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男方房貸 女方生活費是主流嗎
※ 引述《mi2006a (西西)》之銘言:
: 跟朋友聊天然後聊到困惑來這裡詢問
: 婚前男方買了一棟房,男方爸媽付了頭期款加一些(約五百萬)剩下的就男生負責,房子登記男生名字。但裝潢,傢俱,家電都女方負責。婚後沒有特別說生活費誰負責男女方都會付,婚後沒多久男生受不了跟女生說要互相,要女生付生活費。不然就說房子改共有一起付。大家覺得哪個好?當初男生不想改原因是說爸媽辛苦買房不好意思說要改共有。
: 男生薪水五萬。女生約兩萬七。房貸三萬多
一般來說 婚後的財務共有
所以薪水不該還分什麼男生5萬 女生2萬7
而是你們共7萬7
大多數的作法(我是指我自己和我身邊的朋友)
都是
用比例去攤財務
像我和我老婆是每人的收入1/3當共同基金
例如我收入6萬 他收入3萬
每個月就是我出2萬 她出1萬
同樣的如果是我收入4萬5 她收入9萬
就會變成我出1萬5 她出3萬
這樣
我自己覺得用定額來分很不公平
因為財務一定有一方比較高 一方較低
然後各出一半 一定有一方負擔比較重
依照夫妻共有的概念 應該是負擔接近才對
所以我比較建議用薪資比例
像我們出去旅遊 或買一些家庭用品
支出就都從這個共同基金中支付
剩下的錢就看自己要怎麼處理 屬於自己的部分
比例要多少 就看夫妻兩人的支出習慣
像如果要買房 比例可能高一點這樣
回到你的問題
男生婚前買房 這房子就登記在男生身上
如果登記沒有要改變的話
男生付全額是應該的
如果男方硬要說女生也有住 所以要出錢
那我自己會傾向 不如兩個人搬到外面去租
然後用公同基金出租金
但如果是我遇到
我會提出房子改成共有
然後用共同基金去支付房貸
扣掉使用共同基金前我自己已經繳的部分
直接對分比例
例如 1000萬的房子 我婚前已經繳了300萬
婚後剩下700萬
700萬用共同基金繳
所以女方就擁有35% 而我是35%+30%(婚前的300萬)
至於其他什麼生活費
直接從共同基金出就搞定了
--
出同額不如留同額:p
用比例也不見得公平。7萬跟3萬,都拿一半出來後
剩3.5萬的人會比1.5萬的人好過很多
留同額比較有互相扶持共患難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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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這個的確是主流 尤其中南部 近年雖倡導平權 但談錢傷感情 絕對不會提這種不利自己的問題 本魯最近剛交屋 買當時女友現任老婆名字 頭款+裝修大概230左右1
你是不是把女生薪水一起算進去? 就算結婚也請用單薪規劃比較保險。 再來,你這個5萬是用一年/12算? 還是底薪*年領30個月? 如果是下面的那種,3
我同意前面網友說的:窮人就是可憐,這個案例看來也是高房價的受害者之一。 至於月子中心,我有經驗,兩胎都是試管做出來的,花了不少錢,過程中女生會很辛苦, 用錢來衡量其實很不公平,後面也有住月子中心(那邊叫做產後頭等病房), 第一胎大概待了兩周多一些,第二胎超過一周就待不下去了,外人覺得在裡面很爽, 實際住了就知道,基於公共衛生考量有一堆規定,就像現在的隔離檢疫一樣,5
這個原文有問題吧?! 沒人發現?? ※ 引述《mi2006a (西西)》之銘言: : 跟朋友聊天然後聊到困惑來這裡詢問 : 婚前男方買了一棟房,男方爸媽付了頭期款加一些(約五百萬)剩下的就男生負責,房子登記男生名字。但裝潢,傢俱,家電都女方負責。1
是不是主流不知道 但如果付出的金錢相當 那付裝潢跟生活費的就相對吃虧啦 因為這些雜項是會損耗掉跟看不見的 如果跟另一半是用這種分開付錢的方式3
沒有無所謂喔 因為名下是誰的就是誰可以有處置的權利 在離婚前 男方可以先去增貸 把這個房子貸出一堆現金 然後先贈與給家人 12/31贈220萬 1/1再贈220 免稅 多贈的頂多課點稅6
民法一○三○條之一之規定,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 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父母給的五百萬是男方婚前財產, 怎麼結算應該有專業人士解答, 除此之外財產是平均分配的, 並不會因為房屋產權寫男方而影響此一分配.29
首Po跟朋友聊天然後聊到困惑來這裡詢問 婚前男方買了一棟房,男方爸媽付了頭期款加一些(約五百萬)剩下的就男生負責,房子登記男生名字。但裝潢,傢俱,家電都女方負責。婚後沒有特別說生活費誰負責男女方都會付,婚後沒多久男生受不了跟女生說要互相,要女生付生活費。不然就說房子改共有一起付。大家覺得哪個好?當初男生不想改原因是說爸媽辛苦買房不好意思說要改共有。 男生薪水五萬。女生約兩萬七。房貸三萬多 --15
以我個人想法,就是婚後無論啥收入高低,婚後的房屋價值就 一人一半。理由就是:精神/懷孕/陪伴之類的代價,是無法評估, 所以……反正就一人一半;法律上也是這樣子講。 解法如下: (1) 房屋共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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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該停損嗎這裡一般人的期望就是希望能者多勞,但是顯然原P老公認為就是要清清楚楚 不管事經濟或是家事,不能有任何不公平 但是提到買房就又轉彎變成要原PO付房租。 : - : 3. 老公提出讓你付利息,就當租房費用,讓你感受不好。52
[求助] 婚後財產管理我的狀況比較特殊,婚前我和老婆都有各自的房產,財務也各自負擔,但婚後,老婆希望 我幫她負擔部份房貸(就她說法是這筆幫負擔的錢也是存起來for未來小孩用或家用), 但我的想法認為婚前財產(房產)就各自獨立了,婚後財務也應各自獨立管理,至於婚後 新增的共同需求(小孩費用,共同家用,教育基金等)是可以用各自的薪資比例方式來共 同負擔(例如:薪資比例2:1,之後共同家用就用雙方2:1的方式來共同負擔支出),或者15
Re: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 應該不是房貸很高,高到妳的薪資付不起所以要按收入比例分擔吧? 房子一起住, 也沒有誰住比較多, 為什麼房貸妳不出一半? 既然妳認為按比例先生多出沒差, 那先生認為他出了頭期,貸了房貸,後續還要依比例多出, 認為登記他名下沒差.5
Re: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房屋對台灣人來說有其特殊意義,並且也是最高單價的物品。 有形的像是一些非房貸的必要生活開銷,還是得另外掏錢,所以雖然太太沒出房貸一毛錢 但她也幫忙抵銷掉你的一些負擔讓你可以專心付房貸 這情況可以用共同基金專戶,雙方每月月薪的一部分錢撥進去經由“充分混合”後,再去 支付所有開銷,包括房貸。不要在那邊可笑的分你付房貸我付小孩學費和買車買菜錢之類10
Re: [討論] 女友要幫爸爸家用,造成每月花用大現在在講什麼繳了房貸就是自己的財產好嗎 不是好嗎 ! 婚後默認共同財產制 婚後賺的錢都要拿出來分的, 管你拿去繳什麼 只要是資產累積都要拿出來分的9
Re: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這已經比原本原PO提的模式好了許多, 但還是有些差異點沒有考慮到. 由誰去背房貸? 用比較誇張的數字來舉例 - A去向銀行貸款買房, B承諾後續每月房貸全由他來繳.1
Re: [討論] 對結婚感到迷惘我身邊有人是婚前男方買房子 登記給男生 毫無爭議 因為貸款也是男生一力承擔 有些狀況是A方出了貸款 但因為出了貸款就無法出生活費 生活費由對方B出 如果是這樣子 我是覺得房子還是共有的啦 以原PO的狀況我比較推薦婚後買 中策是約定以出資比例決定房子的比例1
Re: [求助] 男方房貸 女方生活費是主流嗎文不會太長,不簡答了 ※ 引述《mi2006a (西西)》之銘言: : 跟朋友聊天然後聊到困惑來這裡詢問 困惑的地方在哪? : 婚前男方買了一棟房,男方爸媽付了頭期款加一些(約五百萬)剩下的就男生負責,