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迫近、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
看內容就知道檢舉失敗
不過我覺得失敗就算了
下面的解釋
無法確認駕駛座內有無突發狀況需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那天的情況是對方的車從左道硬切回右道
我已經按了喇叭也沒減速硬吃到我車道
從行車記錄器來看 後鏡頭顯示
他沿路就是左右切道
加上下雨天 晚上六點下班時間
覺得很危險 但反正檢舉失敗也不能說什麼
單純就法條來看的話
其實大家都可以快樂的剪線
反正被檢舉都只要申訴因為有突發狀況需要作這些事這樣子嗎
違規事實:迫近、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逼車)
處理情形:無法確認駕駛座內有無突發裝況致需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另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第4 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之立法理由略以: 「一、原條文之立法目的,原為遏阻飆車族之危害道路安全的行徑所設,是以該條構成要件列舉在道路上蛇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60公里,及拆除消音器等均為飆車典型行為 經檢視該車變換車道有依規定使用方向,如勉強舉發恐影響當事人權利 望請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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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執法人員就這種水準啊。等哪天牠家人變受害者再
來懊悔
43-1-3曾經檢舉成功過
不要什麼都想檢舉43,一堆案例明明就只是變換車道未
保持安全距離而已
沒辦法啊 新北市可以選的 就這條最接近違規事實啊 沒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就很大了吧 我喇叭按了2秒他也是無動於衷 對方不就抱著你也不敢撞上來硬吃車道嗎
我上次檢舉殺人未遂也失敗
沒影片
檢舉失敗了已經過七天沒辦法重送 就不貼上影片了 我只是討論 駁回的原因 啊如果有更好的條例也麻煩幫忙補充一下 我已經很懶的檢舉人了 拔記憶卡拿來拿去的很麻煩
※ 編輯: nike3508 (27.53.232.186 臺灣), 12/20/2022 17:41:12※ 編輯: nike3508 (27.53.232.186 臺灣), 12/20/2022 17:42:41
就跟丟垃圾檢舉結果說非車主會失敗一樣神奇
新北送43最後承辦都開45
內線突然減速鑽去匝道出口 不算驟然減速
妳就不會檢舉 再來怪為什麼不會過
先去網路看別人檢舉這條是怎麼過的好嗎
聽你的描述就是變換車道未保持距離
我沒怪為什麼不會過 我主要是要討論 警察函覆的原因
沒影片就不看了
有影片借看一下?
要有針對+連續性,單一行為不會開43條
感謝你
樓上正解,要那種很故意的,擋住你猛煞車那種才會.
打討論結果沒附上影片!沒影片是要討論啥?
沒影片就視為po文者心虛,很合理吧?
沒影片純討拍?
沒討拍啊 我不就說純對函覆的解釋討論而已
現實就是 機車式的超貼超車是合法的...
所以大家都很快樂剪線 反正很難成立的概念嗎
※ 編輯: nike3508 (27.53.232.186 臺灣), 12/20/2022 20:05:4543不好過,目前成功率一半,歡迎攔車
檢舉成功過 為了左轉不看後照鏡切車道 把我逼到煞
停
沒影片怎麼討論
打電話給承辦員警跟他說有電話錄音,請他解釋原因
。
https://youtu.be/Q1wcRXQTVwY 影片和回覆都有
我也檢舉過 也是失敗。說無法證明是否為惡意
我記得收看承辦,如果有鳴喇叭跟閃燈示警
還硬擠,比較容易開
變換車道沒保持安全距離要檢舉哪一條
剪線切車道打方向燈就沒事了…偉哉
也沒什麼好討論的 就很難舉證非遇突發
真的挺沒意義的 整天想檢舉43
我印象中這條當初新聞就是用飆車條款來報導的 所以
我覺得警察回覆的沒啥問題 頂多未保持安全距離吧
不過 警察也是針對影片回函 你不附上影片 怎麼討論
警察回覆的內容
是的,誰叫你要開車,要預防性駕駛
要有攔停才算 你撞上去就可以開他未保持車距
一推456,一堆垃圾剪線檢舉只會說無法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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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道交處罰條例43條,逼車的定義?原文部分恕刪,我近期有遇到換車道不管旁邊有沒有車, 就直接A過來逼迫你剎車讓道的,我跟那台汽車是不同車道但平行同方向 我跟同車道前方汽車的距離就差不多一輛車的距離而已 我檢舉的項目是 第43條第一款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X
[問卦] 打人瑪莎仔受罰了,鬼切仔有受罰了嗎?看這影片,已經是危險駕駛了吧。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12
[閒聊] 民族陸橋下建國路禁止右轉想跟大家提醒一下 民族陸橋機車道拆除以後 快車道下建國路是禁止右轉的 眼睛還在的話標誌應該很清楚 希望大家如果遇到要順手檢舉6
[問題] 請問他最重是犯哪個違規??今天下班的時候 ,看到那台車停右邊 以為他只是臨時停車 ,畢竟都靠最右邊了。 但是沒想到他在等對向車道的車子過去 才突然轉彎 。 這最重是犯哪條違規??5
Re: [問題] 要檢舉什麼才可以讓這部車被吊銷駕照?這種狀況在馬路上常看到,可參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這條 *********************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2
Re: [討論] 被女友說車品很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