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抒發] 我與明志貓的領養爭議
大家好~我是Q爸
也是去年在版上分享與T協會認養失敗經驗的苦主,
看到原po遇到的況狀,真的是感同身受,
去年那痛苦的感受又湧上心頭!
很遺憾這樣的送認養狀況還是一再的發生...
當時的我收到版上許多人的安慰,
這次也希望原po不要因為送養方的問題,
而放棄再給一隻貓好貓生的機會!不要放棄想養二寶的初衷~
本次的事件有許多癥結點,
版上已有許多人提出疑義處,
但看來那同一類的送養方是不打算有任何回應跟解釋,
反正風頭過了,還是很多人支持,
對送養方不會有什麼影響!
本次認養失敗跟我的狀況有點類似,
也是與醫療專業相關,
主要的問題就在於送養人不希望3個月的貓去做血檢,
而是希望等到6個月大後再做,
對於幼貓的身體健康掛保證?
但最後原po也表示願意配合,
已經明確回覆:了解 我會配合
這樣也不行?這樣也要被說是溝通有問題,
與原po溝通不了...
然後有必須採用高強度的方式需要即刻帶回貓嗎?貓有立即的生命危險嗎?
這已經不是溝通,比較像是單方面的命令了吧?
只要認養人有太多自己的想法,跟送養人不一致,
送養人心情不好隨時可以要回貓,
而且是在已經簽了協議書的狀況下!
試問原po想帶貓血檢有違反了協議書的條文嗎?
原本應該是負責飼主加分行為,
卻變成好像會至貓於死地!
如果送養人這麼在意要滿6個月才能血檢,那就要列入認養條件內啊!
不是認養後才在那邊說 做這個不行,
那個不行!誰知道還有多少規定!
我絕對尊重送養人所列的"任何"條件!
但不要不事先講清楚,事後才一推規定!
而且如果依照送養人的邏輯,貓齡3個月抽血怕會有過激反應可能造成猝死?
如果有相關研究證實這個說法,
全世界早就比照辦理了吧,
如果依照這個說法,
這樣連預防針也要等到滿6個月才能打了?
要拿這種特殊個案來說,那發生ISS/VAS不就每隻貓都不用打晶片跟疫苗了?
個人認為與醫療相關還是回歸醫師的專業吧!
跟我上次的狀況類似也是不尊重醫師專業!認為自己比醫師厲害!
如果這樣拜託送養人先去取得執照,認養人一定會聽從建議的!
最後看了這次事件,
就知道這樣的生態已經是無法改變了!
認養人遇到了頂多只能在網路上抒發一下難過的心情...
只能感嘆又一貓因為人為的關係,
錯失能去好人家的機會...
最後分享近期Q比生活照,謝謝大家
https://i.imgur.com/aSpRfTn.jpg
https://i.imgur.com/7U7zklQ.jpg
https://i.imgur.com/MfYgxym.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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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剛剛有去留言問明志貓貓有關協會的問題,
看來被刪掉了,晚點來分享
獸醫評估可以的話我覺得就只是單純意願問題了,至於
不願意的原因善意惡意都有可能
一言不合就吵起來,我也有遇過
其實明志的狀況比你來得好一點,就是它根源是從公立學
校裡面產生,有一個家長會壓在上面,但當然也不能要求
事主一定要去對學校發表意見,只是說比較有這個機會去
糾正這個協會遭受的綁架而已。
只是有個礙媽明擺著在用學校的學生在滿足它自己的名聲
而已。
三個月不能抽血 那是不是也不能打預防針 甚至不能看
醫生 會應激 會死! 他們的邏輯真的不通
可能以後做一個個資的隔離,雙方不直接對口,雙方對
我記得你們家的QQ,健康體態還要被他們質疑太瘦不健康什麼
口都是明志,真要鬧事多少還能有點顧忌
的,分明他們一群該進精神病院
QQ還是這麼可愛~
沒事啦 還是有很多正常中途 不要這麼悲觀 列個礙媽黑單
就好
太瘦不健康那篇我有看過 真的扯 看一眼就能蓋棺定論超
可笑
反正建議要領養一率版上找 至少正常的多 FB上大多當笑
話看看就好 在同溫層內想認養就是作賤自己罷了
1.收容所 2.版上
搞成這樣只會讓願意認養的人越來越少
之前整到很多北七中途銷聲匿跡或是自行登出,結果更奇葩
的變成聚在一塊繼續張:(
眼睛很萌!
要拿到執照至少要先讀完5年再國考喔,送我是看雖小送
養人做得到啦 哈哈
XD 原來是po錯到橘貓波斯的頁面下,就看明志會不會
有人看或是校方會不會看了
又一個礙媽 幫你加油
我是原原PO 拍拍Q爸 我們目前有跟其他人洽談領養貓咪事宜中
非常謝謝您的鼓勵 也祝您跟貓貓們都健康快樂 :)
加油!也祝福您們,等您們分享好消息!
※ 編輯: pigu0315 (220.133.13.201 臺灣), 04/16/2023 00:13:35先不說他們自認比醫生懂,獸醫也就是建議而已。他們也沒
事先強調過什麼幾個月才能抽血,正常人當然是聽專業的。
結果連抽都還沒抽「只是轉告獸醫建議」他就不爽到要把貓
帶回,我覺得這真的是病得不清。
這事件會助長很多人變成購買代替領養
不會啦,還有很多認養管道啦
另外,自稱比獸醫還懂,結果自己搞錯大壯出生多久,說兩
週後都還沒滿三個月,啊不就好懂好厲害
補
請尊重臉書公版認養書 只要不虐貓有什麼不能簽
誰跟你公版了,公版請用公立收容所的評估跟認養表
哪裡的公版講清楚 收容所都沒用這版了 哪裡的公哪裡的版?
這種笑死人的東西就不要貼了
愛媽的權力義務要不要加上去 家訪需事先取得同意 通知要限
時段 違反上述條件一樣罰 另因愛媽要求所衍生之行政手續費
用應由愛媽負擔 醫生開診斷書超貴 當別人的錢從天上掉的嗎
?
尊重啦!哪次不尊重了XD,
可以接受的就簽啊~
這應該是南部某大中途的版本,
其實寫那麼多,改成送養人說了算就好啦XD
屁列 這次把貓帶走的人名字根本不在合約上咧
這個才叫公版啦
只要不虐貓所以才不用簽吧?只要不虐貓的話哪來這麼多
雞巴毛要簽?情勒高手邏輯還好嗎?
看看某人所謂的公版第16點,隨時能無限上綱條款
那張糟點滿滿好嗎 無限期追踪 只要對方不爽就可以隨時可以
帶回 遇到白愛媽這種自認比醫生還懂 還要當神拜給香油錢 根
本提款機
查上面那位過往推文應該...是反串...啦
雖然我也搞不懂這有什麼好反串的
慶幸當初認養兩隻的愛媽都不錯,後續都變朋友,然後第三
隻是自己撈的。只是養個貓互相陪伴,搞的各種心機真的
累,都忘記了其實大家最終目的也都是為了貓好阿
那個是造謠前科犯Grant055啊
是反串哦 我已經黑單他了XDD
原來是這隻喔,那就不意外了
欺騙我感情 我瞬間有被點著
他被捅了喔?不然幹嘛開分身
名聲太臭啊
這裡又沒板主
反串反串 如果有一定是巧合
認養書也是真的啊 臉書領養社團都用這版
說是公版也沒錯吧
所以?你現在是對這件事有什麼幫助嗎?
那個第16點,誰簽得下去
第16點就是活脫脫的代養條例 呵
購買代替領養,一樣是在他們的商業圈內
邪會+礙媽同溫層真的噁心
爆
首Po各位版友好 前幾日在FB社團看到可愛的大壯在找主人,我就發自介、環境照過去, 經過明志貓貓過濾篩選後,取得與貓互動的資格。 後續也很開心可以接回大壯,沒想到後續發生一連串事件,讓我們心力憔悴。 我不是為了公審他們才發文,只是想詢問,37
因為有在追蹤明志,4/2發現臉書專頁改名 官方說法是"為了讓救援行動更順利,所以成立協會了" 勸募許可文號: 衛部救字第1121361080 號 (許可時間112/4/1~113/3/31) 團體名稱: 社團法人台灣緣來幸福流浪動物保護協會 活動主旨: 112年度「緣」助毛孩救援、醫助、絕育、安置暨送養計畫2X
原文恕刪 有哪條法律規定明志貓一定要出來解釋 貓已經帶回去了 大壯危機解除 粉專一樣五萬多粉絲 貓照曬 文照PO 裡面和樂融融27
我本來沒有打算回這一系列文章,不過嘛.... 我就不逐段回了。 ※ 引述《RIP426 (獅甲國中)》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有哪條法律規定明志貓一定要出來解釋爆
原文43 本來沒有要跟風蹭熱度的,但^_^ 整件事情真的匪夷所思, 第一次讀原PO貼的對話圖就覺得哪裡怪怪的, 後來越想越不對勁,34
以下不負責任猜測喔 某人是專門接收貓舍不要的幼貓 配合某單位送養 並且從中收取捐款,捐愛媽怪怪的 捐給公益團體比較名正言順15
很好奇 為什麼 我看到某些愛媽 手上都有滿出來的品種幼貓 然後用超高標準去有求領養人2X
貓舍不要的幼貓,有想過下場會如何嗎? 台灣市場小,品種貓的來源有限,造就了不少的近親繁殖(尤其是後院),因而導致部分奶 貓出生即有基因缺陷的疾病。 對盈利為目的貓舍而言,這些有缺陷的奶貓即時存活下來也幾乎無法售出,甚至要花大錢醫 療,你是業者會怎麼處理?37
更新一下白日夢專頁 他的簡介從拍賣網頁變成不再救援貓咪事項。 有篇文章也消失了90
各位晚安,我是原原PO 昨晚(4/14)明志有透過Line與我聯繫了, 考量到明志有解釋到大家關心收據事宜, 故再次占用一下版面,還各位請見諒。 對話內容如圖,我就不參雜個人情緒發表言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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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認養高雄] 馬麻說有鬍子的女生都是美女我是原送養者,剛剛看到G大轉貼我在網路上下載的認養協議書去八卦版想公審這個協議 書,因為我自己沒有法律方面的知識,所以用了網路上搜尋得到的資料,如果有更符合送 養認養雙方的認養協議書我當然會考慮更換~ 我會專篇回覆是因為在八卦版的推文看到了令我擔心的一些留言,讓我逐一回覆大家的誤 解,避免有人誤入購買惡劣繁殖業者的歧途~48
[問題] 關於認養協議書 請大家幫我看一下------------------------------------------------------------------------ 事情是這樣的,住家社區有隻很親人的浪橘,看到我跟我老公靠近都會主動跑來蹭, 我們也會蹲下來跟牠玩或撸牠。就這樣培養了大約兩個月的感情,期間有位愛 媽帶牠去結紮。有一位住在那常在餵養牠的阿姨問我們要不要收編牠? 因為牠太親人,雖然那棟大樓的住戶大部分對牠算是友善,33
[問卦] 想領養認養的來簽名???想領養的來簽名 以下通用版 本人(即認養人)爲認養動物事宜,與送養人林雨潔,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本人已年滿 20歲;如未滿 20歲,已得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2. 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33
[問題] 最近領養的一點疑問手邊兩隻小貓 都是在PTT上領養的 不過在這個過程中 有利用其他社群 接觸一些送養人6
Re: [問卦] 為什麼要領養代替購買現在都是購買代替領養 為什麼呢? 你跟中途領養大部分都要簽有的沒的切結書 貓狗都差不多 網路上隨便找了一份 大家可以看看內容3
Re: [討論] 贊成「領養代替購買」嗎?想領養的都來簽名 本人(即認養人)爲認養動物事宜,與送養人林雨潔,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本人已年滿 20歲;如未滿 20歲,已得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2. 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 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