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版上很多心得都違反醫療法規!
大家知道醫美也適用醫療法法規嗎
尤其是醫療廣告法的部分,想要提醒大家的是下面這幾條:
第 84 條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第 86 條
醫療廣告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假借他人名義為宣傳。
二、利用出售或贈與醫療刊物為宣傳。
三、以公開祖傳秘方或公開答問為宣傳。
四、摘錄醫學刊物內容為宣傳。
五、藉採訪或報導為宣傳。
六、與違反前條規定內容之廣告聯合或並排為宣傳。
七、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
第 87 條
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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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條的意思是,唯一能夠做醫療廣告的,就只有醫療機構
就算你是做療程的當事人,也不可以宣傳!
而廣告宣傳定義如87條所說,只要有任何影射或暗示,就算作醫療廣告
即便你本意不是想幫特定診所醫生宣傳
但內容被判定起到宣傳作用,那還是有可能被視為打廣告
雖然我覺得衛福部或衛生局不至於連大家簡單討論或推薦都開罰
(其實怎樣算廣告的標準也都很含糊)
但印象中以前也有板友因為分享心得被約談過
所以不是不會發生!
感覺板上最近變得比較熱絡,回鍋的板友變多
所以想要提醒大家,分享的同時要小心不要踩線了
尤其是那種很多照片又詳細介紹診所跟療程的
也都要小心了
個人是覺得最好不要發圖文那種高調文章給自己挖坑跳啦
有的還寫了很多專業名詞跟原理,或涉及療效的
那種很容易最先被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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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記得有人被約談還開罰(?)之類的
我也記得有陣子很多檢舉,不少都是一般人
罰起來,超討厭那些假分享真業配
希望那些業配被罰 然後一般板友小心不要觸法
圖文應該才會被查吧,一般文字的討論感
覺相對安全
我也這麼覺得 不過總之就是小心寫出來的東西有沒有太過頭了
圖文超多YA,就讓他們被檢舉被查啊XD
有的真的很誇張
我幾年前發過善纖達文章被板主刪文,板主
是說跟醫療法規限制有關,但我不確定是
不是因為善纖達是藥劑的關係,但我那篇沒
有圖喔
謝謝r大分享! 我猜可能是跟藥事法有關,也許有一些描述在踩線邊緣 板主保險起見先刪除
圖文很多YA
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文字簡單提就好,然
後主觀感受點到為止,也不要介紹一堆
浮誇的功能,還有太詳述皮膚外觀變化
也很容易踩線
其實也沒有這麼愛看那些術前術後照
謝謝提醒! 也謝謝r大經驗分享
藥品感覺會更嚴格@@
有的文雖然沒有前後照 但會放一些療
程或材質(?)比較表 那種有的也很奇
怪 有帶風向意圖
對BA照沒什麼興趣,很多都只是喬角度跟
修圖
爆
Re: [新聞] 柯文哲教育政策影片轉播「被消失」?柯辦這樣公視是不是違反了選罷法? 選罷法 第 49 條 1.廣播電視事業得有償提供時段,供推薦或登記候選人之政黨、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供提 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從事支持或反對罷免案之宣傳,並應為公正、公平之對待。![Re: [新聞] 柯文哲教育政策影片轉播「被消失」?柯辦 Re: [新聞] 柯文哲教育政策影片轉播「被消失」?柯辦](https://img.youtube.com/vi/fkpLJeB7dP0/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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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不實宣傳高端疫苗算造謠嗎?借個標題問一下 請問我們的藥事法現在形同虛設嗎? 第 24 條(藥物廣告之定義): 本法所稱藥物廣告,係指利用傳播方法,宣傳醫療效能,以達招徠銷 售為目的之行為。 第 65 條(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6
Re: [閒聊] 你會選哪一種?自己文章自己回 非常感謝大家踴躍回應,遠遠超過25位 真的非常感謝啊!(鞠躬 說一下為何問這個問題 不是我或我的家人生病要看醫生X
Re: [黑特] 柯糞出征樂樂法利....今年真的超多外國自媒體來台灣觀選 樂樂法利、文昭、吳建民、章天亮、方偉、袁弓夷、大宇、公子沈、唐靖遠、文睿、 金然、陳薇羽、李一平、悉尼奶爸、夏明、方菲、辛恬、王志安、張堯 全部的訂閱數加起來搞不好破2000萬了 很多都還跑去造勢場合觀察和搖旗吶喊了
[分享] 新聞分享_醫療衛教文章合法化醫療衛教文章終於合法化 醫療生技產業言論自由新時代 這是個無所噤,也無所不禁的時代,而且是民眾每天看到的醫療衛教文章?!台灣美容外 科醫學會表示,其實很多醫師和民眾不知道,醫師只要不是醫療機構負責人,自己成立網 站,臉書或是其他平台,用心撰寫的「衛教文章」,居然是違法的?!這是醫療法84條的 奇怪過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