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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有目擊證人說詞不清(非故意)害人坐牢的書

看板book標題Re: [問題]有目擊證人說詞不清(非故意)害人坐牢的書作者
a031405
(a03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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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刑事訴訟法僅承認5種「法定之證據方法」,分別為「被告」、 「證人」、「鑑定人」
(此三者合稱為人的證據方法)、「勘驗」、「文書」(此二者合稱為物的證據方法)

意思是除了被告之外,其他人都算是證人,不知您的目擊證人是否包含"被害人"在內?

如果是的話,可以推薦

>認錯:性侵受害人與被冤者的告白

教科書上都會提到的範例,被害人誤認嫌疑犯導致冤獄,而在數年後的第二次審判,又再次誤認,
導致被冤枉的被告好不容易得到的審判機會付諸流水,甚至刑期加重

後來發現誤認後,被害人鼓起勇氣與對方和解,兩個人合作出書做了很多冤獄平反的事

其中包括指認 不同族裔誤認比例很高等等

>無罪的罪人:迷霧中的校園女童性侵案

雖然也是被害人的言論導致嫌疑犯被判有罪,但這比較像是引導式問案的關係吧,畢竟被害人是
八歲智障女童,本案有很多問題,甚至有無被害都說不定

>不平等的審判:心理學與神經科學告訴你,為何司法判決還是這麼不公平

裡面有一章在談這個問題

冤獄平反協會的系列書籍:誤判:法國冤案事件簿
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
冤罪論:關於冤罪的一百種可能
路人變被告:走鐘的刑事司法程序

其實第一第二本也是,路人變被告五百多頁滿厚的,在講美國的司法問題
入門可推薦冤罪論,日本前法官森炎談日本冤罪問題,總之都有類似的情況(過度依賴自白 間接證據過多等)
其實看來看去都差不多是這些問題XD

法官的被害人,因為目前台日法都抄德國,歐陸法系以德國為尊(留學首選,所以他們也有這麼多問題
是之前沒想過的

但真的看來看去大家的問題都差不多,要救就是靠科學證據來了,例如DNA一錘定音

※ 引述《stunnerbhd (bhd)》之銘言:
: 大家好
: 想請問一下有目擊證人 可能因為說詞不清楚或是不小心說錯
: 非故意害人坐牢的書嗎 可能法官也相信或是討論目擊證人的
: 相信度不一定可靠的書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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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cy11/07 03:39鑑識科學的問題也不會少到哪去

xxx2434xxx11/07 22:16之前看過一本書其中一篇章是少女在啤酒嘉年華中被喝

xxx2434xxx11/07 22:16醉的樂團性侵,之後被人發現;由於少女在被搶救時身

xxx2434xxx11/07 22:16體被醫護清潔的相當乾淨,而樂團所有成員皆以喝醉為

xxx2434xxx11/07 22:16由否認有犯罪,最後所有成員無罪釋放

a03140511/08 16:48樓上說的是那個德國律師寫的小說 罪咎罪行等其中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