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男方房貸 女方生活費是主流嗎
文不會太長,不簡答了
※ 引述《mi2006a (西西)》之銘言:
: 跟朋友聊天然後聊到困惑來這裡詢問
困惑的地方在哪?
: 婚前男方買了一棟房,男方爸媽付了頭期款加一些(約五百萬)剩下的就男生負責,
: 房子登記男生名字。但裝潢,傢俱,家電都女方負責。婚後沒有特別說生活費誰負責
: 男女方都會付,婚後沒多久男生受不了跟女生說要互相,要女生付生活費。不然就說
: 房子改共有一起付。大家覺得哪個好?當初男生不想改原因是說爸媽辛苦買房不好意
: 思說要改共有。
沒有疑問的地方是:
頭期款是男生繳的!
生活費兩個人都有付,沒有誰養誰
裝潢,傢俱,家電都女方出的
可能出問題的地方是:
男生覺得房貸三萬多扛不太起來了
所以生活費希望由女方出,或是房貸大家一起扛
這算是什麼問題?兩個選項給女方選,那就選一起扛房貸啊!
把裝潢,傢俱,家電的花費加上看女方每個月能扛多少房貸,
各自承擔的比例算一算,房子改共有照比例登記就好啦,男方又不反對
還是問題是在數學不好?
至於『當初男生不想改原因是說爸媽辛苦買房不好意思』
那是當初的事,當初房子沒改共有女方都願意嫁了,還出裝璜家俱家電
現在男方表示現在可以改共用,這有什麼需要困惑的?
還是男方現在依然不好意思改共用才不困惑?
算得清楚就好了吧
: 男生薪水五萬。女生約兩萬七。房貸三萬多
不管是男的扛或女的扛或是兩個人一起扛
只要扛得起會用計算機應該就沒問題,扛不起那就是已經出問題了
所以,到底是哪邊在困惑?
--
某次回高雄娘家
我:我們就請兩天假順路從東部回台北好了
上次回高雄娘家前
妻:我們回來時再順路去東港,從東部回家
到家後,妻:過年回娘家時我們再順路......
(我說妳到底是想回娘家還是想環島)
--
按文章標題,可能是困惑哪種模式才是主流?
如果主流重於夫妻雙方是否都能接受跟都能負擔,那
恐怕早晚要換個版面報到
6
講到這個的確是主流 尤其中南部 近年雖倡導平權 但談錢傷感情 絕對不會提這種不利自己的問題 本魯最近剛交屋 買當時女友現任老婆名字 頭款+裝修大概230左右2
一般來說 婚後的財務共有 所以薪水不該還分什麼男生5萬 女生2萬7 而是你們共7萬7 大多數的作法(我是指我自己和我身邊的朋友) 都是1
你是不是把女生薪水一起算進去? 就算結婚也請用單薪規劃比較保險。 再來,你這個5萬是用一年/12算? 還是底薪*年領30個月? 如果是下面的那種,3
我同意前面網友說的:窮人就是可憐,這個案例看來也是高房價的受害者之一。 至於月子中心,我有經驗,兩胎都是試管做出來的,花了不少錢,過程中女生會很辛苦, 用錢來衡量其實很不公平,後面也有住月子中心(那邊叫做產後頭等病房), 第一胎大概待了兩周多一些,第二胎超過一周就待不下去了,外人覺得在裡面很爽, 實際住了就知道,基於公共衛生考量有一堆規定,就像現在的隔離檢疫一樣,5
這個原文有問題吧?! 沒人發現?? ※ 引述《mi2006a (西西)》之銘言: : 跟朋友聊天然後聊到困惑來這裡詢問 : 婚前男方買了一棟房,男方爸媽付了頭期款加一些(約五百萬)剩下的就男生負責,房子登記男生名字。但裝潢,傢俱,家電都女方負責。1
是不是主流不知道 但如果付出的金錢相當 那付裝潢跟生活費的就相對吃虧啦 因為這些雜項是會損耗掉跟看不見的 如果跟另一半是用這種分開付錢的方式3
沒有無所謂喔 因為名下是誰的就是誰可以有處置的權利 在離婚前 男方可以先去增貸 把這個房子貸出一堆現金 然後先贈與給家人 12/31贈220萬 1/1再贈220 免稅 多贈的頂多課點稅6
民法一○三○條之一之規定,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 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父母給的五百萬是男方婚前財產, 怎麼結算應該有專業人士解答, 除此之外財產是平均分配的, 並不會因為房屋產權寫男方而影響此一分配.29
首Po跟朋友聊天然後聊到困惑來這裡詢問 婚前男方買了一棟房,男方爸媽付了頭期款加一些(約五百萬)剩下的就男生負責,房子登記男生名字。但裝潢,傢俱,家電都女方負責。婚後沒有特別說生活費誰負責男女方都會付,婚後沒多久男生受不了跟女生說要互相,要女生付生活費。不然就說房子改共有一起付。大家覺得哪個好?當初男生不想改原因是說爸媽辛苦買房不好意思說要改共有。 男生薪水五萬。女生約兩萬七。房貸三萬多 --
46
Re: [求助] 男方房貸 女方生活費是主流嗎房子改共有,但不是一人一半 而是房子總值扣除五百萬以後,剩下的部分一人一半,也就是假設房子一千五,扣除五百 ,剩下一千兩人對半分 男方拿三分之二,女方拿三分之一,房貸一人一半,女方裝潢家電的錢跟男方已經繳的房 貸就當互抵不再計算32
Re: 婚前買房共識與生活開支: 雙方有預計要結婚,並希望有小孩,婚後需要與長輩同住,男方家因為房間不夠的關係這 陣子積極看房子,因為我沒拿頭期也不打算幫忙背貸款,所以如果買房的話貸款由男方一 人負擔,我不打算買房,甚至覺得一輩子租房子不錯,我提議過還是先租房子,等能力夠 再來考慮買房子,但是被用現在不買之後更買不起的理由否決掉了。現在看的符合他理想27
Re: [討論] 對於父母贊助的想法 討論看看明明就很簡單的事,搞那麼複雜幹嘛 兩人還沒結婚,屬於婚前財產,房子掛女方名 娘家出錢 那關男生屁事啊??? 管你啥小裝潢,傢俱,家電15
Re: [求助] 男方房貸 女方生活費是主流嗎以我個人想法,就是婚後無論啥收入高低,婚後的房屋價值就 一人一半。理由就是:精神/懷孕/陪伴之類的代價,是無法評估, 所以……反正就一人一半;法律上也是這樣子講。 解法如下: (1) 房屋共同持有2
Re: [求助] 男方房貸 女方生活費是主流嗎1. : 婚前男方買了一棟房,男方爸媽付了頭期款加一些(約五百萬)剩下的就男生負責,房 : 子登記男生名字。但裝潢,傢俱,家電都女方負責。 2. : 婚後沒有特別說生活費誰負責男女方都會付,2
[問卦] 結婚買房要求登記共同持有對女生保障?前陣子流水席公主事件,女方出五十萬, 男方出六百萬以上買方,後續房貸男方扛, 女方要求登記共同持有作為結婚的保障~ 那對台男的保障在哪?! 之後離婚清算不動產後,女方要拿走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