此, 但有些選項會因為交易成本太高而變得不可行.
例如居民比較想保有不被污染的權利, 願意支付費用給工廠, 讓它搬離,
如果今天只有一個居民, 只有他一個人需要做決定要不要支付.
但如果今天是一千個居民, 需要一千個居民同意共同負擔費用,
裡面只要有 10 %的人打算搭順風車, 不想出錢, 這個交易就會告吹.
相同的道理, 即使工廠願意付錢給居民購買它可以持續污染的權利,
但要跟一千個居民交易, 談判就容易破裂.

一切的關鍵都在於交易成本. 寇斯的觀點提供了一個角度,
讓我們思考法律應該要如何設計.

舉例來說, 如果今天法律是用「賠償法則」來處理偷車行為,
任何人都可以偷走你的車, 你在事後再控告賠償, 那會發生什麼問題呢?
由於找到偷車賊, 並且證明是他做的, 還要估算車子的價值都是很耗成本的事,
因此比較符合經濟效率的方法是保障你擁有車的權利.
如果有人真的對這台車很感興趣, 他還可以跟你買下所有權.
如同寇斯理論所建議, 法律要朝交易成本低的方向設計.

財產法該如何設計?
私有財產是現在經濟學很重要的一個觀念, 私有財產給了人動機去賺錢買車買房,
努力發明新技術, 當然就會有許多權利歸屬問題.
法律在規範權利該屬於誰的時候, 需要考慮幾個面相.
第一: 定義財產的界線, 如果是車子, 「一個人擁有一台車」的定義非常明確,
但如果土地的話, 界線就模糊很多.
我擁有這塊土地, 是否代表我擁有這片土地上面的天空?
如果是的話, 飛機飛過我家天空, 是不是就要取得我的同意?
但這顯然是個非常困難的交易.
寇斯說:「一切的關鍵在於交易成本, 如果交易成本可以負擔的話,
權利會自然移轉給覺得最有價值的人」
因此法律在規範權利歸屬的時候, 需要考慮法律是否能夠有效執行, 權利是否有利交易.

第三: 在財產私有化的過程中, 是否會引發「競租」行為.
競租是經濟學的專有名詞, 這個名詞最早起始於政府的進口許口證,
如果企業擁有這個許可證, 就可以比別人用更便宜的價格來購買外幣.
各家企業為了爭取這個權利, 不惜進行賄賂與政治捐獻,
然而這些賄賂的錢都不會帶來真正的生產力.
經濟學家一向認為管制會限制競爭者的加入, 破壞市場效率,
因此「競租」被視為沒有經濟效率.
舉例來講, 各種職業執照, 專利都有可能引發「競租」行為,
當然這些權利能夠帶來其他的好處, 例如專利的權利金能保障發明者的付出,
職業執照能保證專業的品質, 所以我們需要權衡之間的得失.
作者身為一個經濟學家, 總是一再重申, 任何的法律干預, 都有可能帶來預期之外的影響.

結論
有時候我們想要透過「法律」來管制, 以追求公平與正義, 反而會適得其反,
因為訴訟需要成本, 抓犯人也需要成本, 當執行或交易成本過高的時候,
原本預期的行為就不會發生. 一個符合經濟效率的法律, 才能有效被執行, 並發揮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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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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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unixer10/08 12:52我非常不爽這一派的觀點,在於他們只考慮用錢打發人.

freeunixer10/08 12:53舉個例子,反核四要跟核四打官司要求核四滾蛋.

freeunixer10/08 12:55核四說,好那我們來對尬,你們全部加起來出多少錢打官司

freeunixer10/08 12:55我直接付兩倍給你們,你們拿了錢就可以滾蛋了.

freeunixer10/08 12:56有多少身價億萬的人吃飽撐著會跑去核四廠外搭棚抗議?

freeunixer10/08 12:57於是核四所代表的大企業可以用低成本解決反對意見,

freeunixer10/08 12:58可是核四附近的海陸動物乃至於植物活該倒楣?

freeunixer10/08 13:01這一派的經濟學家只考慮"理性的人"跟"錢",

freeunixer10/08 13:02極端一點說就像法院判酒駕是酒駕的人能不能跟被撞死的

freeunixer10/08 13:02死者家屬能不能在賠償金上取得共識然後和解

freeunixer10/08 13:03如果兩方能和解,那就沒法院法官的事了...

freeunixer10/08 13:10可是實際上,他們連讓政府不要去救那些違法的金融業,

freeunixer10/08 13:11就讓那些金融公司賠錢賠到倒為止都做不到.

freeunixer10/08 13:12房屋次貸發生的時候,美國政府得去QE跟幫忙出事的投行

freeunixer10/08 13:13投行跨洲操縱債券利率被抓包,也是賠錢給政府就下庄了

freeunixer10/08 13:15他們連讓政府用他們的理論處理這些金融機構都沒辦法,

freeunixer10/08 13:16然後光是出書洗腦一堆無知、反智的死老百姓.

creative10/08 15:33因為書名不是講"哲學"與法律的對話啊..是在悲憤個什麼勁

WESTONE10/09 06:42我倒是欣賞法律人要學一些訴訟經濟的概念,尤其是民事訴

WESTONE10/09 06:42訟。不然實務上濫訟也是浪費所有納稅人的錢。

Alcatraz66610/09 09:20推個

errard10/09 10:08一樓顯然連這篇心得文都沒看,只是論述自己的誤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