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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女童放學斑馬線「遭遊覽車撞倒」 

看板car標題Re: [新聞] 女童放學斑馬線「遭遊覽車撞倒」 作者
AirCondition
(MJ<<<冷氣)
時間推噓12 推:14 噓:2 →:30

※ 引述 《AirCondition (MJ<<<冷氣)》 之銘言:
: → Zuiho : 又不是駕訓班一教現在開車的馬上全部都不會這種切西 12/04 16:38: → Zuiho : 瓜轉彎法 12/04 16:38: → Ccsteeker : 源頭就是低能考照,低能道路設計,低能法規,配合 12/04 21:43: → Ccsteeker : 無限制購車,嚴刑峻罰好啊,看看那個兩線道禁行機 12/04 21:43: → Ccsteeker : 車,機車走一台罰3600好了,看看那個300公尺的左轉 12/04 21:43: → Ccsteeker : 專用道,汽車不按標線行駛罰7200好了,真棒,這些 12/04 21:43: → Ccsteeker : 白癡規定就不用處理了。 12/04 21:43: → Ccsteeker : 紅線直直畫到底,科技執法,停一秒罰9000,趕快執 12/04 21:44: → Ccsteeker : 行。 12/04 21:44: → Ccsteeker : 都只是處罰,事後補破網,這種思考很華國。 12/04 21:45: → Ccsteeker : 嚴格執法,加重處罰,先苦人民,再看政府會不會良 12/04 21:46: → Ccsteeker : 心覺醒,前提是政府真的要加重處罰。呵呵 12/04 21:47

各位兄台,

我也認同教育無法立竿見影解決問題,

但是必須現在同步去做,

一直因為沒辦法馬上解決而不去做,

那再過100年這批人都死光了還是一樣。



針對處罰我覺得可以改善,

但我建議可以反過來降低罰鍰金額

但利用科技執法,提高執法頻率

我這邊稱他為教育性執法

實務上來說可以在規定裡面增訂以科技執法執行的罰鍰,另訂一個教育性執法價目表

但實際由民眾檢舉、警察執法的價碼不變


例如未依標線行駛來說,
可以的話在每個雙向四線道的路口去抓,
(前提還是要路口設計沒有陷阱)

大量的抓,但一次只罰200,
用罰單教育用路人,
抓久了繳久了大家轉彎自然會養成習慣,
而不是心存僥倖不會被抓到,
等被抓到再來幹譙政府搶錢。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6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car/M.1670208620.A.5BC

yiyin330 12/05 11:01900 1200有很多嗎?

現在就是差在罰單金額在900~1800的等級的話,每個路口大家都壞習慣,你科技執法起來 是會死人的,你能想像低端仔一個禮拜被罰10萬會發生什麼事嗎? 所以為了讓政府可以做教育性執法, 必須讓科技執法的罰單金額下降, 但執法率大幅提高,避免僥倖心態。

e04bank 12/05 11:06要學國外設點數代幣制,點數和台幣連動,到時改罰金

e04bank 12/05 11:06才會快又有效,罰金也要通膨才對

toinnd 12/05 11:10建議修改為以車價幾成為單位開罰

※ 編輯: AirCondition (27.52.161.20 臺灣), 12/05/2022 11:10:23

Zuiho 12/05 11:11這方法可行支持

pmes9866 12/05 11:11有道理

vatog 12/05 11:24該死的人就該讓他去死 現在罰鍰還太低

darkangel11912/05 11:40死的又不是法官權貴立委的小孩 誰理你們

darkangel11912/05 11:41期待看看哪天哪個勇者可以輾死權貴的孩子

Ccsteeker 12/05 11:46這也可以,總之多方面做,但是交通部似乎不懂,永

Ccsteeker 12/05 11:47遠對外說不專業的話,然後措施能看到的都是加強執

Ccsteeker 12/05 11:47法,其他部分可說不成比例。

Zuiho 12/05 12:17大概因為對交通部來說 縣市政府做完該做的事就沒啥

Zuiho 12/05 12:17違規了

Zuiho 12/05 12:17這跟治安不一樣 治安還可以推說地方縣市警察抓很用

Zuiho 12/05 12:17力但抓到之後不是交保就是輕判

Zuiho 12/05 12:17交通開罰連這個托詞都沒有

Zuiho 12/05 12:17但縣市政府就是不做

timofEE 12/05 12:45推 總之改變的動作要先出來

Tahuiyuan 12/05 12:55提高罰則才對,就是要罰給不守法的賤民怕痛,寧可

Tahuiyuan 12/05 12:55他們從此不敢上路,也不要讓他們送別人上路。

Tahuiyuan 12/05 12:57提高罰則跟加強執法並無衝突,甚至可讓檢舉民眾或

Tahuiyuan 12/05 12:57開單員警從中抽取比以往更高的獎金,同時,若員警

Tahuiyuan 12/05 12:57因此惡意開單,也要訂定相對應的刑責及罰則。

nicklyyyy 12/05 12:59台灣不適用降低罰金,已經夠低了

kf169982 12/05 13:01低端仔一個禮拜被罰10萬就賣車去繳罰單啊。

kf169982 12/05 13:01反正都低端仔了,不會繳的啦。

kf169982 12/05 13:02那種低端仔就等強制執行就好

Zuiho 12/05 14:12提高罰則只會更慘 因為一全面執行縣市政府就會被民

Zuiho 12/05 14:12怨翻掉 於是只能更選擇性執法

Zuiho 12/05 14:12被罵沒做事隨便抓幾個倒霉鬼充數

Zuiho 12/05 14:12被罵交通不好的時候推卸責任給別人

lonelysam 12/05 14:28我看你是不懂台灣鯛

moon13 12/05 14:54每個路口都放監視器成本要多高

vatog 12/05 15:27提高罰鍰產生民怨? 會抱怨的都是慣性違規賤畜啊

vatog 12/05 15:27 關起來就好了 法律本來就是用來消滅這種人的

vatog 12/05 15:28什麼人會因為強姦犯的抱怨而輕縱強姦犯? 只有和強

vatog 12/05 15:29姦犯同等的人渣吧

各位兄台, 小弟不是來辯論的, 不期望大家能認同, 但希望大家能冷靜下來思考, 而不是看到降低處罰金額就馬上反應說台灣鯛不可行啦。 如同上面有人提到, 一個月被罰十萬塊低端大不了脫產, 不也支持了重罰無效論嗎? 我知道大家對違規仔危險駕駛都很氣, 但對他們意氣用事並不能解決問題。 是說有沒有記者想來寫的, 如果有的話我可以再補充更多細部做法供大家討論。

※ 編輯: AirCondition (27.52.161.20 臺灣), 12/05/2022 16:45:38

ar109982 12/06 01:14我覺得不錯呀,但病入膏肓的還是沒救就是了

laurance110112/06 08:07我也覺得應該要執法率提升,阿罰金其實已經太低了

laurance110112/06 08:07,不必降,但對於一定資產以上的人其實無感

atten 12/06 09:50台灣鯛保證群起激憤

sgxm3 12/06 11:5235樓的版友就是典型無視社會底層階級存在的人。無

sgxm3 12/06 11:52論如何這些人就是存在,不教育他們而是想直接“消

sgxm3 12/06 11:52滅”但話這些人當然也會反擊。這不是模擬城市想怎

sgxm3 12/06 11:52樣就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