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駕撞死人先拍限動心疼車!奧迪妹10萬
※ 引述《ptt20210726 (ptt拾荒者)》之銘言:
: 酒駕撞死人已經是法律漏洞了 . 你如果有深仇大恨仇家想砍了它,又怕坐長牢,就好好利: 用這個漏洞. 一罐啤酒,一台爛車達到你的復仇計畫.
: 只要法院開庭,記者前哭一下,裝一下有悔意,抄個心經,想必不會超過五年,
: 不曉得偉大的綠色黨立委,什麼時候願意幹點正事,把這個洞補起來,還是等著看社會百姓: 互相撞來撞去.
: 現行法下酒駕致死的刑責介在過失致死罪與殺人罪之間。
: 酒駕致死的刑責規定在刑法第185-3條的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而過失致死罪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至於殺人罪,: 則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從以上三者對照,可見酒駕致死的刑罰已經比一般過失致死更重,卻又遠輕於殺人罪。: 目前酒駕案件罕有以「不確定故意殺人」定罪的判決。
: 不確定故意殺人屬於殺人罪的一種,所以刑度與一般殺人罪相同。
確實啦 修法能解決 但政府的態度很明顯
現在都要用好幾條人命 才能換來百般不情願的 修一點點
回顧過去幾年 台灣人民用好幾條人命 換來了哪些
1.公布酒駕累犯照片
2.酒駕把人撞死或撞到重傷 車子可被沒入 + 酒測0.25以上同車乘客罰錢
3.酒測0.25以上 原本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下罰金
改成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以下罰金
4.取消三振條款政策 改成只要是人生中第二次酒駕 0.25以上 原則上不准易科罰金
以上不太精確啦 可能還有我沒列到的
印象中 第4點 是2021年底高雄國賓飯店前一家人1死3重傷換來的
如果有記得1.2.3是哪件酒駕慘案換來的歡迎補充
修法 很多條路可走
立法者利益權衡的問題
很多人說酒駕 直接修刑法視為有不確定殺人故意
這比較難 在法律蛋頭學者這一關就過不了
修法修得太重 讓民眾在外聚餐都不敢喝酒 會重擊酒的相關產業
所以看要等到什麼時候 政府才會覺得人命大於一切
我個人覺得比較可行的修法
一定酒測值以上 例如0.5以上 直接沒入車輛
酒駕者才會痛 也可避開法院輕判的問題
看還要用幾條人命才能換到下次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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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聚餐喝酒跟開車無關阿,哪來重擊之說
酒駕凡被抓到 就直接拘役3天 這樣最有效啦
台灣人不怕被罰錢 反而怕被限制自由
尤其那些酒駕的 一堆應酬做生意的
拘役三天就夠他受的 可能連談到的生意都飛了
尤其那些政客跑攤的 讓他關三天看看 顆顆
拘役3個月也不為過,幹你娘的。
拘役是刑罰,要走完偵查起訴審判流程才能關,台灣
不像對岸可以行政拘留七天
對 所以要修法 但... 那些垃圾就沒人敢修法搞自己啊
修個行政拘役3天就好 不用7天 酒駕率絕對掉
3天?騙小孩膩 進去睡一覺出來 當拘留所旅館嗎?
直接30天先入監好嗎?
XDD
立委的助理很多都是專門拚酒的 修法會砸自己腳
直接沒入車輛要排除租車業者 否則違反行政罰法七條
如果酒駕等於故意殺人 那在餐廳喝酒就是預備殺人阿
沒入車輛沒屁用 他可以換車 直接關個幾天才有用
不是阿 我們是民主國家 立委是各位選的阿...
在那邊怪立委不修法怎麼不想想自己投給誰...
你直接去他服務處叫他推動修法阿
或者自己成立政黨推出候選人 若是多數意見肯定當選
挖靠 其實你們發現了 肯定當選立委的方法了!
直接槍決
推殺人用車+酒真的cp值爆高
行政處分叫作拘留,拘役是超短有期徒刑,建議拘留
修法延長到七天,利用「七天後回家」觸這些投機猴
的霉頭,投機取巧的底層廢物最怕被觸霉頭。
在東亞權貴的命才是命 你投錯胎只能走在路上被撞
參考中國就好了.中國代駕盛行不就重法才沒人敢酒駕
西台灣都做得到.還在那邊喊啥權貴.台灣權貴比較獨?
低端沒錢讓你罰 或者領現的工作 所以罰不怕啊
從小就不教育守規矩負責任的態度 長大說要改 笑死
底層名下無財產罰不到,那就編入強制勞動隊,繳完
、賠完才能出去,看這些底層要不要乖乖籌錢出來。
極權或威權體制的做法,用於非政治性或思想犯罪,
防治效果絕對一流,用最低薪資勞改就對了。
主要是政客們都在喝,哪怕那天法條用到自己
酒駕車子直接壓掉啊 看還敢不敢
酒駕修法比換臉還慢真的笑死
酒駕致死 唯一死刑器捐
這邊講得很爽 實際上立委才不甩你
死掉的才一票,修法影響是金主+樁腳好幾百萬票,慢
慢修跟金主達成共識才能穩住政權
台灣人命不值錢,多撞到外國人或外國媒體報導後政府
才會動,不停讓行人就是這樣來的
低賤酒空的劣質器官,問中共看不看得上眼吧…
2年以下改成3年以下 不就打假球...
只會抬高天花板做這種假動作, 應該把地板往上調
版上 有誰 打過 電話 給 立委 要求 修法 ?
版上 有誰 沒打電話 還去投票?
版上 就算不年輕 但也還算中堅年齡 都沒人要求了
立委會關心嗎?
沒收車輛我覺得可以
做服務業的,看起來就是再賣海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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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人已經是法律漏洞了 . 你如果有深仇大恨仇家想砍了它,又怕坐長牢,就好好利 用這個漏洞. 一罐啤酒,一台爛車達到你的復仇計畫. 只要法院開庭,記者前哭一下,裝一下有悔意,抄個心經,想必不會超過五年, 不曉得偉大的綠色黨立委,什麼時候願意幹點正事,把這個洞補起來,還是等著看社會百姓 互相撞來撞去.X
我又來講連坐了,不喜歡請趕快離開 目前的酒駕放縱情況,立法規範,根本說服不了我放棄擴展連坐的這種想法。 所以想說服我放棄的版友,你可以省點時間。 不過, 不喜歡連坐的,可以自己開一篇文,說明不要連坐的一篇文,來說服別人。83
其實現在就已經證明酒駕罰金提高對這些僥倖酒駕的人根本沒有限制性,一定要再增加其他 會讓酒駕仔感到很不方便的罰責。 看到酒駕女還會心疼她的車代表限制車輛還是有用,現在是酒駕或拒測牌照吊扣兩年,但就 是會有讓牌照吊銷直接車輛起死回生的問題,所以建議直接充公拍賣或是直接壓掉比較有警 惕作用。27
我已經講過很多次了, 酒後駕車不管怎麼修法都沒有用, 現在法規酒後駕車就是吊扣號牌兩年, 他繼續開其他的車騎其他的車, 不然就是偽造、變造或借用號牌繼續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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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他多次酒駕終於撞死人!25歲繪圖師命喪e04! 酒駕為何不修法 只要肇事傷人以及酒精濃度超過一定標準被巡查到 一律沒收車輛 管你的車子是自己的或是借來的 自己想辦法賠償車主損失 沒車還有辦法酒駕嗎? 不過政府一直不修法 三天兩頭就有酒駕肇事死亡的新聞3
Re: [新聞] 交部修法嚴懲酒駕!初犯肇事致死沒收車還要重傷或死掉才沒收車輛? 那沒用啊 現在就是一堆自認為沒醉 或自認不會出事的在那酒駕 所以最後才有撞死人的事發生4
[問卦] 酒駕不能用"決定要酒駕"來罰是為什麼酒駕零容忍,忍了七年還在忍 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容忍只有對於酒駕累犯的容忍 行政罰就不看了,可以用錢解決,會酒駕的根本沒在怕 重點是目前的刑事罰 酒駕未肇事: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以下罰金。- 一定要鬧出人命 才會想到改善? 而且這個改善 還是得出人命 才會想到沒收酒駕慣犯的車子? 人命對於政府官員來講 到底有多不值錢? 還是只有韭菜的命不是命 反正通常會被酒駕撞死的大多是低端人口? 要修法 還是端出一個只是應付人民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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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江啟臣倡修法 酒測超標就沒入車輛 綠委憂標 : 即沒入車輛」,並加重刑責,酒駕致人死亡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重刑。不 過 :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認為,江啟臣身為國民黨主席,不要即興式提案,應考慮量刑與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